发布:2025-03-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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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双溪路6号(原东山村)东山新苑(二期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廉租房)二区11#楼1212单元住宅房地产 <即将结束>

资产编号:8762622

36.797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5
起始日期
60.3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09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5.7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6.7976万元
  • 单价:0.6095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福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15
  • 结束日期:2025-04-16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双溪路6号东山村新苑
  • 评估价:65.7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0.3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3月31日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212单元
    小区:)东山新苑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协助执行: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所有人拍品现状现状1、小区四至:鹿溪路以东、狮峰路以西、东山一路以南、双溪路以北

土地等级属于福州市五级住宅用地2、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

3、规划条件:较好

4、开发程度:2012年已开发完成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权证书号:榕房权证R字第1406468号土地证号:榕晋国用(2016)第00492507999号房屋建筑面积:60.37㎡套内建筑面积:49.23㎡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3.05㎡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18层,所在层数:第12层该房系经济适用房竣工时间:2012年';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双溪路6号(原东山村)东山新苑(二期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廉租房)二区11#楼1212单元住宅房地产拍卖公告资产处置法院: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公告时间:2025/3/31福建省建宁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5日10时至2025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2talGx&user_户名: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双溪路6号(原东山村)东山新苑(二期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廉租房)二区11#楼1212单元住宅房地产特别提醒:1、拍卖成交付清尾款后30日内腾房2、该房产土地性质为划拨,产权转移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起拍价:367976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5年4月14日17时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竞买人不符合过户条件的,所带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双休日及非工作日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提前电话预约后于2025年4月10日早晨11点前往实地看样(如无人预约则不组织统一看样)

本院已委托博通大成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联系电话:18005083437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博通大成”.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请谨慎参与竞拍,缴纳尾款前再次向本院确认标的物情况七、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30日内向法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凭证至法院申请退回,逾期申请的,不予办理

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务必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14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30000元),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建宁支行,户名:建宁县人民法院,账号:35050164800700000138-01853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18005083437(福建博通大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二O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拍卖须知建宁县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15日10时至2025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建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2talGx&user_户名: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双溪路6号(原东山村)东山新苑(二期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廉租房)二区11#楼1212单元住宅房地产特别提醒:1、拍卖成交付清尾款后30日内腾房2、该房产土地性质为划拨,产权转移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建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建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4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竞买人不符合过户条件的,所带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5月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建宁支行,户名:建宁县人民法院,账号:35050164800700000138-018530),并在2025年5月16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建宁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拍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30日内向法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凭证至法院申请退回,逾期申请的,不予办理

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务必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处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8-396736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98-3967368建宁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双溪路6号东山村新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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