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2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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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和平办事处利民小区方大乌钢污染区居民异地安置1号楼5单元601室住宅房产[2-39-173-65]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75841

20.005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3
起始日期
58.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39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0.0059万元
  • 单价:0.3397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兴安盟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13
  • 结束日期:2025-05-14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和平街道利民小区乌钢
  • 评估价:22.228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8.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不详装修情况以实地
    户口:关于户口过户问题请
    钥匙:情况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被乌兰浩特
    看样时间:看样等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
    户型:一室一厅一卫
    房屋朝向:朝向南北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无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单元名:5单元
    居室数:601室
    厅室数:一厅
    卫生间数:一卫
    小区:事处利民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公告乌兰浩特市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评估价:222288.80元;起拍价:200059.92;保证金:40011.00元;增价幅度:2000.00元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若后期相关部门对自建部分进行拆除或相关权利主体主张权利,本院不对此自建部分进行任何保证,本院不承担任何相应责任

该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竞买人买受标的物后使用应符合原规划用途,具体要求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房地产的房产所在地有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必须具备购买资格,如不具备购买资格需承担竞买无效等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视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其他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内蒙古融易得拍卖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组织有意者统一进行现场看样

内蒙古融易得拍卖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598166868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上述税、费如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承担的则由竞买人先行垫付,均不在拍卖价款中扣除,垫付后由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主张权利),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费用如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承担的则由竞买人先行垫付,均不在拍卖价款中扣除,垫付后由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主张权利)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关于户口过户问题请详细咨询当地公安户籍部门,拍卖人不作户口过户的任何承诺

特殊说明:若过户需要测绘,测绘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过户涉及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费用如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承担的则由竞买人先行垫付,均不在拍卖价款中扣除,垫付后由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主张权利)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拍卖前2025年5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已经通知双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收到通知的,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因法定原因撤销拍卖的,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其他任何损失,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此条款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5月24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市兴安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3058205735469,并注明案号(2024)内2201执恢1034号]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余款支付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6688509.tabs.7.22e33d02jBLq4s&wh_ttid=pc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6688509.tabs.8.22e33d02jBLq4s&wh_ttid=pc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咨询电话:内蒙古融易得拍卖服务有限公司15598166868举报监督电话:0482-828851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拍贷业务联系人:杨爱玲,联系电话:15705018666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拍卖须知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3日10时至2025年5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位于乌兰浩特市和平办事处利民小区方大乌钢污染区居民异地安置1号楼5单元601室住宅房产[地号:2-39-173-65,权证号:蒙(2020)乌兰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47411号,建筑面积:58.9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商品房,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位置以实地看样为准,系统提供仅供参考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向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委托手续在2025年5月6日前应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十、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买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5月24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5年5月24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市兴安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3058205735469,并注明案号(2024)内2201执恢1034号]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陆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上述税、费如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承担的则由竞买人先行垫付,均不在拍卖、变卖价款中扣除,垫付后由竞买人自行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主张权利)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关于户口过户问题请详细咨询当地公安户籍部门,拍卖人不作户口过户的任何承诺

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违建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一、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内蒙古融易得拍卖服务有限公15598166868举报监督电话:0482-828851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拍贷业务联系人:杨爱玲,联系电话:15705018666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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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和平街道利民小区乌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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