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1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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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北里22号303室房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67192

431.481万元
用途
80%
折扣率
2025-05-11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39.3512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31.48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厦门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11
  • 结束日期:2025-05-12
  •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北里
  • 评估价:539.3512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8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空置状态
    查封情况:查封解除手续,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居室数:303室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须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卖须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11日10时至2025年5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1615)户名: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针对址于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北里22号303室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自然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当事人,至迟应于第一次拍卖开始二十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行使优先购买权亦应通过网拍平台报名、参与竞拍、出价的方式行使

经登记优先购买权人后,系统将自动设置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出价优先于一般购买权人成交

优先购买人未按时主张优先购买权或者未在拍卖平台参与竞拍、出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登记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房产目前处于空置状态,已由本院实际控制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瑕疵

对于因标的物现状、自身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负

九、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次拍卖仅支持线上交纳保证金,暂不支持线下交纳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5月22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厦门分行,账号:9558854100001935298)

十、拍卖成交后,逾期缴纳余款的,本院有权视为悔拍并重新发起拍卖

悔拍或者视为悔拍的,已缴交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

十一、尾款缴纳后,买受人应自行联系拍卖法院,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签署《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将负责办理标的物的查封解除手续,买受人自行持上述法律文书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法院将在标的物权属变更完毕、具备交付条件后及时向买受人交付期间,买受人应根据法院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后续相关过户、交付等工作

十二、买受人在收到本院送达的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不利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税费承担规则如下:1、税收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并于过户完成后七日(自然日)内凭税单、转款记录及完税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分配、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上述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税务部门核算,本院不承担税费核算责任

当事人对税费核算有异议的,应自行向税务机关提出2.其他费用: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土地出让金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了解,与拍卖人无关

此外,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以及拍卖过程中,依法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拍卖人依法委托鹭江公证处承担拍卖辅助工作,主要负责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拍卖财产的评估等;以及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拍卖人从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等服务,请有相关需要的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机构咨询办理,与拍卖人无关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欢迎举报、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本院将依法核实、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0592-581995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2-5308923(孙法官)0592-5309053(彭法官)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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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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