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span><\/span><\/p>江岸区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span>15<\/span>、<\/span>16<\/span>、<\/span>17<\/span>栋群楼栋<\/span>2<\/span>层合计<\/span>4<\/span>套商铺,因<\/span>4<\/span>套商铺已打通统一装饰,故统一挂拍
<\/span><\/span><\/span><\/p><\/span><\/span><\/p><\/span><\/span><\/p>序号<\/span><\/span><\/td>权证编号<\/span><\/span><\/td>建筑物名称<\/span><\/span><\/td>总层数\/所在层数<\/span><\/span><\/td>建筑面积体积<\/span><\/span><\/td>证载权利人名称<\/span><\/span><\/td>现用途<\/span><\/span><\/td>评估价值<\/span><\/span><\/td><\/tr>m2或m3<\/span><\/span><\/td><\/tr>1<\/span><\/span><\/td>武房权证市字第2015038931号\/岸国用(商2015)第9834号<\/span><\/span><\/td>江岸区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群楼栋2层商1室<\/span><\/span><\/td>Feb-34<\/span><\/span><\/td>406.33<\/span><\/span><\/td>湖北中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span><\/span><\/td>Â商铺<\/span><\/span><\/td>8,817,361.00<\/span><\/span><\/td><\/tr>2<\/span><\/span><\/td>武房权证市字第2015038932号\/岸国用(商2015)第9835号<\/span><\/span><\/td>江岸区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群楼栋2层商2室<\/span><\/span><\/td>Feb-34<\/span><\/span><\/td>359.37<\/span><\/span><\/td>湖北中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span><\/span><\/td>Â商铺<\/span><\/span><\/td>7,798,329.00<\/span><\/span><\/td><\/tr>3<\/span><\/span><\/td>武房权证市字第2015038934号\/岸国用(商2015)第9836号<\/span><\/span><\/td>江岸区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群楼栋2层商3室<\/span><\/span><\/td>Feb-34<\/span><\/span><\/td>568.51<\/span><\/span><\/td>湖北中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span><\/span><\/td>Â商铺<\/span><\/span><\/td>12,336,667.00<\/span><\/span><\/td><\/tr>4<\/span><\/span><\/td>武房权证市字第2015038935号\/岸国用(商2015)第9838号<\/span><\/span><\/td>江岸区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群楼栋2层商7室<\/span><\/span><\/td>Feb-34<\/span><\/span><\/td>103.69<\/span><\/span><\/td>湖北中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span><\/span><\/td>Â商铺<\/span><\/span><\/td>2,250,073.00<\/span><\/span><\/td><\/tr><\/table>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4日作出了(2020)鄂01破9号之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北中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23日10时至2025年4月24日10时止在淘宝网阿里破产强清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阿里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企业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责任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可能产生的物业费、过户费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江岸区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群楼栋2层合计4套商铺,因4套商铺已打通统一装饰,故统一挂拍
序号权证编号建筑物名称总层数/所在层数建筑面积体积证载权利人名称现用途评估价值m2或m31武房权证市字第2015038931号/岸国用(商2015)第9834号江岸区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群楼栋2层商1室Feb-34406.33湖北中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商铺8,817,361.002武房权证市字第2015038932号/岸国用(商2015)第9835号江岸区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群楼栋2层商2室Feb-34359.37湖北中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商铺7,798,329.003武房权证市字第2015038934号/岸国用(商2015)第9836号江岸区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群楼栋2层商3室Feb-34568.51湖北中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商铺12,336,667.004武房权证市字第2015038935号/岸国用(商2015)第9838号江岸区三阳路与解放大道交汇处融科天城三期15、16、17栋群楼栋2层商7室Feb-34103.69湖北中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商铺2,250,073.00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起拍价:11607575.4元,保证金:232万元,每次加价:5万元整
三、咨询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止(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将统一安排联系人:刘律师,联系电话:17798226972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718号浙商大厦11楼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六、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方承担,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违章费用、物业费、过户费、拍卖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0.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阿里巴巴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和服务商综合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企业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九、拍卖余款及买受方承担的费用请在2025年5月9日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湖北中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江汉支行,账号:567778853509】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阿里破产强清平台出具0.5%的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软件服务费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7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738号11楼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签署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2、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
十一、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阿里巴巴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五)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对湖北中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的处置行为,本拍卖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前述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破产案件监督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17798226972联系人:刘律师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湖北中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4月7日湖北中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23日10时至2025年4月24日10时止在淘宝网阿里破产强清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瑕疵
标的物上可移动的资产不在竞拍范围内,双方可另行协商价格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232万元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阿里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标的物起拍价的20%),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和服务商综合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在线大额支付帮助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八、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5月9日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湖北中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江汉支行,账号:567778853509】
九、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7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738号11楼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签署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一、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交割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交割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标的物拍出之日后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方承担,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包括资产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拍卖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阿里巴巴破产强清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破产案件监督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17798226972联系人:刘律师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湖北中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