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不动产证明号:G201507170020;登记时间:2015年7月17日;建筑面积:80.54平方米、套内面积50.96平方米、分摊面积29.58平方米;户型:1室1厅1厨1卫;楼层:11楼(共32层);朝向:坐西朝东;性质:住宅;位置:具体详情见附图
现该不动产尚未办证';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变卖公告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将于2025年4月26日10时至6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襄阳铁路运输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襄阳铁路运输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10/11),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特别说明:以下三处不动产分别变卖,非整体变卖,竟买人应仔细查阅本公告及拍卖网页,确保选择参拍的不动产正确无误
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竞买错误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律后果第一处标的: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娄星南路东侧(金兰湾)1栋1108室
该标的具体情形如下:不动产证明号:G201507170020;登记时间:2015年7月17日;建筑面积:80.54平方米、套内面积50.96平方米、分摊面积29.58平方米;户型:1室1厅1厨1卫;楼层:11楼(共32层);朝向:坐西朝东;性质:住宅;位置:具体详情见附图
现该不动产尚未办证
第二处标的: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娄星南路东侧(金兰湾)1栋1109室
该标的具体情形如下:不动产证明号:G201507170020;登记时间:2015年7月17日;建筑面积:41.63平方米、套内面积26.34平方米、分摊面积15.29平方米;户型:1室1卫;楼层:11楼(共32层);朝向:坐东朝西;性质:住宅;位置:具体详情见附图
现该不动产尚未办证第三处标的: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娄星南路东侧(金兰湾)1栋1110室
该标的具体情形如下:不动产证明号:G201507170020;登记时间:2015年7月17日;建筑面积:41.63平方米、套内面积26.34平方米、分摊面积15.29平方米;户型:1室1卫;楼层:11楼(共32层);朝向:坐东朝西;性质:住宅;位置:具体详情见附图
现该不动产尚未办证二、变卖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第一处标的(1108室):变卖价为287440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或其整数倍
第二处标的(1109室):变卖价为154320元,保证金7800元,增价幅度500元或其整数倍
第三处标的(1110室):变卖价为154320元,保证金7800元,增价幅度500元或其整数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前接受咨询、看样、答疑,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联系方式见文末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2025年4月26日10时至2025年6月25日10时),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程序;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竞买人可报名加价参与竞买,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2.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3.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交齐三处不动产分别变卖价287440元、154320元、154320元全款金额的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4.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竞价时,变卖平台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应缴的变卖价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5.变卖期(2025年4月26日10时至2025年6月25日10时)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五、变卖反悔的处理:1.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287440元、154320元、154320元中分别扣留15000元、7800元、7800元的保证金(根据各个标的成交结果)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等
2.买受人反悔后,此次变卖程序结束,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原反悔的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六、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买程序开始三日以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七、优先购买权人:无
八、利害关系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十日以前与本院联系
十、成交确认书: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在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缴纳余款: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变卖预缴款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铁路支行账号:9558851804000345747十二、特别提醒:1.本院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所拍物品的权利现状取得物品,后续一切相关费用等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本院将协助买受人办理财产交付,但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等一切费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已附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税务局关于税费承担的说明,具体以相关职能部门计算为准
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
房屋涉及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请自行解决十三、恶意竞价责任:买受人在清楚知悉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定的情况下,没有真实购买意思而恶意竞价,在竞拍成交后拒不支付拍卖余款,其行为构成干扰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可对恶意竞拍人予以罚款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或拍卖平台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710-3158351(陈法官)、3158338(张法官)法院监督电话:0710-3158378(张主任)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法院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3号附:标的物情况图片及税务局关于税费承担说明材料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见变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