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住宅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思明区演武西路180号601单元房地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案号(2025)闽0902执200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闽(2022)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18939号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王某某询价基准日2025年1月22日标的现状规划用途分割销售型办公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办公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否落户情况不详经营情况不详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是否首封是,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抵押是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拍卖款凭证
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80.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34.3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建成年份2015年装修情况买受人须实地确认(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房屋户型买受人须实地确认房屋楼层房屋总楼层67层,本拍品所属楼层为第6层房屋朝向买受人须实地确认周边配套买受人须实地确认
其他介绍瑕疵说明:该房产目前为空置,预计拍卖成交后1个月交付买受人
标的物估值询价总价3198643.67元费用总价以实际产生为准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实际产生为准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测绘费:实际产生为准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营业税:实际产生为准个人所得税:实际产生为准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关于思明区演武西路180号601单元房地产网络司法拍卖(第二次拍卖)的公告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3日10时至2025年4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93,户名: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思明区演武西路180号601单元房地产,建筑面积:80.2平方米(其中专有建筑面积为34.35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为45.85平方米),房屋结构:钢混结构电梯房,用途:分割销售型办公,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办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9年10月16日起至2050年10月15日,房屋总楼层67层,本拍品所属楼层为第6层
【瑕疵说明:该房产目前为空置,预计拍卖成交后1个月交付买受人
】二、起拍价起拍价:205万元,保证金:41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福建博通大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其他拍卖辅助工作
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博通大成咨询电话:18005016095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博通大成”
本拍品不安排看样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2、本次拍卖活动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或自行前往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咨询具体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垫付的税费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111310029471985211,联行号:302403061018)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有贷款意向的竞买人,应于竞拍前向本院网拍贷合作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核并在拍卖开始前作出决定
竞买人在拍卖中成功拍得标的,应在竞拍成功后十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首付款余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同时向本院网拍贷合作银行提交贷款所需材料,正式提出网拍贷款申请,由银行审核通过后,在竞拍成功后十五日内向本院出具贷款保证函
竞买人未按本条第二款指定期限内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交纳扣除保证金后的首付款余款,视为该竞买人放弃向网拍贷合作银行贷款意向,该竞买人应按照本公告第八条规定期限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法院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注:中信银行宁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财贸广场支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支行及东侨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及辖区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为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司法网上拍卖合作单位,可以为符合授信准入条件的合格竞拍者提供个人信贷支持
拍卖标的为住宅的,首套房贷款及二套房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房产价值的70%,房产价值根据成交价与评估价孰低者确定
(详情以银行答复为准)中信银行“网拍贷”业务请咨询:中信宁德分行零售部陈经理联系方式15806028963中信宁德分行零售部缪经理联系方式15959042809兴业银行“网拍贷”业务请咨询:兴业银行财贸广场支行汪经理联系方式13559006230泉州银行“网拍贷”业务(接受类型包括工业产房、商业用房、住宅(含别墅)、车位)请咨询:泉州银行宁德分行林经理联系方式18705032693邮政储蓄银行“网拍贷”业务请咨询:邮政储蓄银行宁德市蕉城区支行龚经理联系方式0593-2918868、郭经理联系方式0593-2886399邮政储蓄银行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支行黄经理联系方式18950358781工商银行“网拍贷”业务请咨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陆经理联系方式18088976209福建海峡银行“网拍贷”业务请咨询: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王经理联系方式13656957210、王经理联系方式1806038810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及辖区支行“网拍贷”业务请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卓经理联系方式13950572749、余经理联系方式15859365925厦门国际银行“网拍贷”业务请咨询: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董经理联系方式18850736470、李经理联系方式18659381567网络司法拍卖须知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23日10时至2025年4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0593,户名: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111310029471985211),并在缴款到账后到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申请网拍贷款者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首付款(扣除保证金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款到账后到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和申请贷款所需材料,及时向本院网拍贷合作银行正式提出网拍贷款申请,由银行审核通过后向本院出具贷款保证函
本院收到银行贷款保证函后通知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生的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垫付的税费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8005016095(福建博通大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博通大成”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法院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