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8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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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区黑山镇紫薇七路17号2-1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40583

17.03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0
起始日期
64.8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62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4.3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7.031万元
  • 单价:0.2625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綦江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10
  • 结束日期:2025-05-11
  •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紫薇
  • 评估价:24.3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4.8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室内装修和可移动家
    空置情况:空置
    钥匙:空置钥匙/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已查封
    户型:2室1厅1厨1卫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房
    卫生间数:1卫
    小区:山镇八角社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限购情况:请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大修基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垃圾清运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介绍:标的物位于万盛区黑山镇紫薇七路17号2-1,物业名称:黑山镇八角社区,房屋产权证号:渝(2023)万盛区不动产权第001061306号,建筑面积:64.87平方米,套内面积:55.89平方米,标的物所在楼栋共4层,标的物位于2层,层高约3米,设施设备:所在建筑物未配置电梯,通水、电、气、通讯、闭路、宽带等,户型:2室1厅1厨1卫

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标的物用途:成套住宅

标的物现状:清水空置详见《评估报告》

5.特别提示:标的物有查封

经四川锐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截止至2025年03月31日欠物业管理费共计:642.51元,该标的物小区物业管理费按0.2元/平方米/月收取,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物业公司咨询电话:48297955,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依法承担,欠费具体金额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及实际交付之日为准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四川锐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联系电话(办公时间):18084084948/400-9908283

6.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7.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办公时间):18084084948/400-9908283(四川锐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执行法院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为“四川锐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公示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标的物介绍:标的物位于万盛区黑山镇紫薇七路17号2-1,物业名称:黑山镇八角社区,房屋产权证号:渝(2023)万盛区不动产权第001061306号,建筑面积:64.87平方米,套内面积:55.89平方米,标的物所在楼栋共4层,标的物位于2层,层高约3米,设施设备:所在建筑物未配置电梯,通水、电、气、通讯、闭路、宽带等,户型:2室1厅1厨1卫

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标的物用途:成套住宅

标的物现状:清水空置详见《评估报告》

特别注意:1、标的物有查封2、经四川锐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截止至2025年03月31日欠物业管理费共计:642.51元,该标的物小区物业管理费按0.2元/平方米/月收取,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物业公司咨询电话:48297955,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依法承担,欠费具体金额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及实际交付之日为准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四川锐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联系电话(办公时间):18084084948/400-9908283

3、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符合该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拍卖成交办理产权过户时,房屋面积、坐落、楼层等数据以国土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确定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数据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不影响拍卖结果

5、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资料仅作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6、该房屋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及土地出让金、大修基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询了解并承担全部费用

评估价:243300元,起拍价(保留价):170310元,保证金:17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标的物权利瑕疵:有查封拍卖已通知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二、委托看样:本院已委托四川锐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物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四川锐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办公时间):18084084948/400-9908283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视为悔拍;执行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六、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信息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委托法院及拍卖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必要时,本院协助,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被执行人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垫付后凭相关票据向本院报销;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依法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网络拍卖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法院有权在拍卖进程中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相应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支行城东路分理处,账号:50001166200052500639759511);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可能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正确选择处理方式,保证相关款项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位

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三、未尽事宜,由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四川锐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办公时间):18084084948/400-9908283本院监督电话:023-85890957重庆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67673497拍卖办理地址:(401420)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登瀛大道30号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竞买须知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10日10时至2025年5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23/37,户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3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至少17000元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支行城东路分理处,账号:50001166200052500639759511);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单位:四川锐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办公时间):18084084948/400-9908283本院监督电话:023-85890957重庆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67673497拍卖办理地址:(401420)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登瀛大道30号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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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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