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1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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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滨江开发区盛安大道716号1、716号2不动产及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滨江开发区天成路以西、盛安大道以南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766751

9901.8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6
起始日期
5133.53平方米
建筑面积
1.928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901.85万元
  • 单价:1.9289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南京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5-05-06
  • 结束日期:2025-05-07
  •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镇滨江开发区盛安大道716号
  • 评估价:14145.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133.5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构、装修、质量等,
    钥匙:况无钥匙有配套情况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建成年限:('约为2009年', '')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南京***医药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装修配置:电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权利限制及瑕疵等情况1、被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查封;2、上述拍卖物系在建工程,请买变人确认是否有购买后再行建设的资质等相关政策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滨江开发区盛安大道716号1、716号2不动产及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滨江开发区天成路以西、盛安大道以南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

其中江宁区江宁滨江开发区盛安大道716号1证载建筑面积5133.53平方米,所在建筑物总层数为2层,拍卖对象位于第1-2层,建筑年代约为2009年

江宁区江宁滨江开发区盛安大道716号2证载建筑面积4289.44平方米,所在建筑物总层数为1层,拍卖对象位于第1层,建筑年代约为2009年

【详细信息请查看《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房地产估价报告》】2、税费负担情况: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款中优先受偿

房产欠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核实3、上述拍卖物系在建工程,请买变人确认是否有购买后再行建设的资质等相关政策

4、拍品贷款事宜详见拍卖公告,有租赁的房产,银行可能会拒绝提供贷款,相关事项可提前咨询南京金泽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5、本拍品可能存在物业、水、电、气等其他欠费情形,具体提请竞买人自行核实,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6、本拍品上传的附件,手机客户端可能无法下载,请用电脑下载阅读

注意事项:1、参拍人是否具备购买条件,请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

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成交后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相关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房屋的外观、结构、装修、质量等,以拍品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案件当事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参拍人是否具备购买条件,请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日15时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按弃标处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

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如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缴纳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三、本拍品已委托南京金泽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服务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6231597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不收取任何佣金本拍品的拍卖信息仅发布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确定的网拍平台,除南京金泽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外未与其他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合作或委托,请意向人自行向本院或南京金泽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相关事宜

如发现有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人民法院名义,妨碍人民法院司法活动,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该中介、机构或个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如拍品存在结构、区划改动等情形,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测绘配图登记为准,恢复原状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2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竹山路支行,账号:6228400397681269962)

敬请买受人在付清拍卖余款后及时联系法院或拍辅公司工作人员,告知余款支付情况,并按照电话通知(竞买人凭付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至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605664.a214xv7.1.3sl4k5&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25-83529866(吴)受托咨询及看样:本拍品已委托南京金泽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服务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6231597

淘宝网客服热线:4008222870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远泰路9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3897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日重要提示:该房产是否能够提供贷款及竞买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其他事宜,请提前咨询!!!本公告以外的贷款及链接与法院无关!因各人情况不同,银行不保证您一定可以通过贷款审核,如发生银行对您提交的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情况,需要您按照法院发布的《拍卖(变卖)公告》、《拍卖(变卖)须知》等材料上规定的时间自行凑款并缴纳拍卖尾款,如不按期缴纳,您将承担《拍卖(变卖)公告》、《拍卖(变卖)须知》上规定相关后果

贷款服务联系电话:南京金泽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8602533099(龙经理)银行:紫金银行江宁支行联系人:吴经理联系方式:15358100385银行:中国银行南京城南支行联系人:成经理联系方式:13770977331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联系人:赵经理联系方式:13951983250南京银行江宁中心支行联系人:卢经理联系方式:15651008868邮储银行新街口支行联系人:王经理联系方式:199516673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宁支行联系人:薛经理联系电话:13814107508银行:紫金农商银行江宁开发区支行联系人:杨经理联系方式:17366366807联系人:顾经理联系方式:18052011105拍卖须知(第一次)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6日10时至5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5/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727.dIjjmK,户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滨江开发区盛安大道716号1、716号2不动产及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滨江开发区天成路以西、盛安大道以南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参拍人是否具备购买条件,请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日15时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按弃标处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30日15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2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竹山路支行,账号:6228400397681269962)

敬请买受人在付清拍卖余款后及时联系法院或拍辅公司工作人员,告知余款支付情况,并按照电话通知(竞买人凭付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至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请谨慎参拍

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

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如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缴纳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罚款等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恢复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3897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5-83529866(吴)受托咨询及看样:本拍品已委托南京金泽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服务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6231597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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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镇滨江开发区盛安大道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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