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介绍汉中市城固县恒基馨城小区18号楼1层109号商铺信息表拍卖名称汉中市城固县恒基馨城小区18号楼1层109号商铺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陕0722执2254号土地证陕(2020)城固县不动产权第0001816号房屋产权证未办理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标的现状房屋用途营业房是否租赁有租赁(租给千云创装饰)办理产权证或过户情况自行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咨询钥匙有查封被城固县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95.95平方米装修情况根据经营业态装修,买受人须实地勘察土地使用权限2018年12月19日起2088年12月18日止房屋户型买受人须实地勘察层高4.2米房屋所在楼层1/18标的位于城固县白云路与民主路十字东北角,该区域向东南约2公里有城固县医院,向南约1.5公里有城固县朝阳小学,向东北约2公里有城固一中
周边商业主要以住宅小区配套商业网点为主,公共服务设施相对于成熟住宅区有一定的距离;小型商业网点、超市分布较多,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较为方便该标的位于城固县博望街道,整体为一幢18层框架结构住宅楼,底四层裙楼为营业用房,房屋竣工时间2019年11月
该区域位于城固县城区基准地价二级区域覆盖范围,位置较优越,基础设施较完善,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
目前通往该标的区域的主要市政道路有白云路、民主路,该标的临民主路
整体交通条件较好目前基础设施条件已达到“五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宗地内“场地平整”的条件
标的物估值评估价825458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成交之日前的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之日后产生的物业、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说明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公告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0日10时至2025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城固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6/05)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汉中市城固县恒基馨城小区18号楼1层109号商铺
特别说明:本次标的以拍卖前展示期展示现状为准进行公开拍卖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评估价:825458元,起拍价:596393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及方式:如需预约看样,编辑短信“姓名+身份证号+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8161765608预约看样
看样时间将于4月18日14:00至16:00统一进行,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看样,法院原则上不组织第二次看样,但法院亦可视情况组织第二次看样
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实名登记,有关信息将会依法严格保密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票据,自本院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审查后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不动产所在地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内(不含周末)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相关优先权人应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无法通知的当事人:暂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城固县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固县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2917171693765,联行号:103799361630);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916-262180018161765608法院咨询电话:18191167077法院监督电话:0916-7212406城固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竞买须知城固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0日10时至2025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城固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6/05)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不含周末)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相关优先权人应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成交后的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城固县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固县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2917171693765,联行号:103799361630),并到城固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以及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等原因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维修基金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十三、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成交之日前的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之日后产生的物业、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该房产目前未进行初始登记,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过户手续,在满足办证条件的时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16-721240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本院已委托“陕西君正拍卖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陕西君正拍卖有限公司”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陕西君正拍卖有限公司电话:0916-262180018161765608法院咨询电话:18191167077城固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