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潘广路1111号,保证金5万元,拍卖车辆均为查封状态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25年4月15日10:30在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3号举行车辆拍卖会(开通网络同步竞价)
拍卖标的
序号
车辆名称
车牌号
启用日期
备注
1
梅赛德斯-奔驰ML63AMG
沪HC8883
2009-6
查封
2
宝马牌WBAKB210
沪A0L568
2010-6
查封
3
宝马牌WBASN210
沪LD2290
2011-5
查封
4
奥迪牌FV7203TFCVTG
沪KK6088
2009-11
查封,无钥匙
拍卖保证金5万元,本次拍卖的车辆均不含车辆额度
咨询、看样事项:
咨询电话: 13701982991 联系人:倪先生
拍卖及咨询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3号
看样咨询及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9:30~11:00、13:00~15:00
接受电话咨询、预约看样登记
竞买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至本公司领取看样单,凭看样单自行到指定地点看样
注意事项:
1、竞买人(含网络竞买人)须为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企业单位或自然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提交相关资料和身份证明,预付保证金后方可参拍,线下报名的竞买人须于2025年4月14日11:00前至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仅限转账支付,并须于2025年4月14日11:00前到帐)
2、在公拍网同步频道报名的竞买人,须按公拍网要求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因企业注册实名认证需要一个工作日,请尽量提前办理注册办理参拍手续)上传资料,同时纸质资料须在2025年4月14日11:00前邮寄或递交至本公司,保证金转账支付至本公司账户,付款人与竞买登记人必须一致,并须于2025年4月14日11:00前到帐后方可参拍
3、 本公司账户户名: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001213909200017623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武进路支行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及5%佣金,逾期按违约处理
5、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特别规定》
6、网络同步拍卖平台:www.gpai.net(资产拍卖)1.本拍卖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2.竞买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相应的证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参加竞拍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竞买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人按拍卖公告规定交付保证金,领取号牌参加竞拍,通过网络参加竞拍的须按拍卖公告规定完成实名注册、参拍登记、交付保证金手续后方可参加拍卖
3.竞买人参加拍卖,即表明同意遵守本拍卖须知和特别规定
4.委托人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拍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5.本次拍卖的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的最后成交价不包含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所发生的关联费用
拍卖人所提供的拍卖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认真咨询,实地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
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一经应价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竞得拍卖标的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均与本公司无关,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竞买人对其所竞得车辆的处置,必须遵守法律和政府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凡过户的车辆,买受人必须为该车辆办理保险手续在提车时,必须出具车辆相关保险材料,未办理车辆保险的,不得提车
7.买受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手续的责任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拍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阶梯,加价阶梯由拍卖师当场宣布,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阶梯,竞买人口头出价和举牌示意均可,每次举牌即表示递增一档,口头出价需同时举号牌,但不受递增一档限制
竞买人按照要求自由出价,拍卖标的拍归出价最高者(不到底价的除外),以拍卖师击槌确定成交、纯网络拍卖以网络成交记录确定成交
竞买人通过网络竞拍时,按照网络提示的加价阶梯出价,出价记录以拍卖人使用的网络拍卖平台服务器记录显示为准
9.拍卖会设有结束顺延功能的,如拍卖标的在拍卖结束前的规定时间内有人出价,则该拍卖标的的拍卖结束时间将自动顺延,直至最后一个顺延时间内无人出价为止,规定时间和顺延时间以网络平台规则为准
10.拍卖会开通网络代理出价功能的,竞买人可通过网络设置代理出价,竞买人应知晓并接受可能因代理出价无法竞拍成功的风险和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好号牌,通过网络竞拍的应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举牌或通过网络出价的行为均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12.买受人须按拍卖标的成交总价向本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收取标准详见拍卖目录
13.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后,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签名应与领取号牌的竞买人姓名一致
如不一致,视为授权,以登记领取号牌的竞买人为权利、义务人),通过网络成交的,以网络成交记录为准
14.拍卖标的按整体总价拍卖的,按总价结算,不实行多退少补
拍卖标的按单价拍卖的,按实际发货数量结算付款
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有特别规定的除外),逾期视为违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约者应承担该拍卖标的在本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并补足再次拍卖的差额
15.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开具成交确认书及佣金发票
16.待全部款项到达本公司帐户,买受人须凭本公司出具的有关资料自行购买车辆保险、办理过户手续
买受人应在过户手续办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特别情况按特别规定)完成提货手续,提货时的拖车费、出库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逾期所产生的全部仓储费由买受人承担
逾期存放于本公司仓库中的拍卖标的物每天按成交价的5‰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费,逾期30个工作日未提取的拍卖标的物,拍卖人有权提存并获留置权,存放于其他仓库中的拍卖标的物按存放仓库的保管规定执行
17.买受人在提货时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遵守提货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在提货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财产、人身安全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18.买受人对竞得拍卖标的的处置、使用等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9.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按原进款方式全额无息退还
以票据支付的保证金,于拍卖之日起三天内退还
20.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网络竞拍仍然存在多种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网络故障、病毒、数据中断延时、数据错误、黑客攻击、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拍卖人不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21.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阻扰拍卖师主持正常的竞投活动,更不能采取操纵,垄断竞投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2.若竞买人有违反本须知条款的行为,将被取消拍卖资格,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本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诉的权利
在公拍网同步频道报名的竞买人,须按公拍网要求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因企业注册实名认证需要一个工作日,请尽量提前办理注册办理参拍手续)上传资料,同时纸质资料须在2025年4月14日11:00前邮寄或递交至本公司,保证金转账支付至本公司账户,付款人与竞买登记人必须一致,并须于2025年4月14日11:00前到帐后方可参拍
本公司账户户名: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001213909200017623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武进路支行1.竞买人(含网络竞买人)须为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企业单位或自然人,办理登记手续时提交相关资料和身份证明,预付保证金后方可参拍,线下报名的竞买人须于2025年4月14日11:00前至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仅限转账支付,并须于2025年4月14日11:00前到帐)
2.在公拍网同步频道报名的竞买人,须按公拍网要求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因企业注册实名认证需要一个工作日,请尽量提前办理注册办理参拍手续)上传资料,同时纸质资料须在2025年4月14日11:00前邮寄或递交至本公司,保证金支付至本公司账户,付款人与竞买登记人必须一致,并须于2025年4月14日11:00前到帐后方可参拍
3.本公司账户户名: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001213909200017623开户行:工行上海市武进路支行
4.本次拍卖的车辆拍卖人提供的信息料仅供参考,不对车辆提供任何质量保障,不承担车辆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车辆的情况,自行查询车辆的违章情况及看清车辆现状
请竞买人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车辆的启用日期以行驶证上注册登记日期为准
本次拍卖的车辆均不含车辆额度
5.车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及5%佣金,仅限银行转账
本公司只开具的成交确认书和拍卖佣金发票成交确认书上的户名以竞买人登记表上的户名为准,买受人户名不得随意更改
6.车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其所竞得车辆的处置,必须遵守法律和政府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凡过户的车辆,买受人必须为该车辆办理保险手续在提车时,必须出具车辆相关保险材料,未办理车辆保险的,不得提车
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7.本次拍卖车辆均为查封状态,拍卖成交后须待车辆解封接本公司通知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解封时间较长无法确定,等待解封期间的停车费用1500元/月/辆由买受人承担
8.车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购买保险、违章扣分和罚款及违章滞纳金等)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另须支付给第三方服务公司拖车费、过户费等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4000元/辆(不含发票)后,由第三方服务公司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及提车
买受人须在接到过户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配合拍卖人及委托方办理完成相关过户手续,并完成提车,否则另行收取停车费用(按50元/天/辆计费)
如逾期提货造成委托人和本公司损失的,将追究买受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9.若因委托方因素导致所委托的拍卖标的发生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等情况,视作不成交,并无息退还买受人已付的款项,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