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1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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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3110号)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社区南山屯92号獐子岛镇学生公寓房地产转让项目(第二次) <结束>

资产编号:8771451

107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01
起始日期
357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01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07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078万元
  • 单价:0.3016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大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01
  • 结束日期:2025-04-15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獐子岛镇南山
  • 评估价:107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57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查封情况:查封、抵押等他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镇人民政府
    支付方式:现金
    法定代表人:邹红锦
    注册地址:长海县獐子岛镇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监测编号标的名称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公告日期公告截止日期现场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联系项目咨询电话预约)网络竞价时间2025-04-16(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04月16日13:30,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04月16日14:30,如延牌则按周期顺延;最小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统一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联系项目咨询电话预约)详细信息资产信息资产概述资产地图位置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长海县獐子岛镇人民政府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社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邹红锦注册资本(万元)经济类型A05001企业类型A19006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1210224001647471Q经营规模内部决策情况其他党委(扩大)会会议纪要交易条件公告期1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社区南山屯92号的獐子岛镇学生公寓房地产,房屋水、电、暖等基础设施齐全,维护和保养状况一般,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顶层防水层破损,局部有雨水渗漏现象

标的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交接具体事宜由转让方负责协调

2、根据《不动产权证书》(辽(2021)长海不动产权第10001186号)记载,标的权利人为长海县獐子岛镇人民政府学生公寓,坐落于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社区南山屯92号,房屋建筑面积为4468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房屋总层数为6层,用途为宿舍,房屋竣工时间为2005年1月1日,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用途为科教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574平方米

3、标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07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转让底价为人民币613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465万元

标的土地使用权目前用途性质为科教划拨用地,在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将土地使用权用途性质变更为商业服务业出让用地,并从成交价款中支付土地出让金

4、转让标的现闲置,未出租,无查封、抵押等他项权利设定

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元正评报字[2025]第011号)、《土地估价报告》(大土估字[2025]CH001号)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

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资产类交易业务收费办法(试行)》标准执行,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1‰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15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

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同意并接受转让标的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自行办理资产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的使用、立户、进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办理手续的费用及可能产生的滞纳金等欠交费用

(6)同意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的变更登记手续

(7)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8)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

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处置方案交易方式网络竞价交易方式说明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40个周期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无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收款账号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经办人联系方式项目咨询由先生咨询电话0411-65850522,15942693696项目报名王先生报名电话0411-65850566(QQ号:506154255)现场报名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网上报名地址www.dae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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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獐子岛镇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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