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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止日期:2025-04-11至2025-05-12转让方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我方将所持有的(烟台市农业培训中心有限公司40.0143%国有股权/ZBZR250015)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自行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隐藏》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烟台市农业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芝罘区迎祥路1号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法定代表人李爱国成立日期1981-03-30注册资本278.9万(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客房(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会议服务、农业技术培训,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4人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债权金额(万元)评估价(万元)215.717433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1李爱国59.98572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40.0143主要财务指标(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2023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88.58254.07-65.49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38.15-7.37-7.37审计机构山东通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2024-08-31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83.27242.12-58.85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15.246.646.64审计机构山东通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2025-03-31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55.45403.71-248.26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0.59-7.4-7.4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山东博莱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核准(备案)机构烟台蓝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核准(备案)日期2025-02-08评估基准日2024-08-31资产评估结果(万元)评估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资产总计183.27781.22负债总计242.12242.12净资产-58.85539.1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215.717433律师事务所山东众成清泰(烟台)律师事务所其他披露事项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不放弃)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转让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烟台市农业培训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备案价值为5,391,008.55元,其中烟台国资公司持股比例为40.0143%,对应股权价值为2,157,174.33元
请示、批复文件在实际行文中,参照公文行文习惯对股权比例保留了两位小数,将股权比例统一表述为40.01%
3.为确保本次公开挂牌信息准确,烟台国资公司明确本次挂牌转让的股权比例为40.0143%,即持有的烟台市农业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该持股比例与工商系统登记及产权登记股权比例一致,对应的股权评估价值为215.717433万元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通会审字【2024】第1034号《审计报告》及山博评报字【2024】第010号《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观海大厦B座12层法定代表人朱言华注册资本1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40.0143%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0.0143%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地市级国资委监管监管机构属地山东省烟台市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烟台蓝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烟台蓝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同意公开转让国资公司持有的烟台市农业培训中心有限公司40.01%股权的批复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转让底价215.717433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不允许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详情交纳金额(万元)43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信息公告期信息公告期20个工作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王女士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81272777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peym@sdcqjy.com补充披露信息暂无补充披露信息附件材料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