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span><\/sup><\/span><\/p><\/td><\/tr>标的物名称<\/span><\/span><\/p><\/td>上海福生豆制食品有限公司账面记载的应收账款<\/span><\/span><\/p><\/td><\/tr>标的所有人<\/span><\/span><\/p><\/td>上海福生豆制食品有限公司<\/span><\/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span><\/p><\/td>无<\/span><\/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span><\/p><\/td>1、上海福生豆制食品有限公司破产受理民事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span><\/span><\/p>2、应收账款明细、其他应收款明细<\/span><\/span><\/p><\/td><\/tr>标的物介绍<\/span><\/span><\/p><\/td>拍品介绍和特别说明:<\/span><\/span><\/p>1、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
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应收账款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span><\/span><\/p>(1)鉴于管理人并未接管到福生公司债权类资产的基础材料,故管理人无法提供债权债务关系形成的基础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财务凭证等);因债权类资产基础材料缺失所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和承担
除此以外,对外债权可能有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风险,真实性存在瑕疵<\/span>,很多债务人对福生公司账面记载的债权提出口头或书面异议<\/span>;<\/span><\/span><\/p>(2)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存在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span><\/span><\/p>(3)债权可能存在债务人已<\/span>实际<\/span>履行等原因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span><\/span><\/p>(4)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span><\/span><\/p>(5)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span><\/span><\/p>(6)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span><\/span><\/p>(7)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span><\/span><\/p>(8)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span><\/span><\/p>(9)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span><\/span><\/p>(10)债权项目对应的债务人对福生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诉讼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由此可能导致标的债权无法回收;<\/span><\/span><\/p>(11)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span><\/span><\/p>(12)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存在争议、或者应收账款不存在的风险
<\/span><\/span><\/p>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span><\/span><\/p>2、本资产包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span><\/span><\/p>3、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span><\/span><\/p>4、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管理人不对应收款项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span><\/span><\/p>5、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span><\/span><\/p>(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前往税务机关咨询标的物转让等涉及的税费及其征收程序)
<\/span><\/span><\/p>6、竞买人成交后向淘宝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阿里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
<\/span><\/span><\/p>7、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span><\/span><\/p>特别提示:上述拍卖标的进行整体拍卖,成交之后由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
<\/span><\/span><\/p><\/td><\/tr>其他<\/span><\/span><\/p><\/td>意向买受人咨询与拍卖公告中的管理人联系预约
<\/span><\/span><\/p><\/td><\/tr><\/table><\/p>Â<\/span><\/span><\/p><\/span><\/p><\/span><\/div><\/div><\/div><\/div><\/div><\/div>';上海三中院于2024年9月11日作出(2024)沪03破820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上海福生豆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9月11日作出(2024)沪03破82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上海福生豆制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12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上海福生豆制食品有限公司账面记载的对外应收款项债权(以下简称“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上海福生豆制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款的职责以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公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在阿里资产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福生公司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阿里资产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阿里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债权类资产为福生公司账面记载的应收账款债权
根据本案接管的实际情况,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接管到的材料缺失严重,任何有关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和法院均不承担;管理人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拍卖标的相关材料的存在及其完整性、债权回收的可能性、债权金额的准确性,拍卖标的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后,债务人对福生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起诉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一旦参拍,即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能否联系上及是否具备偿还能力等不确定性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数量、金额及能否实际催收,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6、成交价不含税费,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应由福生公司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7、在正式拍卖前,管理人有权无条件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二、拍卖标的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福生公司账面记载的应收账款债权(详见附件明细表),作为一个标的整体拍卖
具体请意向竞买方与管理人联系2、拍卖标的风险提示鉴于本拍卖标的存在重大风险,故请竞买人仔细阅读以下风险提示:(1)鉴于管理人并未接管到福生公司债权类资产的基础材料,故管理人无法提供债权债务关系形成的基础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财务凭证等);因债权类资产基础材料缺失所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和承担
除此以外,对外债权可能有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风险,真实性存在瑕疵,有很多债务人对福生公司账面记载的债权提出口头或书面异议;(2)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存在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3)债权可能存在债务人已实际履行等原因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4)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5)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6)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7)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8)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9)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10)债权项目对应的债务人对福生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诉讼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由此可能导致标的债权无法回收;(11)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3、其他特别提示(1)上述拍卖标的进行拍卖,成交之后仅由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资产交接手续;(2)在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并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前,拍卖标的对应债务人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的回款,管理人有权受领而无需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相关债务人在拍卖标的成交并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前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回款清偿债务的行为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不存在;(3)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调取债务人户籍信息、调取工商内档等所有事项,在买受人提供制作好的文件的情况下,管理人仅通过加盖印章的方式予以配合
就前述事项,买受人特别要求管理人制作、申请、办理事项或者文件的,管理人有权要求买受人事先支付一定费用
该等费用将用于清偿本案破产费用和破产债权4、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起拍价:58,092,088.6元,保证金:2,904,604.43元,增价幅度:5,000.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1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李律师;联系方式:13524548346)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
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11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止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352454834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
2、看样时间与方式因拍卖标的物为债权类资产,故不安排现场看样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2、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转让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附加税等)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等,如有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
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咨询如有公证费、邮寄费、登记费用、网络服务费、软件使用费、拍卖佣金等其他费用产生,均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
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予以配合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1、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竞买人承担软件服务费并向淘宝支付(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阿里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
2、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货款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
3、缴纳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30天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后的款项)支付至管理人账户户名:上海福生豆制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京西路支行账号:449487726040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福生公司破产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者未办理签署文件、交接手续等,管理人可以视为其悔拍,有权解除已成交的拍卖法律关系、提请重新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含视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补偿,买受人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再参加竞买5、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至管理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33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拍卖标的物如需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等事项
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十一、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列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金额,仅为上海福生豆制食品有限公司单方的财务数据,管理人在本次拍卖前未接管到双方确认用于结算的文件,并且债权没有任何权利凭证或资料,故管理人对该批应收账款债权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法律依据及事实依据,是否存在权利负担,是否已经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清单中所对应的债务人是否已经丧失了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清单中所列应收款债权是否能够获得清偿,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是否与上海福生豆制食品有限公司之间互负债务或者存在其他抵扣事项和违约责任承担事项,均不作出任何承诺,均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有意者可以自行调查决定是否参与竞拍,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3524548346拍卖技术咨询:400-822-2870上海福生豆制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4月11日上海福生豆制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拟拍卖标的物为上海福生豆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生公司”)账面记载的对外应收款债权58,092,088.6元
现管理人就网上拍卖相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公告》,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上海福生豆制食品有限公司账面记载的债权应收款项(详见附件明细表),作为一个标的整体拍卖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已有的证明文件和资产价值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根据本案接管的实际情况,管理人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拍卖标的相关材料的存在及其完整性以及债权回收的可能性,拍卖标的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后,债务人对福生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起诉或者反诉、仲裁、时效抗辩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起拍价:58,092,088.6元,保证金:2,904,604.43元,增价幅度:5,00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1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李律师;联系方式:13524548346)
四、本次拍卖是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的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因此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依法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破产案件涉及的下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卖财产:(一)人民法院;(二)管理人;(三)网络拍卖平台;(四)拍卖辅助机构
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