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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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于宁波市江北区新城路11号仓库中的动产一批 <结束>

资产编号:8797880

10.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2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10.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0.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江北区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5-04-22
  • 结束日期:2025-06-21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 评估价:10.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库中钥匙/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年4月21日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301室
    小区:所在地政府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转让方:东易******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后动产由买受人凭本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弘评报字(2024)等233号的估价报告)拍品名称存放于宁波市江北区新城路11号仓库中的动产一批【清单详见宁波弘正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宁弘评报字(2024)第23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但数量、质量、状态以实物实际存在为准】权利来源(2024)浙0212执恢1841号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东易******公司所有瑕疵等情况1.详见评估报告,拍品质量、数量、状态以实物实际存在为准

2.转户过程中需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其余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3.部分动产已过期,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以看样为准

、4.拍卖后动产由买受人凭本院裁定自行取走,通知期限内未取走产生的仓库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保管费标准为3000元/月

拍品详细情况以现场实物看样为准拍品现状占有情况存放于宁波市江北区新城路11号仓库中钥匙/权利限制情况1.已查封;2.无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详见评估报告

';(2025)浙0212网变13号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2日10时至2025年6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存放于宁波市江北区新城路11号仓库中的动产一批

评估价:18.9892万,起拍价:10.7万元,保证金:2万元,变卖预交款:10.7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特别提示(风险):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开始前亲临现场看样,并了解标的物(动产)的状况,未看样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之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符合竞买条件的所有主体(具体咨询拍品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

竞买人委托变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江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年4月21日上午10:00-10:30,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看样),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看样预约联系13396966707(工作时间)

(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过时不接受预约)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本次变卖适用线上报名,在变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变卖预交款,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变卖保留价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手续费用等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等,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如动产,则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以执行部门要求为准)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规定时间内(余款200万以内为10天,200万以上为15天,变卖结束当天开始计算)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鄞州银行营业部),账号:6235390020087586386】,请买受人交余款时备注“变卖款”及买受人名字

余款付清后请及时致电本院0574-89051815告知变卖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签订变卖成交确认书后60日内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本次委托的浙江畅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帮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咨询电话:0574-55128029、0574-89051889;监督电话:0574-87412198(业务咨询请勿打);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301室

网址:http://www.nbyzfy.gov.cn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注:关于电话咨询,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每个竞买人的合法权益,特告知以下事项:1、已在公告中告知的内容,不再作详尽解释;(竞买者务必仔细阅读公告内容)2、对不属于人民法院拍卖范围的问题不作解答,可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

3、本次变卖本院委托浙江畅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参与,咨询电话只有此一个

4、拍卖标的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竞买人在成交并支付全部拍卖款项,签订成交确认书十五日之后

可致电0574-55128056,联系人:沈法官成交的标的物由承办法官执行交付

5、拍卖标的物所有人为企业的,因法院需发函给税务机关查询该企业所应交纳(扣除)的税款事项,需要一定间,嗣后执行法官会及时联系竞买人,办理交付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3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2日10时至2025年6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符合竞买条件的所有主体(具体咨询拍品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

竞买人委托变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X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网络司法变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变卖,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0574-55128029、0574-89051889

举报监督电话:0574-8741219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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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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