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9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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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南路170号部分房产(南侧)商铺租赁使用权 <即将结束>

资产编号:8842594

6.46万元
用途
99.86%
折扣率
2025-04-15
起始日期
93.2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69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46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46万元
  • 单价:0.0693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4-15
  • 结束日期:2025-04-16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70号
  • 评估价:6.46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99.86%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3.2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月的装修期,成交价
    看样时间:看房。三、挂牌价格:6.469万元/年,保证金:12
    建筑类别:大厦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以现状拍卖。2
    装修配置:设备
    延时周期:延迟至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租<\/span><\/div>租期:<\/span>1年<\/span><\/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商铺<\/span><\/div>建筑面积:<\/span>93.28平方米<\/span><\/div>房源类型:<\/span>二手房<\/span><\/div>商铺类型:<\/span>临街商铺<\/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兴安南路<\/font>170号部分房产(南侧)商铺租赁使用权,面积约:93.28平方米,总层高\/所在层:5\/1,状态:出租<\/font><\/span>

<\/span><\/p><\/p><\/span><\/div><\/div><\/div><\/div><\/div><\/div>';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5年4月15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16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http://zc-paimai.taobao.com(网址户名: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竞价活动,标的:兴安南路170号部分房产(南侧)商铺租赁使用权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注:2025年4月15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标的:兴安南路170号部分房产(南侧)商铺租赁使用权,面积约:93.28平方米,总层高/所在层:5/1,状态:出租

二、重大事项披露1、竞价标的:拍卖标的物以现状拍卖

2、竞价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70号楼北侧一楼南侧

3、竞价标的展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上午10时,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平台规定时间止

4、相关税费按《租赁合同》内容执行,成交价不含税、费

5、本次拍卖会标的所有相关情况请有意向的竞买人认真查验,一经应价则代表竞买人完全接受标的已知和未知瑕疵,并放弃相关的请求权,竞价会后我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6、房产现为出租状态,承租人享有优先权,本公告即为通知,不再另行公告通知

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房产相关费用的情况,我公司及委托人不对相关情况做出承诺,有意竞买者请联系我公司预约看房

三、挂牌价格:6.469万元/年,保证金:12938.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或整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竞价款余款以及竞价服务佣金和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一)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押金(详见附件《租赁合同》)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及服务佣金请在2025年4月19日前(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指定账户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余款的支付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竞价服务佣金(成交额的1%)和平台软件服务费(成交额的1%)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竞价服务佣金和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委托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无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我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相关税费按《租赁合同》内容执行,成交价不含税、费

(五)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六)竞买人自行了解房产相关费用的情况,我公司不对相关情况做出承诺(七)竞买人接到委托方过户通知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竞价标的物的文件签署并按照委托方要求进行拍卖标的的实物移交,移交的竞价标的以现状为准,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署文件或办理完相关手续将承担违约责任

(八)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评估报告》相关截图,《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状》等相关资料,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将视为对上述资料完全了解,并签署《租赁合同》及《消防安全责任状》并履行相关内容

(九)所有标的均享有一个月的装修期,成交价为当年的租金,租赁期限为1-5年,租期内不得转租,到期后享有优先权,详见《租赁合同》,也可联系项目经理了解相关情况

项目经理联系方式:咨询电话:13488572202,联系人:闫先生监督电话: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财富大厦16层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4月8日竞买须知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5年4月15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16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http://zc-paimai.taobao.com(网址户名: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对“兴安南路170号部分房产(南侧)商铺租赁使用权”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转让标的:兴安南路170号部分房产(南侧)商铺租赁使用权,面积约93.28平方米,总层高/所在层:5/1,状态:出租

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3.竞价时间:从2025年4月15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16日10时止,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平台规定时间止

(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4.竞价起始价:6.469万元/年;报价的加价幅度以100.00元整的整数倍数

5.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玖佰叁拾捌元(¥12938.00元)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2938.00元以上)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6.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及拍卖服务佣金请在2025年4月19日前(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余款的支付

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竞价服务佣金(成交额的1%,向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支付,开户银行:招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银行账户:471900102010668)和平台软件服务费(成交额的1%,在平台支付)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降价服务佣金和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委托方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或委托方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或资产移交手续

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或资产移交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9.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及相关费用的,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竞买人的违约责任

10.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及委托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1.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资产产权的相关行为没有履行了相应程序,未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没有并获得相应批准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5)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竞买人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特别说明:所有标的均享有一个月的装修期,成交价为当年的租金,租赁期限为1-5年,租期内不得转租,到期后享有优先权,详见《租赁合同》,也可联系项目经理了解相关情况)

竞买人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我公司将追究其违约责任13.出租方在收到年租金、承租押金后15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承租方在承租合同到期后,书面向出租方提出押金退还申请,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承租方全面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后无息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按照《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有权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14.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

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5.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16.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17.转租的要求:不允许将标的分租或转租

18.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供暖、卫生等一切税费均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2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及须知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及须知内容相违背

21.承租方需保证:承租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2.本须知如与《租赁合同》不符按《租赁合同》内容为准,竞买人需严格遵守并执行《租赁合同》,因未按合同执行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违约人承担,合同内容详见附件

23.本竞价须知由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4月8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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