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3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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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海口市坡博路10号复式公寓6层566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8806865

24万元
用途
71.99%
折扣率
2025-04-28
起始日期
32.2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744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3.3387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4万元
  • 单价:0.7444万元/平米
  • 区域:海南省 海口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28
  • 结束日期:2025-04-29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坡博路10号
  • 评估价:33.3387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71.99%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2.2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清房清场:强制清场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居室数:566房
    小区:0号复式公寓
    转让方: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海
    装修配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一)看样时间:具体看样时间请电话咨询(二)集中地点:海口市坡博路10号复式公寓(富仕公寓)6层566房(三)咨询电话:0898-66722120(工作日8:30-12:00,14:30-17:30)三、【瑕疵说明】1、该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费等欠费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2、该房产天花板有破损、开裂;有老人小孩居住,清场腾房有阻力,房产交付需要一定时间

3、拍卖标的物以实物进行拍卖,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公告所标示不动产的状况以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资料(或测绘图纸)为准,如果没有登记的不动产、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5、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本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竞买人资格】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特别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应当具备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购房资格

拍卖成交后,本院将对买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对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买受人,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保证金不予退还(参照悔拍处理)

3、请竞买人注意风险:海南省目前有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购房应符合海南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本网站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报名交保证金)

五、【优先购买权】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4、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六、【过户税费、物业费】1、买受人在收到过户裁定书五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备案、过户,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

2、买受人应及时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请竞买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如果非被执行人的故意拖延等行为造成的纳税迟纳金由买受人承担3、标的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网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买受人应垫交过户的所有税费买受人在缴税后五日内持缴纳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逾期本院将不再预留,由买受人自行追偿

4、如果买受人垫交了案外人(如开发商、非被执行人的实际登记人)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向相关案外人追偿

5、如果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关于交付清场】1、本次拍卖按现状进行拍卖及交付,具体详情以标的物现场实际为准,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被执行人及住户不得破坏楼梯扶手、门窗、吊顶、下水管道及镶嵌式家具等

2、本院负责标的交付,如果需要强制清场,由于案件存量较大,强制清场需要较长时间

八、【关于悔拍】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按照法律规定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2、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事项】1、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款余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自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属个人行为,银行应在法院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将拍卖贷款发放到法院指定帐户

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银行商议和签约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拍卖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如果因客观原因(如无法过户)导致撤拍,本院将全部成交价款退款至买受人账户,期间不计利息,如果买受人存在贷款利息、法拍贷手续费等损失,本院不负责赔偿

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冠亚拍辅:0898-66722120监督电话:0898-66733377海口市坡博路10号复式公寓6层566房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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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坡博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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