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3日10时至2025年5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特别提醒,若竞拍人以个人名义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
若竞拍人以家庭为单位参与竞拍的,也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并应将相关材料(申请书、购房资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至少于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交于法院,经法院审核通过后,可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以家庭名义参与竞拍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买号等信息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已查明的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相关损失后果均由买受人全部负担
特别提醒,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一律不承担过户涉及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5月24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京0107执恢361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48129626)竞得者交纳尾款时需注意法院账户中户名括号”(”、’’)’’为英文输入法的半角小括号,并在缴纳尾款后七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依法办理标的物他项权的解除手续,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在他项权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差价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特别提示,若无故悔拍,将予以罚款等司法惩戒,请意向竞买人理性参拍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上述变更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1236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10-68899961;010-68899520;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特别提示:本调查表、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标的信息
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者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竞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标的物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6号楼3层313号房屋拍卖依据司法裁定标的权证情况房屋所有权证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标的现状标的用途办公租赁情况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无申报钥匙有配套情况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权利限制情况1、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查封
2、无抵押、无共有权人
拟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房屋所在楼宇共23层,房屋位于第3层
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58.84平方米,朝向南向,规划用途为办公,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权证编号情况: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0022858号特被提醒:该标的房屋空置,意向竞买人请理性参拍
2.限购情况: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房屋登记行政主管部门,敬请注意,房屋转移登记风险由竞买人自担
特别提醒,若竞拍人以个人名义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
若竞拍人以家庭为单位参与竞拍的,也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并应将相关材料(申请书、购房资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至少于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交于法院,经法院审核通过后,可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以家庭名义参与竞拍
3.税费负担情况: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规定的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4.物业情况:自2020年6月至2024年9月14日欠物业费9892.97元,上述仅供参考(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上述变更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