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海南省儋州市滨海新区第四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10-2地块中国海南海花岛2#岛三(二)期330#楼3115号房屋权证情况房屋产权证号预告登记证明号:20200061180号标的所有人周振超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家具、家电情况无限购情况不限购(具体政策请咨询海南省住建局)租赁情况有是否腾空否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房屋建筑面积44.25平方米家具、家电评估价无询价日期2025年1月24日房屋户型一室一卫装修情况有装修房屋楼层位于31层电梯情况有其他具体瑕疵由竞买人自行向房产登记及税务等有关部门查询,到房屋现场进行实地了解备注: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区域情况
1、位置:海南省儋州市滨海新区第四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10-2地块中国海南海花岛2#岛三(二)期330#楼3115号房屋2、周边配套:银行、商场、超市等配套设施,生活便利3、咨询方式:13978969492(助拍网络)';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24)桂0521执恢1239号合浦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5月8日10时至2025年5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本院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79/05,户名:合浦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海南省儋州市滨海新区第四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10-2地块中国海南海花岛2#岛三(二)期330#楼3115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号:20200061180号】;房屋建筑面积:44.25平方米
起拍价:311775元,定向询价:389719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有租赁物业欠费情况及瑕疵说明:该房屋拍卖成交之前产生的物业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之后的物业费由买受人承担,如因被执行人原因未能交房的,则腾退前的物业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具体实时欠费金额需竞买人自行前往物业处了解,具体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前往了解
二、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广西助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定于2025年4月25日16:00安排看样,其余时间不再另行安排看样,咨询或预约看样电话:13978969492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支付宝账户(无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9日10:00(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法定期限内启动第二次拍卖程序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及风险告知:1、关于该不动产过户手续的办理,请买受人自行向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及到现场进行观摩了解,拍卖法院不负责该不动产过户及其他事宜
竞买人需承担竞买成功后因国家或地方政策的导致办理过户不能、规划变更的风险(注: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办证过户需符合不动产登记部门相关条件
2、执行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标的物可能与不动产登记簿面积等存在不一致,本物为现状拍卖,可能存在瑕疵的请咨询有关部门,本院不承担与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责任,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及不承担办证不能的风险;如果有违建请向规划部门咨询;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相关物业及水电等费用自行向物业及水电管理部门咨询
4、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物品
七、特别提醒:1、竞买人应以本人的名义参加竞拍,竞买人如需委托他人竞拍的,需在开始拍卖前七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相关委托手续及材料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逾期不提交的,参与拍卖人视为竞买人
2、对于实物标的,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办理过户登记所产生的税费按照税法规定,依法由买受人承担的部分,买受人自行承担
依法由出卖方(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三十日内先行代缴并凭相关税务票据到本院办理退税手续,逾期产生的滞纳金等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逾期未申请退税手续,由买受人另行主张
如流拍进行以物抵债时,申请人接受以物抵债后,税费承担方式同拍卖成交一致,申请人所垫付的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作为申请人未受偿部分继续执行
4、根据法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价拍卖,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在开拍前七日内向本院申请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标的物的交付:竞买人缴纳全款后,执行法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法定期限内将拍卖标的物交付买受人
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拍卖平台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合浦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浦支行,账户账号:621087291442;请勿将保证金汇入该账号,保证金缴纳方式请详细观看淘宝网教程及视频)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十二、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注意: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公开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监督电话:0779-7216605(陈法官)法院地址:广西合浦县廉州镇迎宾大道138号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978969492(助拍网络)合浦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竞买须知合浦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8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79/05,户名:合浦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标的物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开拍前七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竟买之日起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合浦县人民法院(地址:合浦县迎宾大道138号,合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3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合浦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浦支行,账户账号:621087291442;请勿将保证金汇入该账号,保证金缴纳方式请详细观看淘宝网教程及视频)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779-7216605陈法官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法院地址:广西合浦县廉州镇迎宾大道138号辅助机构咨询及看样电话:13978969492(助拍网络)合浦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