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2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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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都督大道111号(南滨尚城)4幢吊1-1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787846

946.16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7
起始日期
2002.4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72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46.169万元
  • 单价:0.4725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5-07
  • 结束日期:2025-05-08
  • 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都督大道111号南滨尚城(西南门)
  • 评估价:1351.6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002.4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及室内动产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况有钥匙未接收权利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400-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有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302房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权证情况房地产权证拍
    楼栋总数:4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都督大道111号(南滨尚城)4幢吊1-1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房地产权证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使用权类型商服用房/出让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2002.48㎡租赁情况有钥匙未接收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都督大道111号(南滨尚城)4幢吊1-1

据产权证显示:证号为302房地证2015字第004481号,建筑面积:2002.48㎡,套内建筑面积:1768.2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服用房,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2年03月13日

标的物现状:现作为“六家一建材城”使用,内部分隔为多间房屋出租经营中

其他详情请下载附件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不含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动产;2.本次拍卖标的物已分隔为多间房屋使用,请各竞买人详细了解房屋现状并充分知晓相关信息,该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3.本次拍卖标的物现作为“六家一建材城”使用,内部分隔为多间房屋出租经营中;4.本次拍卖标的物若存在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按法律规定办理(具体情况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5.该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法院负责交付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限购情况:请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0235657(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据产权证显示:证号为302房地证2015字第004481号,建筑面积:2002.48㎡,套内建筑面积:1768.2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服用房,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2年03月13日

标的物现状:现作为“六家一建材城”使用,内部分隔为多间房屋出租经营中

其他详情请下载附件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不含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动产;2.本次拍卖标的物已分隔为多间房屋使用,请各竞买人详细了解房屋现状并充分知晓相关信息,该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3.本次拍卖标的物现作为“六家一建材城”使用,内部分隔为多间房屋出租经营中;4.本次拍卖标的物若存在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按法律规定办理(具体情况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5.该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法院负责交付

评估价:1351.67万元,起拍价:946.169万元,保证金:94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仅委托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请意向竞买人对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安排,联系电话:400-0235657、13370767820(自助预约看样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众兴拍卖”或登录https://cqzxpm.com/)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送达权属登记机关,在拍卖标的物具备办理过户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过户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城东分理处;账号:4502020120010000134113006)

十、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88.AWkgWU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400-0235657法院咨询电话:023-73331155法院监督电话:023-73318811联系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寿大道25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拍卖须知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5月07日10时至2025年05月0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5;用户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相应的说明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城东分理处;账号:4502020120010000134113006)

十、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标的物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送达权属登记机关,在拍卖标的物具备办理过户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过户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按法律规定办理;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五、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委托法院有权在网络司法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在竞价程序中暂缓或中止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符合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在拍卖成交后予以撤销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88.AWkgWU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3-73318811咨询电话: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400-0235657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都督大道111号南滨尚城(西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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