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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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金乡县金珠路南侧、金曼克大道东侧的济宁市金乡县二中沿街商业2号楼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62474

1206.38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1
起始日期
2445.6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93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507.9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206.384万元
  • 单价:0.4933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济宁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5-11
  • 结束日期:2025-05-12
  •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珠路南侧金曼克大道东侧
  • 评估价:1507.9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445.6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户口: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对象位于金乡县金珠路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卖对象位于金乡县金珠路南侧、金曼克大道东侧的济宁市金乡县二中沿街商业2号楼,规划用途为商业,房屋面积为2445.61平方米

起拍价:12063840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拍卖对象位于金乡县金珠路南侧、金曼克大道东侧的济宁市金乡县二中沿街商业2号楼,规划用途为商业,房屋面积为2445.61平方米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不组织统一看样,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查看未查看标的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对于房产,其家庭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应当由家庭中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者报名参加竞买),否则由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及政策风险

参与竞拍的,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拍卖标的物为房产且房产所在地存在限购政策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当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其截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仍具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产生的悔拍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虚构购房资格的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注: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有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不晚于本公告届满七日前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根据申报并经本院审核及网络确认后,即取得优先竞买人资格;届时未申报或逾期申报,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且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其他相关条件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缴纳

(税、费、金的种类和金额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4日18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5月19日10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5)鲁1703执恢104号房产拍卖余款”

户名: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183779786456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定陶支行联行行号:103475391515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竞买须知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1日10时至2025年5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0/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731.oQA455),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房产壹套

起拍价:12063840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拍卖对象位于金乡县金珠路南侧、金曼克大道东侧的济宁市金乡县二中沿街商业2号楼,规划用途为商业,房屋面积为2445.61平方米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房产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

标的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2.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房产的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缴纳

(税、费、金的种类和金额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3.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5月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5月19日10时前缴纳拍卖余款,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5年5月26日18时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陶朱公大街中段)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拍卖标的物的提取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5)鲁1703执恢104号房产拍卖余款”(户名: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183779786456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定陶支行;联行行号:103475391515)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0-7752625曹秀谦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0-775262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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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珠路南侧金曼克大道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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