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2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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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五原县隆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五原县塔尔湖隆辰家园B4-1-151号房屋 <结束>

资产编号:8780673

10.567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7
起始日期
109.7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96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1.231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0.5678万元
  • 单价:0.0963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27
  • 结束日期:2025-04-28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塔尔湖
  • 评估价:11.231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9.7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对象所处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五原县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本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权利来源司法拍卖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房屋所有权人五原县隆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拍品现状规划用途住宅租赁情况否配套情况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地面平整权利限制情况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一、被执行人五原县隆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五原县塔尔湖隆辰家园B4-1-151号房屋

建筑面积:109.79㎡;用途:住宅;总层数:6层;所在层:5层;建筑结构:混合结构

二、估价对象基本状况估价对象房屋用途为住宅,结构为混合结构,估价对象所处小区内已硬化,外墙断块涂料,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暖等基础设施,使用和维护状况较好

三、土地基本状况1、土地使用权证号:五国用(2013)第1578号

2、使用权类型:出让

3、使用权面积:41715.50㎡

4、用途:商住用地

5、终止日期:住宅2051年7月27日,住宅2081年7月27日

6、四至:估价对象所在位置东临S311道,南临支路,西临S507道,北临支路

7、土地形状:土地形状为不规则地势平坦的土地

8、开发程度:宗地内均达六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暖及场地平整)

注: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动产!';竞买公告五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7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五原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

建筑面积:109.79㎡;用途:住宅;总层数:6层;所在层:5层;建筑结构:混合结构

评估价:112315元人民币起拍价:105678元人民币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增价幅度:1000元人民币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五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内0821执恢281号执行裁定书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五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五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内蒙古圣律法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拍卖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

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26日16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内蒙古圣律法务服务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5148851607)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竞买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和以物抵债申请执行人承担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被执行人承担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需于拍卖开始前7日内与本院联系,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7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原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原县支行;账号:6228401917894997569)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高,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形,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下落不明或联系无法联系上的相关人员等),此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二、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五中信估字[2024]-JZ-064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辅助拍卖机构名称:内蒙古圣律法务服务有限公司辅助拍卖机构咨询电话:1514885160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五原县人民法院五原县人民法院2025年4月1日竞买须知五原县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27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五原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五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应当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现该房屋由被执行人占用使用,暂未腾空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竞价结束后于2025年5月8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原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原县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1917894997569;行号103207243811),并在缴入余款十日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资料原件)到五原县人民法院(地址:五原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具备交付条件下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在具备交付和产权过户条件时应及时办理交付和过户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辅助拍卖机构名称:内蒙古圣律法务服务有限公司辅助拍卖机构咨询电话:15148851607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举报监督电话:0478-8274873五原县人民法院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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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塔尔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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