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3日10时至2025年5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拍卖须知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竞价时间为24小时(延时除外),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示: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3、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1)、该房产目前有占用情况
(2)、该房产有抵押(3)、该套房产是否存在欠缴相关水、电、燃气、供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费用),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
(4)、标的按现状拍卖,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4、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5、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6、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7、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3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要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转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办理更名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基于拍卖标的上相关的原欠缴税款,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上述费用在本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提供阶段性参考,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参与竞拍前前往相关部门、机构查询
(如有需要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从成交价款中扣除);法律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原权利人欠缴税费而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自行垫付原权利人应缴纳的税费办理产权过户,其垫付的因本次拍卖(变卖)产生的应由原权利人缴纳的税费可于缴纳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持税务申报表、完税证明及相关税务票据等有效支付证明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买受人垫付的非因本次拍卖产生的原权利人应缴纳的税费,买受人可另行向原权利人主张权利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于2025年5月21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昆仑支行,账号:6228400176645451266)
并于2025年5月27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产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如因不符合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及法律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法律风险,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房产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法院要求提交自其申请参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十三、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十四、买受人逾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及逾期交接标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明确应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费用,买受人为办理户名变更手续之需予以垫付的,由买受人另行向原权利人主张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京东司法拍卖客服热线:4006229586法院监督电话:0451-82377350陈法官法院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8号拍卖辅助机构:黑龙江省龙法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辅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80号5楼拍辅机构联系人:代女士13945692850,姜女士13904511163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