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2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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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文苑街南,金鹏路西,裕隆花园住宅小区5号楼东单元4楼东户401号房屋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75772

34.231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2
起始日期
110.7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09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4.2319万元
  • 单价:0.3091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12
  • 结束日期:2025-05-13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金鹏路西裕隆花园(东门)
  • 评估价:42.789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10.7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已装修。3.腾房
    户口:后续户口问题请自行
    钥匙:准)钥匙无配套情况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14日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拉特旗文苑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3.腾房时间不确定,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被法院查封;2、暂无优先购买权人;3、房屋未腾出

提供的文件1、《拍卖裁定书》;2、网络询价结论;3、《拍卖通知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文苑街南,金鹏路西,裕隆花园住宅小区5号楼东单元4楼东户401号房屋

2、拍品面积:建筑面积:110.74平方米

3、所在层数:4层,房屋总层数;5层

4、拍品至:达拉特旗文苑街南,金鹏路西,裕隆花园住宅小区

5、装修情况:无内部图片仅供参考,以实际现场情况为准

6、水费不详、物业有欠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处理

(欠物业费不详,详情请自行咨询物业)7、竞买时,需去实地了解标的物,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8、法院所展示的视频或照片仅作为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9、以现场情况为准,腾房时间不确定

起拍价:342319元,保证金:34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本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尤其是限购城市的政策,购买限购城市标的物,买受人需具备购买资格,法院不负责有关竞买资格事宜),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因个案情况不同,后续腾房交付时间无法确定,竞买人需慎重考虑,房产后续户口问题请自行查询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14日起至2025年5月9日16时止接受咨询(上班时间:8:40--12:00;14:40--17:20可咨询,六日、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无法安排统一看样(腾房时间不确定,无法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房屋有租户,未提供租赁合同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因个案情况不同,后续腾房交付时间无法确定,竞买人需慎重考虑,房产后续户口问题请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5月20日前缴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昆都仑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088816084916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咨询电话:18147956867,0472-5229561(上班时间:8:40--12:00;14:40--17:30六日、节假日除外)联系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1日竞买须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72/05,户名: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5月20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昆区法院指定账户(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昆都仑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0888160849167),向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如有特殊情况,文书将延迟送达主要已电话通知为准)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三、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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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金鹏路西裕隆花园(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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