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7号金色时代幢3-2号商业用房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703执恢3635号房屋产权证监证:200913821、200913821-1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房屋用途商业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商业、住宅标的现状是否已腾空未腾空过户情况无租赁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是抵押已抵押房屋面积636.3平方米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7号金色时代幢3-2号商业用房2.限购情况:不确定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4.本院不做过户承诺,能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5.四川银荃辅拍科技有限公司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8990162726该房屋租赁本院不予认可本院郑重提醒:请买受人务必仔细阅读所有瑕疵、须知及告知的内容:1、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竞买人可在本院指定时间到现场看样,参与竞拍即视为完全了解拍卖财产现状,并接受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责任自负
2、本院不作标的物的过户承诺,能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请自行到有关产权登记部门咨询
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接收人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3、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应由卖方承担的部分(含欠税和可能欠缴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签收本院执行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部门缴纳,缴费后三日内凭票据到本院办理退税手续,逾期则另行主张权利,本院将不再保留税款;水、电、气、物业、垃圾清运等欠费及其它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接收人自行承担
4、因故需向买受人退还拍卖款(含保证金)的,该款项均不计付利息等损失
5、房屋成交后90日内交付
6、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
7、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公告和须知的内容,若拍成后悔拍,本院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院执行中了解到,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本院提醒如下: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后即可参加拍卖
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
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您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本院从未委托除四川银荃辅拍科技有限公司及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外的任何辅拍机构及任何第三方机构参与代拍、看样、代理过户等相关事宜;如除上述两公司以外的任何机构冒充法院辅拍机构及人员,查证证实后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依据已生效的(2024)川0703执恢363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于2025年4月27日10时至2025年6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7号金色时代幢3-2号【监证:200913821、200913821-1】房屋,建筑面积:636.3平方米
评估价:4793884元;起拍价:2684576元;保证金:50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银荃辅拍公司联系,有意看样者请提前预约,看样预约电话18990162726,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统一定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应由卖方承担的部分(含欠税和可能欠缴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签收本院执行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部门缴纳,缴费后三日内凭票据到本院办理退税手续,逾期则另行主张权利,本院将不再保留税款;水、电、气、物业、垃圾清运等欠费及其它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接收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功后七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账号:951003010001899942000298470转账时请备注:(2024)川0703执恢3635号拍卖款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将直接过户至委托代理人名下
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4月2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差价时,不足部分由悔拍人自行承担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负
十七、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案件执行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措施,竞买人竞买成交后需一次性缴纳拍卖款
竞买人如因资金原因影响竞买活动的参与,可依法向有关机构或组织融资
十八、本院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个人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竞买人自愿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可在工作日09:00-17:00致电咨询承办法官:牟法官0816-221708215281688738银荃辅拍咨询电话:18990162726举报监督电话:0816-2792785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43号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1日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依据已生效的(2024)川0703执恢363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于2025年4月27日10时至2025年6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7号金色时代幢3-2号【监证:200913821、200913821-1】房屋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将直接过户至委托代理人名下
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4月1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1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功后七天内缴纳尾款(扣除保证金之后),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尾款缴纳后3天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账号:95100301000189994200029847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如果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两次拍卖款的差价时,不足部分由悔拍人承担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0816-2217082银荃辅拍咨询电话:18990162726举报监督电话:0816-2792785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43号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