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0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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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叠彩区胜利路西一里21栋1-2-2号房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59277

3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0
起始日期
65.3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550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6万元
  • 单价:0.5508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桂林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10
  • 结束日期:2025-05-11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胜利路西一里21号
  • 评估价:3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5.3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具体情况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负责户口的迁出。1
    钥匙:有无钥匙?无,看房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本院首
    看样时间:看房请电话联系18076769834、1817739
    限购和资质:不限购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员和电话庄
    竞价周期: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营业收入:7.0
    拍卖原因:诉讼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执行案号(2023)桂0303执2784号执行员和电话庄法官07738860157标的物名称桂林市叠彩区胜利路西一里21栋1-2-2号房产标的物情况说明1.标的物所在地桂林市叠彩区胜利路西一里21栋1-2-2号房产2.有无产权证有3.有无钥匙?无,看房请电话联系18076769834、18177393185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休息4.查封情况本院首封5.有无租赁?无6.有无优先购买权?无7.税费参考明细由于每个地方税务局收费标准变动频率比较高,辅助公司每个月会更新一次税费,以下调查结果只作为参考,实际收费以当地税务部门为准

住宅:卖方:房屋增值税5%(房屋持证两年以上减免),个人所得税3%;买方:契税3%(小于90㎡首套房1%;二套房1%,三套房及以上3%,大于90㎡首套房1.5%;二套房2%,三套房及以上3%)

土地:总共21.6%公司、单位等法人,商铺:卖方:10%及城建印花和附加企业所得税另行申报征收;买方:个人同上,法人不享受契税减免,印花税,万分之五(小规模纳税人及自然人减半)

公司、单位等法人-土地:共18.6%,企业所得税另行申报征收

8.是否限购?不限购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标的物详情:建筑面积:65.36㎡,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福利房,不动产权证书号:桂林市房权证叠彩区字第30173957号,拍卖价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及可移动装饰装修,具体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有意者请实地看样

1、该房屋是否有拖欠物业费,水电费情况不详,如有欠费,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实地了解,法院不作过户担保,具体以现状为准,意向购房者请务必实地看房;2、经现场查勘,该标的物目前暂未腾空,有抵押,请意向竞买人现场看样或查看照片,拍卖成交后约2个月由法院负责清空交付,具体时间以法院执行进度为准;3、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出

10.是否可以贷款?是,预约贷款方式:开拍前10天电话联系(18076769834、18177393185)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要贷款的标的物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0日10时至2025年5月11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桂林市叠彩区胜利路西一里21栋1-2-2号房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标的物详情:建筑面积:65.36㎡,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福利房,不动产权证书号:桂林市房权证叠彩区字第30173957号,拍卖价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及可移动装饰装修,具体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有意者请实地看样

1、该房屋是否有拖欠物业费,水电费情况不详,如有欠费,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实地了解,法院不作过户担保,具体以现状为准,意向购房者请务必实地看房;2、经现场查勘,该标的物目前暂未腾空,有抵押,请意向竞买人现场看样或查看照片,拍卖成交后约2个月由法院负责清空交付,具体时间以法院执行进度为准;3、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出

二、起拍价:36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参考价确定方式:议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5年5月4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咨询广西桂林桂信商务有限公司,咨询及预约方式:开拍前5天电话联系18076769834、18177393185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要看样的标的物名称,由广西桂林桂信商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登记好后统一安排时间看房

五、拍卖已知瑕疵:拍卖标的物交付时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如标的物因违建、扩建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意向竞买人现场勘查标的物后,审慎做出竞买决定

因标的物现状或者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及时办理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本院已在公告里做了详尽告知,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七、特别提醒: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八、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5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观音阁支行,账号:000041776900020-030149)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未按期限缴款余额的,本院将按悔拍处理,保证金没收

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4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十一、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二、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是,预约贷款方式:开拍前10天电话联系(18076769834、18177393185)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要贷款的标的物名称;十三、特别提示:1、拍卖标的物成交后需办理上市或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由本院向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拍卖成交法律文书,买受人在本院领取成交文书后持有关文书及证件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本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如因买受人延迟缴纳税款产生滞纳金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现状或者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及时办理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本院已在公告里做了详尽告知,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2、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缴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因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需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

3、拍卖标的物为不动产的,对于该不动产所附着的产权人户籍迁入迁出问题,由竞买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负责处理

4、【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5条第2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以及标的物详情,如未按提示详细了解拍卖规则以及拍卖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举报监督电话:0773-886018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076769834蒋、18177393185范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竞买须知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叠彩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叠彩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观音阁支行,账号:000041776900020-030149),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叠彩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拍卖按揭贷款】需要使用“拍卖按揭贷款”服务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期满前7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并取得拍卖号,在竞拍前7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单位收入证明、银行水流等相关材料,向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咨询办理,进行贷款资质初步审核,评估贷款额度及首付款额度

因办理“拍卖按揭贷款”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服务使用者自行负担十二、【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5条第2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三、【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扣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3-886018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8076769834蒋、18177393185范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胜利路西一里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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