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8 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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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西何家村12号10幢12802室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38159

11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2
起始日期
90.88平方米
建筑面积
1.265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3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15万元
  • 单价:1.2654万元/平米
  • 区域:陕西省 西安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22
  • 结束日期:2025-04-23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何家村12号
  • 评估价:13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0.8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5日装修情况简装房
    钥匙:经营钥匙无钥匙权利
    查封情况:查封被碑林区人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7日
    户型: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房屋朝向:朝向南北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有
    抵押情况:抵押有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2802室
    厅室数:一厅
    卫生间数:一卫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
    楼栋总数:0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西安市碑林区西何家村12号10幢12802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陕0103执恢40号不动产权证号陕(2021)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073093号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本案被执行人议价日期2024年11月标的现状规划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未腾空租赁情况有租赁(租期至2028年7月14日)过户情况以房地局的规定为准经营情况无经营钥匙无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碑林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90.88㎡套内面积73.98㎡土地总面积30963.79㎡房产年龄登记于2021年2月5日装修情况简装房屋户型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房屋楼层所在28层,共计31层房屋朝向南北周边配套配套设施齐全其他介绍咨询、看样电话:西安柳暗花明破产清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7791344670)标的物估值议价价格1390000元备注';竞买公告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西安市碑林区西何家村12号10幢12802室的公告温馨提示:1、我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要了解标的物的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2、对于社会上的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费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起拍价:115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7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本标的物在拍卖期间已委托西安柳暗花明破产清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咨询、带看服务,咨询电话:1779134467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二)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拍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屋所在地城市是否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

(三)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屋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扣除保证金)等法律后果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依照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当地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垫付的费用,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凭发票向本院申报,超过期限主张的,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账号:955885370001210408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7791344670(西安柳暗花明破产清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竞买须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2日10时至2025年4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法院淘宝拍卖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9/1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西安市碑林区西何家村12号10幢12802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21)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073093号,面积:90.88㎡)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规定期限内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4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缴纳拍卖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账号:955885370001210408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水电煤等户名变更及欠费等均买受人自理办理和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17794134670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何家村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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