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标的物基本情况表<\/span><\/b><\/b><\/p><\/td><\/tr>名称<\/span><\/p><\/td>塔山广场<\/font>1层1-13号商铺<\/font><\/span><\/p><\/td><\/tr>位置<\/span><\/p><\/td>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塔山西路塔山广场<\/span><\/p><\/td><\/tr>评估价格基准日<\/span><\/p><\/td>2023年8月25日<\/span><\/p><\/td><\/tr>用途<\/span><\/p><\/td>商业<\/span><\/p><\/td><\/tr>建筑面积<\/span><\/p><\/td>48.29㎡<\/span><\/p><\/td><\/tr>租赁情况<\/span><\/p><\/td>未出租<\/span><\/p><\/td><\/tr>经营情况<\/span><\/p><\/td>空置<\/span><\/p><\/td><\/tr>抵押情况<\/span><\/p><\/td>无<\/span><\/p><\/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div><\/div>';竞买公告特别申明:本次拍卖系贵州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贵州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的拍卖,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赋予的管理人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管理就本次拍卖享有最终解释权
现管理人就本次拍卖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位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塔山广场的一层临街商铺
二、拍卖方式及拍卖价格(一)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买受人的出价时间以拍卖平台的时间为准(二)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竞价周期本次拍卖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及竞价周期详见参拍页面
(三)拍卖时间2025年5月3日上午10时至2025年5月4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三、重要提示:(一)本次拍卖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竞买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调查标的信息(如过户要求等)、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现状、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买受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标的物若存在租赁的,计算至成交日(含该日)的租金由管理人收取,纳入破产财产;若系按租赁年度营业额的比例提取租金的,则根据本租赁年度开始日至成交日(含该日)的实际天数占租赁年度总天数的比例计算应由管理人收取的租金;若标的物已被抵押的,本次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沟通抵押权人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四)该标的物为产权式(虚拟)商铺,各商铺之间为虚拟分割,现场已无实况分割线,各商铺之间没有按照不动产分户图进行分界、而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分界
因产权式(虚拟)商铺无法独立使用,故买受人可能需与其他业主统一协商统一管理和统一安排
若符合条件需要恢复原状,需自行咨询有关部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和后果
(五)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但尚未办理权属登记,标的物能否办理权属登记及可能产生的税费详询有关部门,不能办理的后果及可以办理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因此悔拍
(六)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买受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买受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买受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交付及其权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务必在竞买程序开始前亲自实地看样并深入调查了解,未看样或未调查了解的买受人视为对全部标的物的面积、质量、数量、外观、结构、性能、型号规格等现状的确认,一切责任及法律后果自负
买受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全部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全部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以管理责任
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未实地看样不了解标的物瑕疵情况或以某一部分标的物存在瑕疵或其他面积、质量、数量、外观、结构、性能、型号规格等问题为由拒绝或迟延或减轻履行义务,否则将视为悔拍并按悔拍条款进行处理
(七)标的权属异议: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联系管理人
(八)参与竞拍活动者即被视为已仔细阅读并认可管理人发布的所有文件资料及内容
四、费用承担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包含税、费,交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平台收取的服务费、标的物转移过户手续费、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维修基金、税费等;税费的具体税种、税额以当地税务机关最终核定为准,买受人参与竞买前需自行向当地税务机关了解;买受人怠于办理缴费、申请权利恢复等手续产生失权、过户不能等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与交付(一)参拍页面显示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成交的即视为拍卖成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竞价成功之日在参拍页面载明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款项
特别提示:自签订相关成交文件后,拍卖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的交付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之日起3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管理人办公室签署相关成交文件,并现场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完成全部移交工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与必要的协助在移交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盗抢、自然灾害等可能造成标的物灭失、损毁、贬值等一切风险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品质、新旧程度、登记状态及能否使用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的现状实物为准
六、买受人资质及报名条件(一)买受人资质买受人应当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买受人需在破产强清平台实名注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受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拍卖活动,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买受人为单位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到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买受人保证金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本拍卖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破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买受人参与拍卖,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买受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七、悔拍条款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八、本拍卖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执行
管理人咨询电话:13158046801李律师竞买须知贵州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对贵州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塔山广场的一层13号商铺,本次拍卖的起拍价、加价幅度、保证金数额、竞价周期等内容详见参拍页面
拍卖标的对应的名称、数量、规格、品质、新旧程度、登记状态及能否使用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的现状实物为准,管理人对各项财产的外观、质量、结构、可使用否等情况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标的物审查】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自行确认是否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相应变更登记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核实
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的确认,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或者拍卖成交后不能办理变更登记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转让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拍卖平台的时间为准七、【拍卖保证金】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请平台锁定竞买人支付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应缴纳的保证金详见参拍页面,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本拍卖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八、【支付方式的选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竞价成功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款项,拍卖余款需支付至管理人如下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贵州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南华支行,账号:030170001600051595;款项性质:拍卖尾款】
九、【成交款支付与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含拍卖平台可能收取的服务费)之日起3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章、法定代表人章;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管理人办公室签署相关成交文件,办理标的物的现场交付手续
十、【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项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
管理人决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并签订相关成交文件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自签订相关成交文件后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税、费;交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平台收取的服务费、税费、标的物转移过户手续费、有关部门收取的维修基金等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13158046801李律师贵州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