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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为张万仁名下位于吉林长春南关区解放大路64号吉宇大厦住宅20个、车库2个及相应土地,住宅建筑面积合计为2413.92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合计为1764.51平方米;张万仁名下位于吉林长春南关区亚泰大街东南阳光小区2号楼住宅一处,建筑面积97.34平方米;张万仁名下位于吉林长春南关区亚泰大街繁荣小区住宅一处,建筑面积130.4平方米
截至2024年3月20日,长春盛世鑫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借款人)贷款余额13,918,552.01元,欠息9,105,269.62元,垫付诉讼费用221,955.26元,债权余额23,023,821.63元,共1笔业务,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为张万仁名下位于吉林长春南关区解放大路64号吉宇大厦住宅20个、车库2个及相应土地、张万仁名下位于吉林长春南关区亚泰大街东南阳光小区2号楼住宅一处、及张万仁名下位于吉林长春南关区亚泰大街繁荣小区住宅一处,保证人为张万仁、张扬、马平杰(下称保证人),五级分类损失
详见下表:债权基本状况表单位:元序号业务种类业务余额累计欠息放款日到期日(垫款日)担保方式保证人/抵质押物是否诉讼五级分类1流贷13,918,552.019,105,269.622017.12.282019.8.30抵押+保证抵押物为张万仁名下位于吉林长春南关区解放大路64号吉宇大厦住宅20个、车库2个及相应土地、张万仁名下位于吉林长春南关区亚泰大街东南阳光小区2号楼住宅一处、及张万仁名下位于吉林长春南关区亚泰大街繁荣小区住宅一处是损失1.借款人基本情况长春盛世鑫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控股股东为任林秋,占股100%,实际控制人为张万仁,法人代表为张扬
注册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1号好旺角13楼1306室,主要经营建材销售等
企业目前处于停止经营状态,不履行债务的原因系2017年3月借款人财务负责人将其账面流动资金转移,导致其现金流较为紧张;2018年受房地产行业影响,区域内房屋购买量下降,新房装修需求不断下降,对其经营收入、利润均形成不利影响;加之张万仁因借款担保纠纷被法院查封了其名下资产(含华夏银行贷款抵押物)
最终导致借款人资金链条断裂,经营停止,借款人对外债务形成拖欠
2.保证人保证人一:张万仁,男,已婚,1963年5月18日出生,身份证220105196305182614,住址长春市二道区杨家店民航委16组,为长春盛世鑫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保证人二:张扬,女,已婚,1987年7月9日出生,身份证220105198707091669,住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春街道绊子厂胡同委6组,为长春盛世鑫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张万仁女儿
保证人三:马平杰,男,已婚,1984年4月4日出生,身份证220106198404040035,住址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街道青岗路委24组,为张扬配偶
3.抵押物基本情况抵押物为张万仁名下位于吉林长春南关区解放大路64号吉宇大厦住宅20个、车库2个及相应土地,住宅建筑面积合计为2413.92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合计为1764.51平方米;张万仁名下位于吉林长春南关区亚泰大街东南阳光小区2号楼住宅一处,建筑面积97.34平方米;张万仁名下位于吉林长春南关区亚泰大街繁荣小区住宅一处,建筑面积130.4平方米
4.法律手段清收2019年12月23日,华夏银行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得到法院受理
诉讼保全阶段,轮候查封了贷款抵押物经审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31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吉01民初6号,华夏银行胜诉;由于法院计算利息和罚息有误,华夏银行于2020年10月28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6月24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吉民终221号民事判决书,华夏银行胜诉;2021年7月3日判决生效后,华夏银行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2月抵押物首封法院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同意移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案件执行中,王延君等案外人以抵押物(住宅)已出售或出租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2023年10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全部案外人异议请求
目前案件执行中长春盛世鑫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控股股东为任林秋,占股100%,实际控制人为张万仁,法人代表为张扬
注册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1号好旺角13楼1306室,主要经营建材销售等
企业目前处于停止经营状态,不履行债务的原因系2017年3月借款人财务负责人将其账面流动资金转移,导致其现金流较为紧张;2018年受房地产行业影响,区域内房屋购买量下降,新房装修需求不断下降,对其经营收入、利润均形成不利影响;加之张万仁因借款担保纠纷被法院查封了其名下资产(含华夏银行贷款抵押物)
最终导致借款人资金链条断裂,经营停止,借款人对外债务形成拖欠保证人一:张万仁,男,已婚,1963年5月18日出生,身份证220105196305182614,住址长春市二道区杨家店民航委16组,为长春盛世鑫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保证人二:张扬,女,已婚,1987年7月9日出生,身份证220105198707091669,住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春街道绊子厂胡同委6组,为长春盛世鑫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张万仁女儿
保证人三:马平杰,男,已婚,1984年4月4日出生,身份证220106198404040035,住址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街道青岗路委24组,为张扬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