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北京新建业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15号三层302-12室)法定代表人杨开玖成立日期2018-09-06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10296MA45P9N220经营规模微型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房地产开发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中科行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29.44-29.44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4.840.064.78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02月28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92.53-192.57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0.0798.26-88.20其他披露内容1.依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企业存在5项诉讼,若上述诉讼标的企业败诉,须转让方先行承担责任的,转让方有权向标的企业追偿,并且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
2.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科行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15号401室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李东成立日期2010-04-14注册资本10163.3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85530689109经营规模微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0000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科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行政管理局批准日期2025-02-19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中科行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1次股东决定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北京新建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0.0001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0.1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知悉标的企业存在5项诉讼,若上述诉讼标的企业败诉,须转让方先行承担责任的,我方同意转让方有权向标的企业追偿,并且我方承担连带责任
(4)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0.1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