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3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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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和平德信中心4-5层、10-19层不动产 <结束>

资产编号:8802879

41161.72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07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1161.72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1161.72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4-07
  • 结束日期:2025-05-06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
  • 评估价:41161.72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的的装修装饰不以现
    产权所属:小产权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708室
    小区:不得建设公寓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茂德巷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座位数:座27、28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杭州市拱墅区和平德信中心4-5层、10-19层不动产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转让标的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316号和平德信中心4-5层、10-19层,本次转让所涉及的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期限等情况,详见附件《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信息》

2、房屋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权证核定的面积为准

3、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不以现场展示为准,以交付时现状为准,交付时转让方不保证装修装饰的完好

4、转让标的所涉房屋不动产权证附记记载: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等带居住功能用房,最小产权分割单元不小于300平方米且该最小分割单元应为同一平面

5、本次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为:411617260元,单个房产转让底价详见附件《房产清单》,本次交易若溢价成交的,按照单套房产各自的转让底价对应权重比例进行分配

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杭州恒融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茂德巷158号(胜南拱建大楼)708室(自主申报)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MA2B2UUM4E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计价方式总价转让底价(万元)41,161.726是否有保留价无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受让方应当自行了解并完全符合国家和转让标的所在地规定的购房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所受让房屋无法过户,受让方所缴纳的购房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已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4)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

该等新签订的文本合同仅作为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之用,不作为双方的实际履行依据,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均以签订的《资产交易合同》为准

(5)本次转让标的只限于不动产本身,面积只限于不动产权证核定的面积范围内,不包括转让标的外部的附属用房、设施设备等

标的房屋如有漏水或需维修的情况,均由受让方自行修复,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6)受让方不得改变建筑原始结构和平面和消防设施,受让方入驻进行装修时,应符合消防等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

(7)受让方同意由转让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设施设备维保单位、维修单位等第三方单位对转让标的一并实施相关服务与管理,并按产权面积占比按实结算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大楼公共能耗费、水费、电费等按大楼统一标准实施

(8)受让方已知悉: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交接单》后视为不动产实物移交完毕,移交地为转让标的所在地

《交接单》签署日视同杭州恒融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物业服务单位的交割日期

(9)本次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及不动产的交付,最终以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样本)为准

3、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支付按成交价0.43%计的交易服务费

展示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展示地点标的现场联系人姓名金小姐联系人电话15888643788受让方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续存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次公开转让接受联合体受让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2,348.5178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处置方式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

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是否自动延牌否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项目附件公示附件附件1:承诺函7454972920358175805.pdf、附件4: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信息7084543184113157461.xls、附件5:联合受让协议(样本)7718454262862318995.doc、附件2:资产交易合同(样本)38534378184017161.doc材料附件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王先生颜先生电话0571-850855820571-85085596传真邮箱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28楼网址转让方联系人1电话传真邮箱地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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