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变卖标的基本信息:房产坐落中山市西区蓝波路9号蓝波水岸华庭5卡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国(2012)2000432、0112009767物业公司名称土地用途商业住宅规划用途商业建筑面积1630.02平方米装修程度已装修朝向是否有电梯无所在楼层1-2房屋布局处置参考价确定方式当事人议价欠费情况物业管理费-其他费用-重要提示1.变卖标的现状
请竞买人前往现场看样确认,该标的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已上传至附件,请竞买人自行下载查阅
2.税、费负担
成交后过户及办证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及办证所产生的涉及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即由买受人代被执行人申报缴纳税款及代开发票等相关涉税事项
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自行前往自然资源局、税务等部门查询相关税、费情况
3.迁移户口
法院不负责与变卖房产有关联的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4.限购、过户情况
由竞买人自行向变卖财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确认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变卖标的所在地的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
如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变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如因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变卖行为无效的,竞买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变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对变卖标的和竞买要求充分了解后再参与竞拍
特别提醒:1、司法网络变卖是法院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司法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变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2、迁移户口
法院不负责与变卖房产有关联的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3、限购、过户情况
由竞买人自行向变卖财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变卖标的所在地的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
如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变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如因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变卖行为无效的,竞买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办税指南
由竞买人自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查询相关纳税指引
网站地址为: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ssw/zssw_index.shtml,具体查询路径为:(首页底部)网站地图>其他规费>办理指南>二手房交易办税指南
5、咨询指南: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60-88335321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760-88300526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12345咨询电话:0760-12345中山市公诚物流仓储有限公司资费咨询电话:15819966123港澳台人工服务专线:0760-88235387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0760-88230593,13924940675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9:00-21:00人工在线):400-822-28706、现场咨询: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中山市兴文路3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办证大厅:中山市兴中道2之1号投资大厦1层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解除抵押、税务):中山市博爱路22号博览中心';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变卖公告本院在执行以中山市华策置地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将于2025年4月27日10时至2025年6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0/01,户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其名下财产,现公告如下:一、变卖财产:被执行人中山市华策置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中山市西区蓝波路9号蓝波水岸华庭5卡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国(2012)2000432、0112009767】
起拍价:8134400元,变卖预缴款:8134400元(已包含变卖保证金:1626000元),增价幅度:406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也可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本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变卖财产交易及过户可能会受到变卖财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影响,竞买人须自行向变卖财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因资格限制产生过户不能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购房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购买政策规定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变卖标的所在地的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
如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变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如因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变卖行为无效的,竞买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咨询及看样安排:变卖辅助机构: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变卖辅助机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同伦辅助团队310办公室咨询电话:0760-88230593,1392494067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时止的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看样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10时30分看样集中地点:中山市西区蓝波路9号蓝波水岸华庭5卡门前看样预约方式:看样须提前预约,请将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财产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3924940675,预约看样截止时间至看样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一一予以回复),如无人预约,则视为无人看样,将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变卖财产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意向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变卖,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特别提示:(一)变卖财产已知的情况说明及瑕疵披露:1、根据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显示,该房地产的土地使用面积为274.6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土地使用期限至2063年1月18日,房屋建筑面积为1630.02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房屋性质为自建房
2、上述房地产一层由承租人中山市春田树康复训练中心占有使用,故未清场,本次变卖为按现状带租变卖,室内财产不在本次变卖范围,变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
根据承租人与被执行人于2017年10月27日签订的租赁合同显示:租赁期限为72个月,租期为2017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租金标准为每月21150元
承租人于2023年10月30日与被执行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地产一层,租赁期限为24个月,租期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租金标准为每月24669元
租用位置、面积及租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租赁合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与承租人协商租赁、交接等事宜,并需继续履行上述租赁合同,若因此产生纠纷,则买受人自行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3、经现场勘查,上述房地产室内为两层,其中一层由承租人中山市春田树康复训练中心占有使用,没有楼梯可通往二层,二层已清场;变卖成交后,上述商铺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及恢复风险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前往实地看样,本次变卖按现状变卖,变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请竞买人慎重考虑房产的现状情况、过户办证及自行恢复原状等风险和限购等政策再行参与竞拍
4、本次变卖的房产是否拖欠物业费不详,由买受人与房产所在物管公司自行协商解决,请竞买人自行向物业公司查询
(二)变卖前,请竞买人自行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变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期限等情况
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由买受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三)不动产的产权过户(变更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即由买受人代被执行人申报缴纳税款及代开发票等相关涉税事项;买受人自收到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垫付的因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缴纳凭证、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交税流水、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垫付人Ⅰ类银行卡复印件向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对提供的税费缴纳凭证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院审查税费缴纳凭证符合条件的,从拍卖(变卖)款中优先退付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变卖款中优先退付,买受人应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一旦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人资格,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本院不承担变卖财产的瑕疵保证
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次变卖成交价不含变卖标的所拖欠的水电费、天然气、电视天线、物业管理、住宅维修资金及其他一切费用,本院不负责缴清上述费用,买受人如代缴上述欠费后,可依法律规定向应缴纳人追偿
本次变卖所涉的发票开具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六)因变卖财产的自身状况及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七)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府[2019]71号、中府规字[2019]13号)的规定,司法裁定变卖的土地,买受人需在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逾期未动工开发的,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将按闲置土地处置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变卖的土地是否涉及闲置土地认定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等有关详情,请在变卖前咨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确认
变卖成交后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八)公告所示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均为参考面积,变卖成交后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宗地丈量为准,不退不补
动产的状况以交付时的实物为准股票、股权等其他财产以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后,视为其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变卖预缴款的变卖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因买受人悔拍而被撤销变卖的,交纳变卖预缴款的变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与本次变卖财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
九、对上述变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已在本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因无地址确认书、或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被执行人,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在本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七日内将全部变卖价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雍逸廷支行,账号:9558832011002574472),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粤2071执恢585号变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924940675上(短信不作回复),本院确认变卖款全额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送达给买受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请买受人接到本院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一楼淘宝辅助团队服务处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变卖成交的,其他竞买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将变卖成交价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自行申请变卖贷款的行为属于其个人行为,提供贷款的银行应在本院规定的上述缴款期限内将贷款发放到本院指定账户
变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与银行自行商议和签约如买受人或提供贷款的银行逾期未缴清变卖价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财产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十四、其他事项:执行依据:(2022)粤2071民初32831号民事判决执行案号:(2024)粤2071执恢585号法院网拍监督电话:0760-88235387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竞买须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户名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以上变卖财产进行公开变卖,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竞买原则】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变卖公告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与变卖财产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三、【注册用户、保证金】参与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付相应的保证金
变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拍卖平台在变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司法变卖因变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或解冻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填写真实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联系地址及电话,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9:00-21:00人工在线):淘宝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400-822-2870淘宝拍卖(广东)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400-828-4666四、【竞价规则】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意向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变卖,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委托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淘宝拍卖辅助服务处办理委托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联系电话:0760-88230593)
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
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一同到本院淘宝拍卖辅助服务处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联系电话:0760-88230593)
如未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优先购买权申报】竞买人申请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由法院审查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成交价款缴交】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详见变卖公告)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变卖标的物名称本案执行案号,并将汇款凭证拍照发送到13924940675上(不予以回复)
九、【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成交裁定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到本院淘宝拍卖辅助团队处领取成交裁定书
(联系电话:0760-88230593)
买受人收取变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请买受人自行征询相关部门
十、【悔拍】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变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产权转移】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应及时接收财产,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有关的水电费、天然气、电视天线、物业管理、住宅维修资金及其他一切费用,本院不负责缴清上述费用,买受人如代缴上述欠费后,可依法律规定向应缴纳人追偿
十二、司法网络变卖是法院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司法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变卖,所有变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十三、【变卖贷款】变卖贷款须知(一)对可以申请变卖贷款的财产,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银行申请变卖贷款服务
竞买人向银行申请变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在《变卖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付清变卖余款
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
(三)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授信资料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按时完成审核或者经审核后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变卖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变卖价款
若买受人或提供贷款的银行逾期未缴清变卖价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财产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变卖、中止变卖或撤销变卖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变卖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60-88235387辅拍机构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3楼淘宝辅助服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760-88230593、13924940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