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1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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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横街8号1栋3单元7楼19号房产 <结束>

资产编号:8773075

60.566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2
起始日期
87.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91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0.20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0.5667万元
  • 单价:0.6914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12
  • 结束日期:2025-04-13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 评估价:0.20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7.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3单元
    小区:司成都天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川金租公司
    座位数:376号,坐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
    楼栋总数:1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川嘉资[2020]报字第11号),截止评估基准日即2020年4月29日,该标的物评估清算价值为67.11万元

<\/h3>Â<\/p>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的公告2006年9月1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光华支行的申请,裁定受理了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金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06年9月21日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

2017年8月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成民破字第4-2号决定书,指定川金租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成员),王春生为负责人

川金租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12日10时至2025年4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申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款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须知》和本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因成都限购政策,竞拍人是否具备购买资质请自行向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确认)、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请提前向有关部门了解和咨询房屋过户要求及相关手续,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1.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横街8号1栋3单元7楼19号的房产房产登记证号: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931376号,坐落于武侯区武侯横街8号,用途为住宅,面积:87.6㎡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川嘉资[2020]报字第11号),截止评估基准日即2020年4月29日,该标的物评估清算价值为67.11万元

2.拍卖价格:起拍价60.566775万元;保证金7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9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邝律师17711011365;徐律师18875057952)

三、咨询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5年4月9日10:00--17:00时,有意者请联系工作人员咨询看样(13981980624)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含上述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因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城支行,账号:51050143635900000008】

3.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4月18日前(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城支行,账号:51050143635900000008】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4.破产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5.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尾款或者以书面方式表示不予支付尾款并放弃本次拍卖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原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优先用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损失,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将纳入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财产范围以法定程序进行清偿;若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原买受人需于重新拍卖结束后七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汇入相关款项,逾期未支付的,管理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敦促原买受人履行义务

6.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到破产管理人处(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中心G座5楼,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标的物过户登记更名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协助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破产人及买受人各自承担,其中应由破产人承担的税费列入破产费用优先拨付

十一、特别提醒1.因本次拍卖资产由于历史原因在本次公告发布时由第三方占有和使用,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负责向占有方发出向买受人交付资产的通知,视为管理人向买受人办理了拍卖标的的移交手续;具体实物资产的交接由买受人直接与资产占有方进行沟通、协调或通过诉讼方式主张,管理人不负责实物交接

2.管理人披露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几点,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由管理人向竞买人出具《成交确认书》,并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标的物等信息,该《成交确认书》作为双方拍卖成交的依据

5.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如不具备竞买资格)导致拍卖标的物无法向竞买人交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看样电话:13981980624;管理人咨询电话:邝律师,17711011365;徐律师,18875057952;法院监督电话:028-8291598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竞买须知2006年9月1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光华支行的申请,裁定受理了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金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06年9月21日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

2017年8月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成民破字第4-2号决定书,指定川金租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成员),王春生为负责人

川金租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12日10时至2025年4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1.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横街8号1栋3单元7楼19号的房产房产登记证号: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931376号,坐落于武侯区武侯横街8号,用途为住宅,面积:87.6㎡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川嘉资[2020]报字第11号),截止评估基准日即2020年4月29日,该标的物评估清算价值为67.11万元

2.拍卖价格:起拍价60.566775万元;保证金7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9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邝律师17711011365;徐律师18875057952)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2.管理人;3.网络服务提供者;4.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5.第1至4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欲主张优先购买权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具体规则如下: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将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过程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城支行,账号:51050143635900000008】

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以内自动解冻并退还保证金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以内自动解冻并退还保证金,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4月18日前(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账户【户名: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城支行,账号:51050143635900000008】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到破产管理人处(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中心G座5楼,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尾款或者以书面方式表示不予支付尾款并放弃本次拍卖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原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优先用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损失,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将纳入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范围以法定程序进行清偿;若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原买受人需于重新拍卖结束后七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汇入相关款项,逾期未支付的,管理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敦促原买受人履行义务

十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更名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协助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破产人及买受人各自承担,其中应由破产人承担的税费列入破产费用优先拨付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因本次变价资产由于历史原因在拍卖时由第三方占有和使用,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负责向占有方发出向买受人交付资产的通知,视为管理人向买受人办理了拍卖标的的移交手续;具体实物资产的交接由买受人直接与资产占有方进行沟通、协调或通过诉讼方式主张,管理人不负责实物交接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

十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交接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本次拍卖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

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示同意接受该规定的规定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看样电话:13981980624;管理人咨询电话:邝律师,17711011365徐律师,18875057952;法院监督电话:028-8291598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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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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