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1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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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千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33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69484

249.081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8
起始日期
2025-04-2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55.83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49.081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济南市
  • 用途:无形资产
  • 起始日期:2025-04-28
  • 结束日期:2025-04-29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港兴一路自贸大厦A座
  • 评估价:355.83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著作权登记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座位数:座10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33件千蜜智能仓配一体化系统的软件著作权均为上海千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职人员自主研发,并取得著作权证书

系统简介:千蜜智能仓配一体化系统主要包括仓储、配送、结算三个功能模块,应用场景主要包括商超、餐饮两大行业,以仓储一体化服务于品牌商、渠道商、终端门店

注:本次评估结论包含增值税金(详情查看标的物介绍与评估报告)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9号院6号楼4层软件著作权部,电话010-83771600转分机号215)咨询与软件著作权变更相关的事宜,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能变更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请详细查看竞买公告中第五大条特别提示!';本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评估价:3558310元起拍价:2490817元保证金:250000元加价幅度:12000元33件千蜜智能仓配一体化系统的软件著作权均为上海千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职人员自主研发,并取得著作权证书

系统简介:千蜜智能仓配一体化系统主要包括仓储、配送、结算三个功能模块,应用场景主要包括商超、餐饮两大行业,以仓储一体化服务于品牌商、渠道商、终端门店

注:本次评估结论包含增值税金(详情查看标的物介绍与评估报告)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9号院6号楼4层软件著作权部,电话010-83771600转分机号215)咨询与软件著作权变更相关的事宜,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能变更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联系咨询具体情况,咨询热线:18764460559(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无形资产,法院未接管到标的著作权的相关证书及材料,无法提供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相关主管部门及网站核实标的物的信息及状态,责任自负,法院不承担完全披露责任

)其他需要查阅的可向本院提出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2、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3、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该次拍卖流拍

4、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悔拍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因悔拍造成的损失,由悔拍竞买人自行承担五、特别风险提示:(一)、标的物基本属性与交付‌1.标的性质‌-本次拍卖标的为软件著作权(以国家版权局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属无形资产,无实物可交割

法院仅查封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备案信息,未接管源代码、开发文档等核心材料

-交付内容限于已查封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不含源代码或其他相关材料

双方交付源代码或其他相关材料时,法院可提供协助2.现状核查义务‌竞买人需自行核实以下事项(风险及费用自担):-标的物能否变更登记及所需材料、流程、时间;-相关税费标准、缴纳期限及潜在补办/变更费用;-因政策或权属争议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

‌(二)、权属与瑕疵风险‌1.权属不确定性‌-登记名义人为上海千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但法院不保证实际所有权,可能存在第三方主张权利、未备案的许可使用、质押或共有权情形

-历史收益模式包括源代码销售、二次开发技术服务及系统授权,客户含蜀海供应链等(详见评估报告)

收益归属的核心是合同约定+权力转移时间,无约定时默认归受让方建议各竞买人竞拍前咨询知识产权律师,保障自身权益

2.瑕疵风险‌-标的物可能存有权属争议、许可纠纷、功能缺陷等显性或隐性瑕疵

竞买人须自行调查真实性、剩余保护期限、可转让性及功能实现可能性,并接受所有风险

-若因权属争议导致使用受限或丧失所有权,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后果,无权要求回赎或赔偿

(三)、权利变更与技术风险‌1.过户风险‌-竞买人须自行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含补办、变更等),法院仅协助不担保结果

-存在因政策/权属争议导致无法过户风险(成交款不退),建议提前咨询主管部门

2.技术风险‌-不保证软件版本与技术环境适配性,可能存兼容性缺陷、功能失效等问题,且不提供维护升级服务

‌(四)、竞买人义务与风险承担‌1.尽调义务‌-须核查标的物可转让性、权利负担、剩余保护期限、功能状态、市场价值及法律风险,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如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核验

2.风险接受条款‌-竞拍即视为接受所有已知/未知瑕疵(含无效、可撤销、未续展等),成交后不得因功能缺陷或权属争议索赔

‌(五)、费用与税务条款‌-过户登记费、版权续展费、补办手续费用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按现状交付,欠费及移交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如所得税、增值税),无规定或规定不明时由买受人承担

(六)、免责声明‌-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真伪/品质担保、信息完全披露及瑕疵担保责任,亦不负责政策变化导致的过户风险

建议竞买前咨询知识产权律师,引用《著作权法》第53条明确侵权责任

(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或暂缓拍卖

六、本案执行依据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鲁0191民初9013号民事调解书,相关当事人、竞买人可自行在法律文书公开网或档案室查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逾期不与本院联系的,视为对上述标的权属无异议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与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7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7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4)鲁0191执4870号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账户名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账号:37001618816050040433055663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补齐差价的,由悔拍买受人补齐差价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另:特别提示: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辅机构:盛亿拍卖(山东)有限公司拍卖咨询热线:18764460559(盛亿拍卖(山东)有限公司)(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31-88982829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兴一路自贸大厦A座10楼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拍卖须知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28日10时至2025年4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1/08)对坐上海千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33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依法进行公开拍卖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千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33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3件千蜜智能仓配一体化系统的软件著作权均为上海千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职人员自主研发,并取得著作权证书

系统简介:千蜜智能仓配一体化系统主要包括仓储、配送、结算三个功能模块,应用场景主要包括商超、餐饮两大行业,以仓储一体化服务于品牌商、渠道商、终端门店

注:本次评估结论包含增值税金(详情查看标的物介绍与评估报告)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9号院6号楼4层软件著作权部,电话010-83771600转分机号215)咨询与软件著作权变更相关的事宜,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能变更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加竞买的法人与自然人,如委托自然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自然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在拍卖前7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7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瑕疵权利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账号:37001618816050040433055663),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兴一路自贸大厦A座10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之后联系执行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悔拍后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补齐差价的,由悔拍买受人补齐差价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辅机构:盛亿拍卖(山东)有限公司拍卖咨询热线:18764460559(盛亿拍卖(山东)有限公司)(节假日、休息日除外)监督电话:0531-88982829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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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港兴一路自贸大厦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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