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详见附件';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4)粤04执恢92号一、执行依据、执行法院执行依据:本院(2022)粤04民初21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土地概况及拍卖标的土地座落:珠海市前山东坑村北四处地块,金凤路东侧两处地块以及金凤路西侧两处地块
登记面积:224854.26平方米登记产权人及不动产权证号:珠海地景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占有100%份额,不动产权证书号:1.位于珠海市前山东坑村北,金凤路东侧地块:粤房地证字第C5229032号;2.位于珠海市前山东坑村北,金凤路西侧地块:粤房地证字第C5229030号;3.位于珠海市前山东坑村北,金凤路东侧地块:粤房地证字第C5229028号;4.位于珠海市前山东坑村北,金凤路西侧地块:粤房地证字第C5229031号
登记详情参见附件现产权人取得产权登记的计税价格:不详
当前占用使用情况:珠海市前山东坑村北,金凤路西侧地块(粤房地证字第C5229031号)上存在村民占用经营情况,涉及商户主要有熊记火锅、筑园农庄、古道源农庄、果园农庄、小懒虫露营地、养羊场等
拍卖标的:珠海地景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上述不动产的100%份额
特别提醒:1.该用地原为珠海市园林科学研究所名下的划拨性质用地,后变更至珠海地景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已完成划拨转出让手续,地价已结清;2.因用地涉嫌闲置,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已对上述用地启动闲置调查工作,是否存在闲置费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最终调查结果为准;3.因历史原因存在村民占用经营情况,可能涉及的青苗补偿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可提前自行前往现场及相关政府部门了解
如买受人无法接收标的物,可向本院申请强制清场三、本场拍卖的网络平台及拍卖时间网络平台:淘宝网网址:http://sf.taobao.com/0756/01拍卖时间:2025年5月13日10时00分起至2025年5月14日10时00分止,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拍卖时间自动延长5分钟
认为拍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拍卖土地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十五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或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向本院立案庭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谢书记员,联系电话:0756-2666653
逾期提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拍卖主要条件(一)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拍卖土地:1.本院;2.本院司法辅拍机构;3.第1至2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受土地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
(二)拍卖税费负担买受人收到确权裁定后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基于本次拍卖交易产权过户形成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买受人应缴纳的税费自行申报缴纳;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后,将相关税局发票及收款材料提交至本院
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土地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均由原产权人承担或相关主体通过诉讼自行解决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单位咨询确认与拍卖土地相关的户口迁移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三)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经评估机构评估,本院确定本次拍卖的标的:珠海市前山东坑村北、金凤路东西两侧四幅地块,起拍价为人民币134524556元,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672622元
(四)保证金参加本次拍卖需要依据网络平台指示交纳保证金为人民币26904911元
(五)优先购买权人目前无已知对本拍卖土地有优先购买权的人
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拍卖余款的交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充抵价款
拍卖余款,竞买人应在2025年5月24日前汇入本院如下账号:户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4350501040016324000000509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前山支行
汇款时请分别注明如下对应房产字样:(2024)粤04执恢92号,珠海市前山东坑村北、金凤路东西两侧四幅地块
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与谢书记员联系,联系电话:0756-2666653
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成交裁定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拍卖余款,经本院审核买受人具备购买资格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拍卖成交
拍卖土地使用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自行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交付本院按拍卖土地现状交付,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卖土地移交给买受人
五、咨询、看样时间、方式拍卖土地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自行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土地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土地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咨询电话: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0756-2666616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自行看样淘宝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400-822-2870
六、其他(一)竞买人可能的资金保障部分银行向本院表示愿为拍卖提供贷款
详细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二)竞买人应当阅读竞买须知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拍卖网络页面)
《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三)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规举报监督电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6-2666026
附件:1.本次拍卖土地的评估报告;2.关于核查珠海地景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相关情况的复函;3.关于珠海地景园林科技有限公司用地事宜的复函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买须知一、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二、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逾期提交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三、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
竞买人未开设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多个竞买人联名竞买的,因网络平台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办理
竞买成功后,各联名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共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未提前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四、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送达地址
文书送达到该地址,视为送达送达地址不准确,或送达地址未依法变更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五、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后,相关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网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六、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八、买受人接到成交裁定后,应依本院通知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交接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不利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一、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依法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