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8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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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64号圣地阳光7幢1/2-商业16、17、18、19商服用房(整体带租约拍卖)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40608

1174.70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2
起始日期
1111.35平方米
建筑面积
1.05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678.1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174.705万元
  • 单价:1.057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渝北区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5-12
  • 结束日期:2025-05-13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圣地阳光7幢
  • 评估价:1678.1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111.3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2)辅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方米钥匙未接收权利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400-8877-
    房屋结构:钢混
    抵押情况:已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01房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拍
    楼栋总数:7幢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64号圣地阳光7幢1/2-商业16、17、18、19商服用房(整体带租约拍卖)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商服用房/出让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共计1111.35平方米钥匙未接收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已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64号圣地阳光7幢1/2-商业16、17、18、19商服用房(整体带租约拍卖)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所在物业为“圣地阳光”,约建成于2011年

标的物位于圣地阳光7幢1-2层商业裙楼不动产权证号共计四个,分别为:201房地证2013字第028022号、028029、028034和028037

建筑面积:1111.35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054.36平方米

房屋结构均为钢混结构,房屋用途均为商服用房,土地用途均为其他商服用地,权利性质均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均为2051年11月21日

标的现状:租赁(租赁合同详见评估报告附件)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拍卖公告》

(1)本次拍卖包括房屋正常使用下不可分割的共用设备设施、室内固定装饰装修

(2)辅拍机构工作人员至物业处了解到,标的物欠2016年12月及2017年1-3月物业费共计6282.8元

此次查询仅供参考,不排除实际有其他形式的欠费,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相关部门实际收取为准,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物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因标的物为分割出租,内部重新打通装修使用,权证面积与租赁合同面积不能一一对应,本次拟整体处置

若需恢复原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法院以现状进行交付

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竞买前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后竞买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权证号:201房地证2013字第028022号、028029号、028034号、028037号

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877-023(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18008357166(刘老师)';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标的物位于圣地阳光7幢1-2层商业裙楼不动产权证号共计四个,分别为:201房地证2013字第028022号、028029、028034和028037

建筑面积:1111.35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054.36平方米

房屋结构均为钢混结构,房屋用途均为商服用房,土地用途均为其他商服用地,权利性质均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均为2051年11月21日

标的现状:租赁(租赁合同详见评估报告附件)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下表:标的物序号坐落房地产权证楼层建筑面积(m²)套内面积(m²)评估价(万元)室内现状1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64号圣地阳光7幢1/2-商业16201房地证2013字第028022号名义层1/2,物理层1318.74302.40481.3标的物1-4第1层层高约4.5米,第2层吊顶后约2.7米,原始户型为跃层,通水、电等配套设施

标的物1、2第1层和3、4第1层的后面部分打通出租,经营“谊品生鲜”

标的物3、4的第1层临街部分合并出租,目前分隔为3部分,分别经营药房、卤菜、烧烤,标的物1-4第2层合并出租,内部重新分隔并与相邻房屋打通,经营“狼族电竞”,内部分隔为多个房间

2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64号圣地阳光7幢1/2-商业17201房地证2013字第028029号名义层1/2,物理层1288.56273.76435.733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64号圣地阳光7幢1/2-商业18201房地证2013字第028034号名义层1/2,物理层1293.39278.34443.024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64号圣地阳光7幢1/2-商业19201房地证2013字第028037号名义层1/2,物理层1210.66199.86318.10合计1111.351054.361678.15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拍卖成交后法院以现状进行交付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678.15万元,起拍价:1,174.705万元,保证金:117.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安排,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877-023,18008357166(刘老师)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六、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2、本次拍卖包括房屋正常使用下不可分割的共用设备设施、室内固定装饰装修

3、辅拍机构工作人员至物业处了解到,标的物欠2016年12月及2017年1-3月物业费共计6,282.8元

此次查询仅供参考,不排除实际有其他形式的欠费,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相关部门实际收取为准,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物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因标的物1-4为分割出租,内部重新打通装修使用,权证面积与租赁合同面积不能一一对应,本次拟整体处置

若需恢复原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法院以现状进行交付

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竞买前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后竞买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5、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6、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确认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1、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渝北空港园支行、账号:50001086500052503403264661);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支付拍卖,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特别提醒: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电话: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400-8877-02318008357166(刘老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3120613杨法官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监督电话:023-67177563023-67188912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两江新区审判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附:1、评估报告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拍卖须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5月12日10:00时起至2025年05月13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1,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安排,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877-023,18008357166(刘老师)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六、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七、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

十、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须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特别说明1、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

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物业管理、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7、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8、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9、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支付宝内,本标的物竞得者的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渝北空港园支行、账号:50001086500052503403264661);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支付拍卖,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0、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400-8877-02318008357166(刘老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3120613杨法官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监督电话:023-67177563023-67188912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两江新区审判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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