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柳州市桂柳路1-2号综合楼一层部分及五至九层(3850.65㎡)房产整体转让项目项目编号BBWCQJY23-988(5)挂牌起始日期2025/3/17挂牌截止日期2025/3/21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概况房地产标的简介一、标的清单序号标的名称地理位置建筑面积(㎡)转让底价(元)交易保证金(元)竞价阶梯(元/次)备注1柳州市桂柳路1-2号综合楼一层部分及五至九层(3850.65㎡)房产柳州市桂柳路1-2号3850.6518,888,888.002000000.0050000.00标的物详情:柳州市桂柳路1-2号综合楼一层部分及五至九层不动产,房屋所有权人: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建筑面积3850.65㎡,规划用途:综合楼;房屋总层数:9层;标的物所在楼层:1层、5-9层;一层为酒店大堂,五至九层做酒店经营用;标的按现状转让,实物具体情况以现场及实际为准
风险提示:该标的物已装修做酒店经营用,该标的按现状转让,(一切以实物现状为准,可预约看样),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及标的资产所涉现有的责任和义务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标的简介本次转让标的为柳州市桂柳路1-2号综合楼第1层部分、第5至第9层,整体转让,现出租作为酒店宾馆经营使用,其中1层的部分为酒店大堂,第5至第9层为客房(租期为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租金为163.05万元/年)
标的物转让价格只限于房屋自身价格,不包含房屋内移动的物品,交付实物具体情况以现场及实际为准
涉及的资产现状、租赁情况、交割及其他事项请竞买人自行与产权交易所咨询核实
房屋情况:目前该房产已出租给第三方作酒店经营使用,交付房屋时间以工作进度为准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20,308,300.00评估基准日2025/1/8评估机构广西信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18,888,888.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50200715123565P注册地: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32层法定代表人:黄铁鹰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转让方承诺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中共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通知》(柳融担党通(2025)10号)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广西柳州市金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决定通知(〔2025〕18号)特别告知1.风险提示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3.承租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按照在报名截止期满前在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按照交易规则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产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5.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6.标的资产目前仍登记在柳州市和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桂0205执恢310号之一】,标的房产的所有权已转移给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71.5123565P)所有,目前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7.标的资产所在宗地由两个使用权人(柳州市和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及柳州市柳铸车辆钢球厂)共同使用,土地使用权未作分割,但不影响标的资产过户
8.转让方可以为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融资担保贷款定向用于支付成交价款,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成交价款的70%,受让方须在办理标的资产过户的同时,将标的资产抵押给转让方作为反担保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后,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标的资产成交后存在两次过户及税费承担问题,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从原产权人柳州市和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过户至转让方名下所涉及的全部税费由转让方代垫;从转让方过户至受让方名下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成交签约(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柳州)2.交易价款
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展示地点:挂牌标的所在地展示时间:挂牌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经理18978041551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3/17至2025/3/21报名手续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2.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提供租赁合同;(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予以审核后,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报名截止前30分钟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原件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提交材料为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17:3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1.意向授权委托书.doc2.标的照片.rar联系方式标的咨询陈经理0771-5808802(南宁)陈经理0772-2830155(柳州)报名咨询覃经理0771-5738059咨询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11层特别声明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
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详见公告(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1.成交签约
(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柳州)2.交易价款
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