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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来源申请执行人及郑豫通司字[2025]02038A号司法评估报告)拍品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中路127号15号楼3单元1层101号权利来源(2024)豫0191执10433号执行裁定书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唐**拍品现状房屋用途成套住宅
租赁情况有租赁配套情况水、电等瑕疵说明以房屋现状为准权利限制情况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估价对象财产范围估价对象为二七区长江中路127号15号楼3单元1层101号建筑面积为158.50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应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装饰装修,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等
2、估价对象区位状况(1)位置状况:①坐落:二七区长江中路127号15号楼3单元1层101号
②方位:估价对象位于郑州市二七区,淮南街与郑航路交叉口西北侧③与重要场所距离:距离中原百姓广场约500米
④临街状况:估价对象位于亚星盛世雅居三期小区,所在楼栋临街⑤房屋朝向:估价对象朝向为南朝向
⑥楼层:房屋总层数为地上33层、地下2层,所在层1层(2)交通状况:①道路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区域有主干道长江路,次干道郑航街、淮南街,道路通达
②公共交通:57路、S139路、256路、S355路等公共交通线路在附近设站点经过,有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出行便利
③可利用的交通工具: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交通便捷
④交通管制:估价对象附近有长江路、郑航街、淮南街等主次干道,道路设计合理,无交通管制
⑤停车方便程度:估价对象所在位置有停车位,停车较方便(3)周围环境概况:①自然环境: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地质条件较好,水土无污染,气候环境较好,自然环境状况较好
②人文环境:人文环境状况较好③景观:估价对象周围有南水北调生态文化公园,适宜休闲,景观较好
(4)外部配套设施:①基础设施:红线外“七通”,市政供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天然气、通暖气
市政供水、供电、通讯保证率均在98%以上,雨污水分流,排水通畅;土地平整,能满足正常生活需要
②公共配套设施:附近有兴华小学南校区、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南校区)、郑州市第七十四高级中学、郑州郑飞医院、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原百姓广场、联华超市、丹尼斯长江店、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估价对象周边文教、生活服务、医疗设施较完备,能够满足人民的生活需求
3.估价对象实物状况(1)土地实物状况①宗地坐落:淮南街与郑航路交叉口西北侧
②形状、地形、地势:形状较规则;地势平坦;与相邻土地无明显高低落差,利于自然排水
③地质、土壤:地质条件较好,地基承载力较高;土壤状况较好④开发程度:红线外“七通”,市政供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天然气、通暖气,红线内“七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暖气及场地平整
(2)建筑物实物状况①小区名称:亚星盛世雅居三期
②建筑规模:房屋建筑面积158.50平方米③设施设备:估价对象有水、电、天然气等设施,基础配套设施完善
④装饰装修:外墙面为面砖;室内地面部分铺地砖、部分为地板革、部分为木地板,室内墙面部分刷乳胶漆、部分贴瓷片,室内顶棚部分为矿棉板吊顶、部分石膏吊顶部分、部分扣板吊顶;入户玻璃,塑钢窗
⑤建筑功能:估价对象功能分区较合理,且安全性较高、耐久性较强;能够满足居住功能的需求
⑥建筑结构:钢混结构⑦建成年份:2019年⑧空间布局:自由分割
⑨层高:层高较高⑩维护状况、工程质量、新旧程度:经现场查勘,设施设备齐全,房屋维护和保养状况较好;主体结构坚固,整体质量良好;维护状况较好,成新率较高
3、不动产权证号:豫(2022)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160474号
4、占有使用情况:有租赁,实际居住人配合拍卖
5、详情请参考豫郑豫通司字[2025]02038A号司法评估报告
特别声明:拍卖结束后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期前将剩余尾款交纳到我院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瑕疵申明:1、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物品及装饰,具体以房屋现状为准
2、是否抵押及有无优先权人:无抵押、无优先权人
3、有可能存在的配套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车位管理费、物业维修基金等欠费和因政策规划影响产权过户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及相关政策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4、成交后税费情况:在资产拍卖与产权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双方所需承担的税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收,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另行主张
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款票据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
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再次顺延15个工作日,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放弃
5、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过户、交税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完成过户的责任资费,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6、该地区是否有相关限购政策,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
';拍卖公告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9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3账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上简称显示为“开发区”法院)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第一条拍卖标的: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中路127号15号楼3单元1层101号房产
第二条拍卖标的信息披露:小区名称为亚星盛世雅居三期,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建成年份为2019年,建筑面积为158.50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应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装饰装修,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等
第三条不动产重点披露:估价对象利用现状为出租,产权清晰,符合城市规划条件,无预告信息,无抵押信息,已被法院查封
详情见标的物介绍项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及豫郑豫通司字[2025]02038A号司法评估报告,建议有意竞买者前往实地查看
第四条拍卖价格信息:起拍价为1890634元、保证金为370000元、加价幅度为9400元
第五条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第六条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银行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三天与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载明的案件承办人联系,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七条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标的物开拍前五个日止接受咨询
第八条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在此次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第九条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前七天与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载明的案件承办人联系
第十条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五天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第十一条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第十二条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注:对无证建筑物及在建工程能否办理相应权证请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作任何担保)
第十三条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从拍卖款中支取(自人民法院成交确认裁定送达后15日内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及凭纳税费凭证向法院申报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款的,本院不再负责从拍卖款中支付该税款)
2.不动产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如被执行人拒不缴纳应缴税费或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垫付被执行人缴纳税费的,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时,将在抵债金额中对申请执行人垫付的税费予以扣除
如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接收抵债财产的债权人不愿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的,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法律后果和相应法律风险应由其承担
3.关于原产权人在标的物上的历史欠缴税费(不含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本院不负责从本次拍卖款中予以支付
最终应缴税费以拍卖成交(以物抵债)后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金额为准
4.本案拍卖款抵扣顺序为:(1)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等拍卖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2)标的物原产权人本次拍卖应缴税费(含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3)本次拍卖标的物上的担保物权;(4)其他无担保债权
除本次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5.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第十四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拍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竞拍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卖标的物页面)交纳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结束后,本拍卖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方)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第十六条司法拍卖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3064813.a214dqe.54.YmWamV&path=sf-helpcenter-qa#c1
第十七条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将冻结竞买人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当在成交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账号:31111100241701136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第十九条法院负有交付财产的职责,但依法不能移交的除外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陈律师13071052816、0371-66677170(财产处置团队)淘宝客服咨询电话:400-822-2870监督电话:0371-69522056联系地址:正光路8号高新法院执行局410室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2日竞买须知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19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3,户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上简称显示为“开发区”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标的物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银行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账号:3111110024170113665),并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15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从拍卖款中支取(自人民法院成交确认裁定送达后15日(该时间段可由各法院视情掌握)内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及凭纳税费凭证向法院申报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款的,本院不再负责从拍卖款中支付该税款)
2.不动产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如被执行人拒不缴纳应缴税费或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垫付被执行人缴纳税费的,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时,将在抵债金额中对申请执行人垫付的税费予以扣除
如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接收抵债财产的债权人不愿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的,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法律后果和相应法律风险应由其承担
3.关于原产权人在标的物上的历史欠缴税费(不含被拍卖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本院不负责从本次拍卖款中予以支付
最终应缴税费以拍卖成交(以物抵债)后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金额为准
4.本案拍卖款抵扣顺序为:(1)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等拍卖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2)标的物原产权人本次拍卖应缴税费,以及被拍卖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3)本次拍卖标的物上的担保物权;(4)其他无担保债权
除本次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5.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陈律师13071052816、0371-66677170(财产处置团队)淘宝客服咨询电话:400-822-2870监督电话:0371-69522056联系地址:正光路8号高新法院执行局410室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