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1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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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杏园大街122号之一 <结束>

资产编号:8875652

120.167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7
起始日期
56.5平方米
建筑面积
2.126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20.167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20.1672万元
  • 单价:2.1269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27
  • 结束日期:2025-06-26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杏园大街122号
  • 评估价:120.167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6.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负责户口的迁入、迁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2025年4月22日
    限购和资质:不限购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当地政府
    竞价周期: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转让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信息见附件,详情以现场为准';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7日10时至2025年6月26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7/04,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杏园大街122号之一,建筑面积:56.495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850177613号,登记日期:2014年10月8日,房屋用途:商业

注:1、标的物已清空,法院负责交付2、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需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

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而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法律责任或后果,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本院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本院不予准许

3、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4、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5、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完毕

变卖价格为1201672元,保证金人民币121672元,加价幅度人民币4000元及其倍数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录入相关资料并通知相关优先购买权人后,优先买权人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开拍前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2、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需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

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而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法律责任或后果,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3、受佛山市限购区域政策约束的房地产,需通过手机移动端登录“佛山通”APP申请购房资格线上核验或者前往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指定窗口(申报辅导区)申请协助进行线上操作,并按照指引上传购房资格核验有关申请材料,查看系统反馈的核验结果确认自身是否具备购房资格

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再次申请购房资格线上核验,并在“购房类型”中选择“司法拍卖(变卖)”,按照指引录入执行案号及联系方式并上传从房产拍卖(变卖)平台下载的成交确认书

(佛山市高明区内的不动产目前不限购,其他区域的不动产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是否限购)根据佛建〔2021〕48号文,参与竞拍前的购房资格线上核验电子编码有效期为10个自然日,有效期内不能重复申请,故买受人再次申请线上核验需在参与竞拍前的线上核验电子编码生成10个自然日后

如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再次申请购房资格线上核验,视为不能证明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本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并按撤销本次拍卖处理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将依法承担悔拍的法律责任或后果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标的集中看样时间:2025年4月22日上午10时(如需预约看样,请提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并编制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高明法院+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9128264476作为看样登记

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安排看样时间咨询如何报名、支付保证金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请拨打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专线:400-8284666六、重要提示:1、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2024)粤0608民初1465号-1民事判决书,文书内容请自行在公开官网查阅;2、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评估报告及本次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4、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5、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买受人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买受人承担

7、税费负担:拍卖财产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照国家及地区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拍卖财产办理过户手续中买受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拍卖财产的核税、缴税手续,并联系案件承办人提交完税票据原件及办理退款申报手续

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请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管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应单位协商解决,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常见的税、费征收标准可参考《高明区司法拍卖税费计算公式汇总表》,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税费为准;8、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9、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10、经审核符合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仅依法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11、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12、成交后,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④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账号:444531010400158830000056084),并注明“执行案号:(2025)粤0608执51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757-88266650高明法院网拍小组联系电话:0757-88266656法院举报电话:0757-88821144淘宝网客服联系电话:400-822-2870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高明法院网:http://fy.gaoming.gov.cn/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7日10时至2025年6月26日10时止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4,户名: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开拍前一同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淘宝网司法拍卖限定一个竞买人单独参与竞买,如需两个或以上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则竞买人本人须在开拍前共同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201672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本院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本院不予准许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账号:444531010400158830000056084),并注明“执行案号:(2025)粤0608执51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将通知买受人(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在拍卖成功后须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承担逾期申报纳税产生的法律风险

本次不动产过户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即“各付各税”),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应自本院送达相关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拍卖财产的核税、缴税手续,并提交完税票据原件及办理退款申报手续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流程,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举报电话:0757-88821144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7-88266650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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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杏园大街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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