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8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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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朝阳村52号1-2号房屋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40582

3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4
起始日期
65.1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75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45.9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1万元
  • 单价:0.4759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九龙坡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24
  • 结束日期:2025-04-25
  •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
  • 评估价:45.9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5.1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房屋户口、户籍迁入
    钥匙:使用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有抵押提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权证情况渝(2021
    装修配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朝阳村52号1-2号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渝(2021)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358929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成套住宅/划拨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65.14㎡使用情况被执行人家人使用钥匙无权利限制有查封、有抵押提供的文件《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重庆市九龙坡区朝阳村52号1-2号房屋

标的物为被执行人家人使用,用作少儿培训场地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

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更多详细情况,见附件《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据重庆硕鸿实业有限公司了解,该标的无物业欠费,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之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据的税收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提交领条、税收票据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条中需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帐号,逾期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

3、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仅作参考,具体情况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该标的位置、面积、用途等数据最终以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确定的为准

交付后若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测绘、分隔、恢复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竞买人一经拍卖成交即表明对该标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及缺陷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其可能的风险

5、标的物现有人使用中

本次拍卖范围以产权证载明面积为准,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拍卖标的,委托法院及辅拍机构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6、咨询、看样请及时联系重庆硕鸿实业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991-7860、15178972642注: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本案处置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法院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拍卖已按上述规定通知当事人,特此公示

对于公告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

评估价:45.92万元,起拍价:31万元,保证金:3.1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硕鸿实业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硕鸿实业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400-991-7860、15178972642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

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九龙坡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九龙坡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六、特别说明:1、据重庆硕鸿实业有限公司了解,该标的无物业欠费,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未知风险请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

标的物现为被执行人家人使用,用做少儿培训场地本次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2、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之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据的税收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提交领条、税收票据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条中需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帐号,逾期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不晚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7个自然日向重庆市九龙坡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9、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不晚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7个自然日向重庆市九龙坡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1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1、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2、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网拍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网拍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网拍平台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九龙坡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账号:0401100120110000010611275)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1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硕鸿实业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重庆硕鸿实业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991-7860、15178972642重庆市九龙坡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8199772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8199735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火炬大道15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附:1、评估报告副本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竞买须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24日10:00时起至2025年4月25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4,户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

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硕鸿实业有限公司安排(电话:400-991-7860、15178972642)

六、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七、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八、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物管、水、电、气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十一、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五、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

标的物现为被执行人家人使用,用作少儿培训场地

本次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据重庆硕鸿实业有限公司了解,该标的无物业欠费,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未知风险请买受人自行承担2、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之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据的税收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提交领条、税收票据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条中需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帐号,逾期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不晚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7个自然日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9、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不晚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7个自然日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1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1、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2、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网拍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网拍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网拍平台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九龙坡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账号:0401100120110000010611275)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1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硕鸿实业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重庆硕鸿实业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991-7860、15178972642重庆市九龙坡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8199772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8199735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火炬大道15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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