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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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1街坊14/1丘工业用地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13995

1241.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5
起始日期
1057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17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221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241.6万元
  • 单价:0.1175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闵行区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5-05-05
  • 结束日期:2025-05-08
  •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一街坊
  • 评估价:221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57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车位:费、车位管理费等欠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知。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小区:的所在政府
    容积率: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
    转让方:上海某某木业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品牌:现代
    拍卖原因:诉讼
    交通:5号线
    环境:车库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配套情况:车库
    楼栋总数:1幢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查封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房屋坐落:江川路街道1街坊14/1丘,幢号:1;部位:纯土地;建筑面积:.0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未记载;房屋类型:未记载;房屋结构:未记载;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未记载;房屋用途:未记载;总层数:未记载;房地产权证号:闵2005005046;核准日期:2005-1-20

备注:根据外经贸沪闵独字[2000]0073号批准证书规定:营业年限为50年

根据企独沪总字第027274(闵行)营业执照规定:自2000年6月29日至2050年6月28日

2、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坐落:闵行区江川路街道1街坊14/1丘,土地宗地号:闵行区江川路街道1街坊14/1丘;使用期限:2004-7-23至2054-7-22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工业;宗地(丘)面积:10570.00;使用权面积:10570.00;独用面积:10570.00;分摊面积:未记载

备注:根据外经贸沪闵独字[2000]0073号批准证书规定:营业年限为50年

根据企独沪总字第027274(闵行)营业执照规定:自2000年6月29日至2050年6月28日

3、特别提示:1、竞买人须在拍卖前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相关的规划要求,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不能满足相关部门的规划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如因自身原因(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由)而造成拍卖成交后无法过户登记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3、标的相关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的内容明细及其它内容,竞买人如需查阅可事先通过电话预约前来辅助机构处查阅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拍卖辅助机构查阅相关资料文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该地块发生拍卖过户,竞得人需履行原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开竣工时间、建设要求等)

5、本案拍卖标的为工业用地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走访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上海市闵行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得知,买受人必须是符合闵行区产业准入要求的企业

根据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材料显示:(1)根据《闵行区产业用地、经营性用地项目准入研判工作导则》(闵经发[2023]51号),房屋土地整体转让类(含司法拍卖产业用地)项目按照“新增产业用地项目”的准入指导标准

作为闵行区江川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重要区域,该地块竞买人应注册落地闵行区马桥镇,并有相应的税收产出贡献,地块准入产业类型应符合闵行区“高端制造、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现代产业规划和马桥镇相关规划要求

(2)根据《闵行区新增产业用地项目准入指导标准(2023版)》,该地块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应不低于800万元/亩,达产产出强度应不低于2000万元/亩/年,达产税收强度应不低于200万元/亩/年

(3)根据《关于加强上海市存量产业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用[2023]129号)文件要求,建议区征收中心或区属平台企业参与该地块拍卖活动

(4)竞买人取得土地后,应按照《闵行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进行后续监管和评估

建议竞买人在竞买前向区产业部门咨询自身是否符合地块产业、产出等全生命管理要求

拍卖竞得后,应向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补充合同,纳入产业、产出、环保等要求,如因不满足上述要求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法院对前述行为是否能顺利完成不作任何形式承诺和担保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相应风险

4、四至情况:地块四至:东至西畴路、南至厂区、西至厂区、北至厂区,宗地形状呈三角形

5、评估报告显示2005年1月12日,上海某某木业有限公司依法取得了《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闵字(2005)第005046号】》,权证登记地号为闵行区江川路街道1街坊14/1丘

经估价人员对《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沪闵房地(2004)出让合同第128号】与《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NO.202404563496、202404563497、202404563498】进行比对,闵行区马桥镇1街坊14/1丘与闵行区江川路街道1街坊14/1丘为同一地块

6、评估报告显示规划限制条件:根据原产权人(上海某某木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市闵行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于2004年7月23日签订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沪闵房地(2004)出让合同第128号】及估价人员于2024年5月13日调取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拍卖标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产业项目类,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57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0;绿地率不少于总面积的25%,且公共集中绿地面积不少于5%;停车库按《上海市停车场(库)设置标准(DBJ08-7-90)》配置;其他有关规划参数以上海市闵行区规划管理局批准的闵规建(2004)540号规划文件为准;地块内建筑必须满足《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7、基础设施:拍卖标的所在的马桥镇内基础设施较为齐全,且保障率较高

目前主要依托马桥镇原有的配套设施,教育机构、医疗设施、交通服务、管道供气、金融机构应有尽有

镇内设有工商、税务、电信、邮政和电力等行业管理机构;有充分的电力、自来水供应能力和污水管道排放统一处理条件;备有容量充裕的FTTB宽带网络和程控电话装置

周边工业园区及厂房有紫顺工业园、中国船舶科技研究中心(闵行园区)、上海申储物流有限公司、708研究所、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等

8、特殊说明:(1)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拍卖成交款不含本条涉及钱款(2)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房地产面积等不作担保

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

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4)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房屋坐落:江川路街道1街坊14/1丘;幢号:1;部位:纯土地;建筑面积:.0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未记载;房屋类型:未记载;房屋结构:未记载;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未记载;房屋用途:未记载;总层数:未记载;房地产权证号:闵2005005046;核准时间:2005-1-20

土地坐落:江川路街道1街坊14/1丘;土地宗地号:闵行区江川路街道1街坊14/1丘;使用期限:2004-7-23至2054-7-22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工业;宗地(丘)面积:10570.00;使用权面积:10570.00;独用面积:10570.00;分摊面积:未记载

备注:根据外经贸沪闵独字[2000]0073号批准证书规定:营业年限为50年

根据企独沪总字第027274(闵行)营业执照规定:自2000年6月29日至2050年6月28日

评估价:2217万元起拍价:1241.60万元;保证金:124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5年5月5日10时至2025年5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三、竞买主体资质: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和规定(包括但不限制限购政策等)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四、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老城隍庙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特别提示:1、竞买人须在拍卖前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相关的规划要求,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不能满足相关部门的规划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如因自身原因(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由)而造成拍卖成交后无法过户登记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3、标的相关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的内容明细及其它内容,竞买人如需查阅可事先通过电话预约前来辅助机构处查阅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拍卖辅助机构查阅相关资料文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该地块发生拍卖过户,竞得人需履行原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开竣工时间、建设要求等)

5、本案拍卖标的为工业用地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走访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上海市闵行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得知,买受人必须是符合闵行区产业准入要求的企业

根据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材料显示:(1)根据《闵行区产业用地、经营性用地项目准入研判工作导则》(闵经发[2023]51号),房屋土地整体转让类(含司法拍卖产业用地)项目按照“新增产业用地项目”的准入指导标准

作为闵行区江川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重要区域,该地块竞买人应注册落地闵行区马桥镇,并有相应的税收产出贡献,地块准入产业类型应符合闵行区“高端制造、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现代产业规划和马桥镇相关规划要求

(2)根据《闵行区新增产业用地项目准入指导标准(2023版)》,该地块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应不低于800万元/亩,达产产出强度应不低于2000万元/亩/年,达产税收强度应不低于200万元/亩/年

(3)根据《关于加强上海市存量产业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用[2023]129号)文件要求,建议区征收中心或区属平台企业参与该地块拍卖活动

(4)竞买人取得土地后,应按照《闵行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进行后续监管和评估

建议竞买人在竞买前向区产业部门咨询自身是否符合地块产业、产出等全生命管理要求

拍卖竞得后,应向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补充合同,纳入产业、产出、环保等要求,如因不满足上述要求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法院对前述行为是否能顺利完成不作任何形式承诺和担保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相应风险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5年5月18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拍卖尾款须打入非支付宝指定账户,具体账户请通过辅助拍卖机构联系法院获取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

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三、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十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8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5年4月28日16时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六、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老城隍庙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621090088、021-63553035吴先生(辅助机构)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旧校场路69号四楼举报监督电话:021-64120000-8305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3日竞买须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5日10时至2025年5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1街坊14/1丘工业用地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权证号:闵2005005046;土地使用权面积:10570.00平方米)

房屋坐落:江川路街道1街坊14/1丘;幢号:1;部位:纯土地;建筑面积:.0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未记载;房屋类型:未记载;房屋结构:未记载;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未记载;房屋用途:未记载;总层数:未记载;房地产权证号:闵2005005046;核准时间:2005-1-20

土地坐落:江川路街道1街坊14/1丘;土地宗地号:闵行区江川路街道1街坊14/1丘;使用期限:2004-7-23至2054-7-22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工业;宗地(丘)面积:10570.00;使用权面积:10570.00;独用面积:10570.00;分摊面积:未记载

备注:根据外经贸沪闵独字[2000]0073号批准证书规定:营业年限为50年

根据企独沪总字第027274(闵行)营业执照规定:自2000年6月29日至2050年6月28日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1、该标的目前有占用,交付须等候法院通知

2、根据走访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上海市闵行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得知,买受人必须是符合闵行区产业准入要求的企业

根据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材料显示:(1)根据《闵行区产业用地、经营性用地项目准入研判工作导则》(闵经发[2023]51号),房屋土地整体转让类(含司法拍卖产业用地)项目按照“新增产业用地项目”的准入指导标准

作为闵行区江川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重要区域,该地块竞买人应注册落地闵行区马桥镇,并有相应的税收产出贡献,地块准入产业类型应符合闵行区“高端制造、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现代产业规划和马桥镇相关规划要求

(2)根据《闵行区新增产业用地项目准入指导标准(2023版)》,该地块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应不低于800万元/亩,达产产出强度应不低于2000万元/亩/年,达产税收强度应不低于200万元/亩/年

(3)根据《关于加强上海市存量产业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用[2023]129号)文件要求,建议区征收中心或区属平台企业参与该地块拍卖活动

(4)竞买人取得土地后,应按照《闵行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进行后续监管和评估

法院对前述行为是否能顺利完成不作任何形式承诺和担保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相应风险

3、拍卖标的地块于2004年7月23日由上海市闵行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与上海某某木业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闵房地(2004)出让合同第128号】,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中明确,该地块出让用途为工业;建容积率不大于1.0平方米/公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570平方米);应当于2005年7月31日之前动工建设,并在2007年7月31日前竣工

2005年1月取得闵2005005046号产证(纯土地)

4、评估报告显示规划限制条件:根据原产权人(上海某某木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市闵行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于2004年7月23日签订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沪闵房地(2004)出让合同第128号】及估价人员于2024年5月13日调取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拍卖标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产业项目类,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57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0;绿地率不少于总面积的25%,且公共集中绿地面积不少于5%;停车库按《上海市停车场(库)设置标准(DBJ08-7-90)》配置;其他有关规划参数以上海市闵行区规划管理局批准的闵规建(2004)540号规划文件为准;地块内建筑必须满足《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5、该标的原权利人为上海某某木业有限公司,所有权来源:买卖,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沪闵房地(2004)出让合同第128号】显示:上海某某木业有限公司以人民币684962元的土地出让金获得该地块50年的土地使用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种较多、买受人所要垫付的税费较高;竞买人须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属相关税务管理部门仔细咨询了解

该标的办理审税、过户等时间可能会较长,其中的手续办理、审核报批手续涉及多个部门,且不受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谨慎参拍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6、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拍卖标的已建有1幢未见证建筑物(现用作门卫室),经确定,该幢建筑物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本次不考虑地上无证建筑物对地价的影响

如属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标的目前一直未开工建设

因闲置土地变数较高,后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买受人须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经济损失,与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无关

8、由于公共事业费查询部门不能按宗丘地号查询欠费,故无法了解该地块公共事业欠费情况

若存在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9、拍卖标的与相邻物业有部分无明显边界,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按产权证附记档图纸的表述自行与相邻权利人协商解决并自行恢复,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0、原产权人为企业,拍卖标的能否取得房产销售增值税发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自行解决、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拍卖成交后,法院仅提供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11、拍卖标的若有的工商注册登记迁出事宜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相应责任

12、拍卖标的现状、已知瑕疵和权利已如上所示,但不排除尚有未知瑕疵,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充分尽职调查,认真了解、查看拍卖标的,并至相关部门核实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审批、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等情况,审慎参拍,否则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一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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