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1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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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梅山镇光前南街21幢2层203室 <结束>

资产编号:8765905

37.3万元
用途
64.11%
折扣率
2025-04-1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8.1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7.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泉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18
  • 结束日期:2025-04-19
  •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梅山镇光前南街21
  • 评估价:58.1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64.11%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须知泉州市丰泽区人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卖须知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8日10时至2025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户名: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材料,可由事先委托的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到法院代签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材料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因系统设定的原因,已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后的竞买人无法再以委托人名义参与竞买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请竞买人自行查询、了解拍品涉及城市规划、性质变更、征收拆迁等影响不动产交易价值的公开信息

买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变更事项、办证风险以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对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事故等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5月4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云谷支行,账号:907021902001000003147300064741)

十一、拍卖成交后,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等规定各自缴纳,具体的税种、税率、税费自行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缴纳方式:买受人在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解封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拍品过户手续,缴纳买方所承担的税(费);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取得纳税(费)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凭完税证原件向本院申请退还所垫付的税(费)

买受人逾期向本院申请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无法办理等后果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恶意抬价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十六、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需待法院处理该标的物的除权和强制迁出工作后,方可办理该标的物的移交手续

标的物因除权和腾空需要一定期限,本院对交付标的物的期限不作承诺,延迟移交的风险参与竞买人视为知晓且同意,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撤销拍卖的,仅退回拍卖成交价款本金,但不计付利息,不承担任何所谓违约责任,不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小陈18065371863、伍法官0595-28660206、辅拍机构0595-28660109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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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梅山镇光前南街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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