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1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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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第11层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66436

1217.107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1
起始日期
1506.6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807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521.384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217.1079万元
  • 单价:0.8078万元/平米
  • 区域:海南省 海口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5-11
  • 结束日期:2025-05-12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1层
  • 评估价:1521.384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506.6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建成装修情况精装修
    户口:迁移户口】拍卖法院
    钥匙:确认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屯昌县人民
    看样时间:看样,自2025年4月10日起至2025年5月9日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建筑类别:大厦
    建成年限:('约于1995年', '')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有
    抵押情况:抵押有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4房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裁定书(2025)琼
    装修配置: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第11层[不动产权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YL419552号]的不动产法院拍卖裁定书(2025)琼9022执恢5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YL419552号标的权属人海南天骋实业有限公司所有标的现状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共有情况单独所有规划用途办公土地使用期限2059-3-14房屋所在层/总层数11/17居住现状竞买人须实地确认租赁情况有,竞买人须实地确认过户情况不明,能否过户须自行咨询相关部门经营情况竞买人须实地确认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屯昌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房屋建筑面积1506.62㎡(套内建筑面积1199.03㎡,建筑面积为产权登记面积,该套不动产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是否相符,本院不作保证,竞买人须实地确认)登记时间2014-12-8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年代约于1995年建成装修情况精装修档次,装修成新度一般,维护保养状况较好

竞买人须实地确认房屋朝向竞买人须实地确认周边配套竞买人须实地确认其他介绍本次评估的第11层分隔成26间带独立卫生间的客房和三间杂物间,现状作为天鹅湖情侣主题酒店使用,竞买人须实地确认

标的物估值标的物估价结果15213849.00元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不明印花税:不明交易费:不明测绘费:不明权属登记及取证费:不明2、卖方税费印花税:不明交易费:不明营业税:不明个人所得税:不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其他费用等不详,有购买意愿的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或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了解

特别提醒:【迁移户口】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变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保证过户

现在该不动产出租给他人使用,租赁时间2014年10月15日起至2029年6月15日,经本院询问承租人,其主张优先购买权;该不动产尚欠物业费、公摊电费、违约金暂合计147312.97元(自2022年12月份至2024年9月份),本次评估价格未扣除上述欠费;据房屋所有权人所述,目前正在处置的标的物所在的鸿泰大厦,所有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并不是各层业主的,所有的配套费必须分配到每层中去,否则无法使用,即业主需向物业公司缴纳必要的配套费后才可以接水、接电正常使用

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现场确认标的物实际面积以国土房产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颁发的产权证为准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证变更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费用及不动产历史拖欠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上述所有的费用在本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提供阶段性参考,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前往相关部门、机构查询

买受人需在取得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七个工作日内自行至相关部门缴纳税费等(注意:由卖方即被执行人所承担部门费用均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于在缴纳完后出税务申报表、完税证明及相关税务票据等材料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申请退付

逾期本院不再办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也可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

咨询方式: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咨询电话:0898-67836236、0898-67811016(邱法官)法院监督电话:0898-67821065(本院诉讼服务窗口)';拍卖公告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1日10时至2025年5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23;户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第11层[不动产权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YL419552号]的不动产

特殊说明: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评估价:15213849元,起拍价:12171079.2元,保证金:19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元

(二)海南省目前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购房应符合海南限购政策,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

因不符合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三)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

(四)关于能否办理产权登记、产权过户等不动产登记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核实,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不动产的权利现状取得不动产,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自行负责

相关过户事宜需竞买人自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核实能否过户,其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证变更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费用及不动产历史拖欠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上述所有的费用在本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提供阶段性参考,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前往相关部门、机构查询

买受人需在取得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七个工作日内自行至相关部门缴纳税费等(注意:由卖方即被执行人所承担部门费用均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于在缴纳完后出税务申报表、完税证明及相关税务票据等材料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申请退付

逾期本院不再办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也可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

(六)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及承租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当事人,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7日与本院联系(七)现在该不动产出租给他人使用,租赁时间2014年10月15日起至2029年6月15日,经本院询问承租人,其主张优先购买权;该不动产尚欠物业费、公摊电费、违约金暂合计147312.97元(自2022年12月份至2024年9月份),本次评估价格未扣除上述欠费;据房屋所有权人所述,目前正在处置的标的物所在的鸿泰大厦,所有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并不是各层业主的,所有的配套费必须分配到每层中去,否则无法使用,即业主需向物业公司缴纳必要的配套费后才可以接水、接电正常使用

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现场确认(八)标的物实际面积以国土房产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颁发的产权证为准

(九)拍卖成交后法院会负责交付,交付需要一定的合理期间,具体时间尚未明确,请竞买人考虑清楚再进行购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不统一组织看样,自2025年4月10日起至2025年5月9日止接受咨询(限工作日的8:00-12:00,14:30-17:30),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示(一)标的物品质免责,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法院、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交符合海南省有关限购政策,具备购房资格的凭证,即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查询标的物所在地的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若拒绝提交,视为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造成被执行人财产损失,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其中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

特别提醒: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按规定各自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税、水利基金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

具体的费用,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与拍卖人无涉

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未办理房地产产权的房地产,本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请拍卖前务必向上述相关单位及部门咨询了解上述相关问题)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18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屯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屯昌支行,账号:26753641603912405,请注明“(2025)琼9022执恢50号拍卖余款”)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咨询联系电话:0898-67836236、0898-67811016(邱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98-67811016、0898-67818489(王女士)法院监督电话:0898-67821065(本院诉讼服务窗口)联系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5号

屯昌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拍卖须知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1日10时至2025年5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23;户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5月6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2025年5月18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屯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屯昌支行,账号:26753641603912405,请注明“(2025)琼9022执恢50号拍卖余款”),并到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缴交(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或拍卖结束前暂缓、中止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98-6782106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联系电话:0898-67811016、0898-67818489(王女士)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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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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