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8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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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贝港花苑53幢62号202室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38481

151.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6
起始日期
95.08平方米
建筑面积
1.597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1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51.9万元
  • 单价:1.5976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奉贤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16
  • 结束日期:2025-05-19
  •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贝港花苑
  • 评估价:21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5.0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车位:费、车位管理费等所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有户口。欠费情况
    钥匙:,有钥匙。户籍信息
    查封情况:查封;(查封期
    房屋结构:混合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居室数:202室
    小区:镇贝港花苑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教育学校:奉贤区实验中学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
    配套情况:车位
    楼栋总数:3幢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户籍信息据“上海人口管理信息平台”查询,截止2025年3月21日,有户口

欠费情况截止勘查日2025年3月21日:1、该标的物业费欠费情况:据标的所属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口头告知:该标的物业费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应缴542元,截止至2025年3月21日未缴费;目前物业费收费标准为0.95元/月/平方米

2、该标的水费欠费:截止至2025年3月21日无欠费

3、该标的燃气费欠费:截止至2025年3月21日无欠费

4、该标的电费:截止至2025年3月21日无欠费

备注:上述欠费均不含滞纳金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的欠费随着时间延长,欠费金额也会相应增加

详细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欠费等情况请竞买人须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

权利限制状况及抵押状况1、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1、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查封期限:2022-09-20至2025-09-20);限制文件编号:(2019)沪0117执3853号

2、抵押权人:某公司,登记证明号:奉201516018982;核准日期:2015年11月16日;关于不动产转让的约定:无记载;备注:最高额抵押:最高债权限额:根据抵押合同约定,另有他处房产共同担保190万元;债权发生期间:2015年11月6日起至至2018年11月6日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1、据上海市奉贤区不动产中心2025年3月21日出具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房屋坐落:奉贤区南桥镇贝港花苑53幢62号;房地产权证号:奉2003014235;建筑面积:95.0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无记载;幢号:无记载;部位:202;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混合1;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03年;房屋用途:居住;总层数:5;权利人:厉某某;受理日期:2003年8月12日;核准日期:2003年8月18日

土地状况信息:土地坐落:奉贤区南桥镇贝港花苑53幢62号;土地宗地号:奉贤区江海镇5街坊77/4丘;使用期限:无记载;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59148.00平方米;使用权面积:0.00平方米;独用面积:0.00平方米;分摊面积:0.00平方米

2、四至状况:东至环城西路,南至南亭公路,西至河道,北至解放西路

所在物业名称为“贝港花苑”3、交通状况及周围环境:周边公共交通线路有:奉贤2路、奉贤32路、奉贤12路、奉贤28路、奉贤4路、奉贤5路、奉贤8路等线路;所在区域公建配套设施较齐全,主要有:奉贤区实验中学(贝港校区)、大润发等,周边外部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

4、特别说明:(1)拍卖标的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自行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将该标的恢复至原始合法设计状态且整改通过验收、撤销限制后,方能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所涉及的相关手续和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2)竞买人资格问题:参与该标的的竞买人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身比对是否符合竞买的主体资格,并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咨询、了解参与竞买的主体资格、条件等事项,不要盲目竞买,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银行撤销抵押手续和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原权利人、买受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

按照规定应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可凭有效支付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

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详细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水、电、燃气等欠费情况,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及房屋所在物业公司查询

(4)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初装费、设备费、管线费、扩容费、拆修费等)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支付如存在法院和辅助机构未知的其他所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支付

(5)据“上海人口管理信息平台”查询,截止2025年3月21日查询时点该标的有户籍登记信息,法院不负责户籍的迁移,相关户口的迁入迁出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拍卖成交后,关于该标的的户籍登记、注销、变更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由买受人依合法途径自行解决

(6)截止勘查日2025年3月20日拍卖标的空置,有钥匙

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6日10时至2025年5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贝港花苑53幢62号202室(建筑面积:95.08平方米;产权证号:奉2003014235;房屋类型:公寓);核准日期:2003年8月18日

土地宗地号:奉贤区江海镇5街坊77/4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期限:无记载

评估价:2,170,000元;起拍价:1,519,000元;保证金:160,000元;增价幅度:7,5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5年5月16日10时至2025年5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

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2、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3、拍卖成交确认后,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4、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5年5月29日16时前缴入法院账户(主账户户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0037301938162;开户行:农行上海市松江区城区支行)

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须向法院提交支付凭证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拍卖余款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而造成的一切风险与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原权利人、买受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1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25年5月12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35303599、13661927593徐先生;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92号一楼;举报监督电话:021-37657072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竞买须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6日10时至2025年5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贝港花苑53幢62号202室(建筑面积:95.08平方米;产权证号:奉2003014235;房屋类型:公寓);核准日期:2003年8月18日

土地宗地号:奉贤区江海镇5街坊77/4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期限:无记载

四、特别提示: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2、截至2025年3月21日查询时点,拍卖标的有户籍登记信息,相关户口的迁出迁入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法院不负责户籍的迁移,相关户口的迁入迁出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成交后,关于该标的的户籍登记、注销、变更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由买受人依合法途径自行解决

3、该标的物业费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应缴542元,截止至2025年3月21日未缴费;目前物业费收费标准为0.95元/月/平方米

截止2025年3月21日,该标的电费、水费、燃气费均无欠费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4、买受人须在签收过户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45天内办理完成标的物的过户手续,由于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价并非唯一计税依据,办理过户手续时,所涉计税基数、税项、税率、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保证金均不计利息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须在2025年5月12日前向拍卖辅助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出示有效委托手续,资格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拍卖辅助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5年5月1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

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5年5月29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主账户户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0037301938162;开户行:农行上海市松江区城区支行),并提供缴费凭证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银行撤销抵押手续和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原权利人、买受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

按照规定应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可凭有效支付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

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过户登记手续不及时自行办理的,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八、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35303599、13661927593徐先生;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92号一楼;举报监督电话:021-37657072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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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贝港花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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