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闽中德泉估字(2024)0417号评估报告)拍品名称福建省厦门市开元区东浦一里165号801室的房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权证书》【权属证号:厦地房证第00166417号】;拍品所有人林志华、沙菲拍品现状用途住宅使用情况存在被执行人家属占用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一、权属性质:标的物有编号为厦地房证第0016641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人为林志华、沙菲共同共有,有抵押
二、税费负担情况: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限购情况:按照拍卖标的物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四、标的物及周边情况(仅作参考):拍卖标的物坐落于福建省厦门市开元区东浦一里165号801室,小区位于他人用地的东侧、他人用地的南侧、东浦二路的西侧、东浦路的北侧
基础设施已达“六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燃气及土地平整),建成于2000年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拍卖须知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5月12日10时至2025年05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1648,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每次增价幅度为10000元四、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271800元,京东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登记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拍卖标的能否完成过户手续以及具体办理时限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过户作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对于因标的物受相关规定、现状、自身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负
买受人应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记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该房产是否有拖欠水、电费及物业费,如有拖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自行办理用水、用电等账户变更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瑕疵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718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718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次拍卖仅支持线上交纳保证金,暂不支持线下交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05月20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9558851408001244501)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缴纳余款,视为悔拍
悔拍或者视为悔拍的,已缴交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
十一、本院将依法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府前大道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在办理完毕后及时通知买受人,并及时向买受人交付
期间,买受人应根据法院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后续相关过户、交付等工作
十二、买受人在收到本院送达的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于十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不利后果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以及拍卖过程中,依法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拍卖人从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等有偿服务,请有相关需要的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机构咨询办理,与拍卖人无关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5-8600102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5-86387329(黄法官)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