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1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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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地下车库不动产使用权益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67884

2576.14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2
起始日期
21545.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19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030.7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576.146万元
  • 单价:0.1196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南京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5-05-12
  • 结束日期:2025-05-13
  •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
  • 评估价:3030.7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1545.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内在质量
    车位:地下车库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一)本次拍卖即日起至开拍前(节假日
    小区:合当地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营业收入:10000.0
    座位数:坐落西城路300
    拍卖原因:破产
    环境:车库
    开发商: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
    配套情况:车库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span><\/p>拍品名称<\/span><\/span><\/span><\/p><\/td>南京君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地下车库的不动产使用权益<\/span><\/span><\/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span><\/span><\/p><\/td>破产清算<\/span><\/span><\/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span><\/span><\/p><\/td>南京君泰置业有限公司<\/span><\/span><\/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span><\/span><\/p><\/td>1.Â<\/span>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民事裁定书、决定书;<\/span><\/span><\/span><\/p>2.Â<\/span>成交确认书<\/span><\/span><\/span><\/p><\/td><\/tr>拍品介绍<\/span><\/span><\/span><\/p>类别<\/span><\/span><\/span><\/p><\/td>明细<\/span><\/span><\/span><\/p><\/td><\/tr>房屋所有权人<\/span><\/span><\/span><\/p><\/td>南京君泰置业有限公司<\/span><\/span><\/span><\/p><\/td><\/tr>产权证号<\/span><\/span><\/span><\/p><\/td>宁建初字第5<\/span>42412号<\/span><\/span><\/span><\/p><\/td><\/tr>房屋坐落<\/span><\/span><\/span><\/p><\/td>西城路3<\/span>00号地下车库<\/span><\/span><\/span><\/p><\/td><\/tr>登记时间<\/span><\/span><\/span><\/p><\/td>2<\/span>016年<\/span>5月1<\/span>7日<\/span><\/span><\/span><\/p><\/td><\/tr>规划用途<\/span><\/span><\/span><\/p><\/td>车库、自行车库<\/span><\/span><\/span><\/p><\/td><\/tr>总层数<\/span><\/span><\/span><\/p><\/td>2(-<\/span>2、<\/span>-<\/span>1<\/span>)<\/span><\/span><\/span><\/p><\/td><\/tr>所在宗地总面积<\/span><\/span><\/span><\/p><\/td>1<\/span>4384.6㎡<\/span><\/span><\/span><\/p><\/td><\/tr>地类规划用途<\/span><\/span><\/span><\/p><\/td>工业用地(生产研发)<\/span><\/span><\/span><\/p><\/td><\/tr>终止日期(土地)<\/span><\/span><\/span><\/p><\/td>2<\/span>060年<\/span>1<\/span>0月<\/span>1<\/span>9日<\/span><\/span><\/span><\/p><\/td><\/tr>Â<\/span><\/span><\/span><\/p>现状<\/span><\/span><\/span><\/p><\/td>Â经管理人现场了解,地下车库均为临停车位,目前由第三方公司代管运营,管理公司每年收取固定费用;近三年该项资产年租金收入约在1<\/span>80万<\/span>-200万元

<\/span><\/span><\/span><\/p><\/td><\/tr><\/table><\/span><\/span><\/p><\/td><\/tr><\/table>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南京君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地下车库不动产使用权益的竞买公告南京君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管理人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一、竞买须知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破产财产拍卖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关注意事项,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

(一)拍卖基本性质与法律依据1.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之规定,在破产强清平台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的处分行为

此拍卖与法院司法拍卖存在本质区别,拍卖成交后,法院不会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管理人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保障拍卖活动依法依规进行2.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活动,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完全接受本《竞买须知》、《竞买公告》以及《标的物介绍》等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认可拍卖活动的合法性及相关程序

(二)竞买人义务与责任1.前期准备与审慎参拍: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遵照《竞买须知》、《竞买公告》以及《标的物介绍》等文件内容

同时,必须自行开展实地看样,全面调查标的物信息,详细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流程以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关键事项

若竞买人违反上述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因违反规定产生其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应理性参与竞拍,充分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2.税费承担责任: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拍卖标的物在过户过程中应缴纳或补缴的所有税费,以及明确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

因本次拍卖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应当由君泰公司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承担;对于缴费义务人未明确的费用,同样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上述税费的具体金额及缴纳要求,管理人不负责提供税费测算及咨询服务

3.现状交付与产权办理:鉴于本次拍品存在客观无法办证的情况,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按照现状向竞买人交付使用权益,由此产生的交付等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不负责办理本次拍品涉及的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登记等手续若后续拍卖资产具备过户、办证条件,或者竞买人可自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在竞买人缴清相应规费、税费及其他与过户相关的费用后,管理人将依据规定配合竞买人办理过户、办证手续

4.信息核实与责任自负: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了解和核实

对于本公告未涵盖的事项,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瑕疵担保免责: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与管理人对资产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竞买者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予以确认,相应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产业政策合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若在该资产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符合当地政府规划用途和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已充分知悉并认可相关入园政策要求;若购买后因不符合政府规划及产业政策而产生不利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特别事项说明1.产权与交付:本次拍卖的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地下车库不动产使用权益对应的资产,虽有独立房产证(产权证编号:宁房权证建初字第542412号),但存在客观无法办证的情形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不承诺办理过户事宜,将按照使用权益对应的现状向买受人交付资产

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资产实际面积存在误差,无论误差导致面积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2.破产企业注销风险:目前君泰公司处于破产清算阶段,案件全部终结后,管理人将依法注销君泰公司

本次拍卖的财产使用权益对应的资产登记在君泰公司名下,上述情况所带来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3.资产现状确认:本次拍卖使用权益对应的资产,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面积等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使用权益对应的资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予以认可,相应责任自行承担

4.面积差异处理:若竞买人后续可自行办理过户、办证,破产企业所在地的房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门对资产面积重新测绘时,若重新测绘的面积与公告披露面积或者破产企业实际使用面积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资产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管理人也不承担重新测绘的费用

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资产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实际情况为准

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内容、面积存在误差,同样不影响、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放弃面积误差的异议权5.交付与责任承担:在买受人缴清所有成交款后,管理人将向买受人移交相关使用权益交接文书,并按照现状交付使用权益对应的资产

管理人对资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提供担保,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6.税费及费用承担: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综合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金,以及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房地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竞买人承担

因本次拍卖的使用权益对应的不动产存在客观无法过户、办证的情形,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无法提供相应发票

7.欠费及其他费用承担:竞买人应自行调查并承担可能涉及的水、电、气等欠费情况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与竞买人进行现场交接时,对于标的物对应资产内遗留的无人认领物品(包括废弃物、垃圾等),由竞买人负责清运处理并承担相关清运处理费用

除本公告明确由管理人承担的费用外,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产生的软件服务费、拆卸以及其他一切明确或潜在的关联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

8.权利负担风险:标的物对应资产可能存在法院查封或者抵押等权利负担

若存在上述权利负担,管理人在拍卖成交后解除权利负担需要一定时间,但不保证解除相关权利负担的期限,意向竞买人应充分注意此风险

9.租赁权利义务承继:因本次拍卖的部分房产已对外出租,与原承租人相关的权利义务均由买受人承继

具体租赁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管理人了解,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了解相关房屋的租赁情况

拍卖成交后,相应的租金收益归买受人所有10.资产交接与风险转移:买受人应当在支付全部款项后七日内,及时与管理人签署资产交接协议

11.户名变更与费用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对于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同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12.权属异议处理: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9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请竞买人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全部内容,谨慎决定竞买行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已全面接受上述所有条款,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二、拍卖依据(一)建邺法院受理本案的民事裁定书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二)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南京君泰置业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

三、拍卖标的物介绍(一)标的物概述本次拍卖标的物是:南京君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泰公司)持有的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地下车库的不动产使用权益

上述标的物为整体拍卖相关资产信息及评估价值详见标的物详细情况介绍及竞买公告

若详情介绍中的资产情况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标的物详细情况(1)本次拍品为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地下车库的使用权益,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为21545.17㎡

截至2021年3月24日君泰公司破产受理之日,该资产对应的评估价值为30,307,600.00元,相关信息摘录如下:类别明细备注房屋所有权人南京君泰置业有限公司信息源自产权证产权证号宁房权证建初字第542412号信息源自产权证房屋坐落西城路300号地下车库信息源自产权证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信息源自产权证规划用途车库、自行车库信息源自产权证总层数2(-2、-1)信息源自产权证所在宗地总面积14384.6㎡信息源自土地证地类规划用途工业用地(生产研发)信息源自土地证终止日期(土地)2060年10月19日信息源自土地证当前状态经管理人现场了解,地下车库均为临停车位,目前由第三方公司代管运营,管理公司每年收取固定费用;近三年该项资产年租金收入约在180万-200万元

(三)价格情况(1)上述标的物的评估价值:30,307,600.00元;(2)本次拍卖起拍价:25,761,460.00元;(3)加价幅度:20万元及其整数倍;(4)本次拍卖需交纳的保证金:100万元

四、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应当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或者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在地区的政府管理部门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日的3日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竞买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由其负责人到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所有竞买人务必现场看样,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签署相关承诺书,未按要求签署相关承诺书者视为已知本公告全部内容和承诺书格式样本的全部条款内容,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其对竞买标的情况、本次竞买公告和相关承诺书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和接受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竞买标的、相关政策或对标的不了解、未看样等理由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一)本次拍卖即日起至开拍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在上述时间段内,电话联系看样,有意者请与唐经理自行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15951627258

(二)竞拍人可选择参加集中看样或自行看样,并与管理人联系,签署相关文件

不论是否看样,竞拍成功者都要对成交结果负责,并承担本公告声明的相关风险

六、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优先购买权人(一)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第三人申请优先购买权,但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先由管理人确认其优先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八、软件服务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一)软件服务费本标的物存在系统成交价*0.5%(单个标的上限50万元)的软件服务费,由竞买人向阿里资产支付

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产生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竞买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价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竞买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或在拍卖余款支付截止日前未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视同竞买人未支付相应的成交款项,可能会被视为悔拍

(二)综合服务费此外,本标的物还存在系统成交价*0.5%(单个标的上限50万元)的综合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0.5%的综合服务费请在竞价成功后十五日内汇至指定账户【户名: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账号:31170188000127424】,汇款时备注君泰公司不动产使用权益综合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出具0.5%综合服务费订单,竞买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汇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南京君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号:409410100100756535】,汇款时备注:君泰公司不动产使用权益拍卖款

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竞买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故竞买人在支付保证金或竞买人在支付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或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四)拍卖成交后,竞买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竞买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竞买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竞买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程序复杂,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竞买

公告付款期内,款项未到管理人账户,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十、拍品交付(一)竞买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按现状交付使用权益对应的房屋

(二)办理使用权益转移手续由管理人根据实际需要出具相应材料,由竞买人自行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由竞买人承担本标的物对应房屋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竞买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其他(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

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三)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平台将自动生成完整的竞买信息报告,报告中载明竞价结果、成交人姓名、成交人竞买号等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五)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相关咨询和联系方式项目咨询电话:唐经理1595162725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南京君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南京君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暂不支持线下报名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竞买人需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支付宝账号

因拍卖的标的物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故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详见《竞买公告》)

六、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12小时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七、如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应于2025年5月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

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审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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