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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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花园村11号楼43单元603房产项目编号GR2025CQ1002405转让底价379万元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04-10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5-04-23标的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资产类别房产转让方承诺标的简况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标的坐落海淀区花园村11号楼转让底价379万元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海字第336314号楼盘名称花园村楼层6建筑面积(㎡)50.72房屋用途住宅土地用途-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出让终止日期是否存在租赁否优先权人是否行权否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否是否存在居住权否评估报告文号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21059号评估基准日2024-04-30重要信息披露1、标的房产无土地证,经转让方咨询标的房产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影响过户
2、标的房产证现为大证,暂未明确是否可办理分证
若意向受让方需在过户时办理房产证分证的,请提前向转让方及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标的踏勘联系人白经理联系电话13185047112三、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行为批准机构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评估备案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
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示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在现场实地确认标的现状,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现场看房确认书》,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标的踏勘具体地点、时间请意向受让方与现场踏勘联系人提前沟通若意向受让方未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须在报名时签订《风险承诺书》
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承诺函》(详见附件)、《现场看房确认书》(或《风险承诺书》)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
意向受让方可在信息披露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日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3、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的外观、户型、面积、格局、质量、使用状况及瑕疵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不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无法过户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6、本次房产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均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按照附件《承诺函》内容参与受让
8、本次转让房产自权属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以现状进行移交
9、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
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10、备查资料:房屋所有权证、资产评估报告、现场看房确认书、风险承诺书、承诺函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100.00万元交纳截止时间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交纳方式转账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交易机构联系人马经理联系电话18701672013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名称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服务机构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8514484168附件下载:02现场看房确认书03未看房风险承诺书格式04承诺函标的名称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标的类型标的状态北京市海淀区花园村11号楼43单元603房产379100房产报名中报价会名称保留价(起始价)(万元)最新价(万元)状态开始时间北京市海淀区花园村11号楼43单元603房产379-未开始(多次)预计:2025/04/2710:00鉴证书编号鉴证书名称成交价(万元)日期鉴证书暂未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