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9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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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加油站整体价值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43624

1290.887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9
起始日期
2025-05-10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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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290.887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宁夏 中卫市
  • 用途:其他
  • 起始日期:2025-05-09
  • 结束日期:2025-05-10
  •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加油站整体价值
  • 评估价:1613.609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室外墙面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赁无钥匙/限购情况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9日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建筑类别:办公楼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交易状态:一拍
    卫生间数:6413卫
    小区:及地方政府
    容积率:日,现状容积率为0.1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转让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情况表标的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加油站整体价值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提供文件1、《执行裁定书》;2、评估报告;标的所有权人宁夏宇丰物流有限公司房屋权益状况所有权证号所在层/总层数总建筑面积㎡规划情况20140051751/11317.34办公及其他土地权益状况土地面积㎡产权证号地类用途分摊面积㎡6413卫国用(2014)第60098号商业用地601.48土地性质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48-02-03标的实物状况一、标的基本状况:⑴项目名称及坐落: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

⑵用途:规划用途为加油站,实际用途为加油站⑶权属:《中卫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查询编号为1722154278220443649)记载产权人为宁夏宇丰物流有限公司,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卫国用(2014)第60098号)记载,土地所有权状况为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人为宁夏宇丰物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卫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资料记载及工作人员现场查勘,该标的土地及办公用途建筑物已设立抵押

二、土地基本状况:该标的宗地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其四至为:东至:村镇道路,南至:338国道,西至:村镇道路,北至:农村集体用地

该标的宗地地势较平坦,形状较规则,土壤地基状况良好,宗地开发程度设定为: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宗地内达到“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及场地平整)

土地使用权人为宁夏宇丰物流有限公司,宗地使用权面积为6413.0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48年2月3日,现状容积率为0.19

该标的宗地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目前宗地已开发完成,做加油站用地使用,宗地内达到“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及场地平整)

三、房屋建筑物等基本状况: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101:装饰装修:室外墙面刷涂料,一层房间内地面铺地瓷砖,墙面乳胶漆,部分房间顶棚为集成吊顶、部分房间顶棚刷乳胶漆;二层房间内地面铺地瓷砖,墙面刷乳胶漆,顶棚刷乳胶漆;每层均配有卫生间,卫生间内地面铺地瓷砖,墙面贴瓷砖,顶棚为集成吊顶;一层安装断桥铝合金窗、二层安装铝合金窗;楼梯间踏步铺大理石,配有不锈钢扶手

消防间:水泥地面,墙面刷乳胶漆水泵间:泥地面,墙面刷乳胶漆

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交易税费承担情况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若无明确条款规定的应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若拍卖成交,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过户后请在七个工作日之内,持票据到本院办理退费,逾期未办理退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总评估价:16136092元;起拍价:12908874元;保证金:1290000元;加价幅度:60000元

土地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坐落用途使用权面积(㎡)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单价(元/㎡)总价(元)1宁夏宇丰物流有限公司卫国用(2014)第60098号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商业用地6413.00出让2048年2月3日6774341601建筑物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坐落房屋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所在层/总层数(层)建造年代单价(元/㎡)总价(元)2宁夏宇丰物流有限公司2014005175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101办公1202.94混合结构1-2/22003年211925490303宁夏宇丰物流有限公司无证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消防间100.00混合结构1/12003年968968004水泵间14.40混合结构1/12003年112116142合计1317.342661972地上附着物、设施设备及特许经营权序号名称备注总价(元)5地上附着物明细详见评估报告中附表138242546设施设备明细详见评估报告中附表229044977特许经营权《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为2021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4年02月26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允装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05月28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2024年04月18日至2027年04月17日2403768合计9132519总计16136092注:该宗地及地上办公用途房地产已查封,均已设定抵押

拍卖财产范围为该标的的整体资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正常使用不可分割的共用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特许经营权;不包括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委托人未能提供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中未对该标的宗地规划容积率做记载,该标的宗地实际为宇丰加油加气站,经工作人员实地查勘时,宗地现状属已开发成熟并正常投入使用中,宗地现状容积率为0.19,本次拍卖该宗地容积率是以现状容积率0.19作为假设前提,提请买受人注意

(2)本次该标的地上建筑物(消防间、水泵房)无法确认其建造年代,经工作人员与产权人沟通确认后,确定其建造年代为2003年,特提请买受人注意

(3)本次该标的地上建筑物(消防间、水泵房)的建筑面积、所在层数,加油站罩棚、混凝土地坪、围墙及加油加气站设施设备的数量及规格型号均依据委托人提供的《加油加气站地上附着物及设施设备单》及工作人员现场查勘确定,若资料与现场查勘不符,以现场查勘数据为准,特提请买受人注意

(4)经工作人员现场查勘,本次拍卖该设施设备部分没有铭牌,且产权人也无法提供相关设施设备的规格型号,故本次拍卖参照同类型设施设备进行价格确定,特提请买受人注意

(5)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该标的办公用房的《中卫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记载土地性质为划拨,商服用地的《中卫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未对土地性质做记载,根据证号为卫国用(2014)第6009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对土地使用权类型记载为出让,本次拍卖存在上述不相一致情形

经工作人员实地查勘,本次拍卖的办公用房坐落于证号为卫国用(2014)第60098号的宗地范围内,工作人员通过与主办法官及相关当事人了解,并结合《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共同确定本次拍卖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

(6)根据产权人提供的相关许可证书记载:《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为2021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4年2月26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05月25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4年04月18日至2027年04月17日;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该标的土地终止日期为2048年2月3日,因本次以可持续经营为前提,故该标的的未来有效经营年限以该标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天办理委托手续并经人民法院确认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9日9时起至2025年5月8日17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院已委托宁夏正茂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法院在拍卖过程中,现所拍卖标的物下的设施、设备等材料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毁损、灭失等风险,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情况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为准

七、1.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前期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等相关部门自行查证、自行了解)

若拍卖成交,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过户后请在七个工作日之内,持票据到本院办理退费,逾期未办理退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腾迁、交付、工程项目资产交割、作业现场的清理等可能产生的其它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财产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于2025年5月20日前缴纳至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户名: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支行;账号:6228401207129851769);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拍卖未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委托宁夏正茂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咨询人:曹法官0955-7074355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55-8809197拍卖咨询:宁夏正茂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张女士17709519362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竞买须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9日10时至2025年5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951/09?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272.4ad01a33kdSvm8)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关于竞买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1〕18号)《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加竞买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限购政策的规定,须具备竞买(购房)资格并提交参与竞拍所具备竞买(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第二条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三条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三)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八)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九)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拍卖标的为: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加油站整体价值

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该标的的瑕疵和权利负担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附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七、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2025年5月20日前缴纳至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户名: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支行;账号:6228401207129851769);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八、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自行办理拍卖标的产权登记过户手续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1.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前期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等相关部门自行查证、自行了解)

若拍卖成交,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过户后请在七个工作日之内,持票据到本院办理退费,逾期未办理退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腾迁、交付、工程项目资产交割、作业现场的清理等可能产生的其它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或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咨询人:曹法官0955-7074355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阳光巷17号院内东侧办公楼)

拍卖咨询:宁夏正茂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张女士17709519362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加油站整体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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