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3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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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忠成清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结束>

资产编号:8885064

7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2
起始日期
2025-04-1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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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西省 抚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4-12
  • 结束日期:2025-04-18
  •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茗大道
  • 评估价:7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江西产权交易所
  • 标签:
    装修程度:年代装修情况使用状
    建成年限:('装修情况使用状况使用年', '')
    单元名:1单元
    居室数:39室
    小区:;涉及政府
    绿化率:使用年限绿化率小区均价
    注册资本:20190000.0
    法定代表人:汪财民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茗大道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涉及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其他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涉及
    优先受让权:是
    营业收入:500000.0
    利润:500000.0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标的,特申请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信息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开展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涉及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受让方确定后,我方按照规定期限与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7.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抚州市忠成清运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茗大道丰源宜合6幢1单元1-39、2-39室所在地区360000-361000法定代表人汪财民成立时间2019-04-09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00(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100.000000企业类型A19002经济类型A05007所属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61003MA38GAMQ7C经营规模微型经营范围土石方工程;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建筑垃圾清运;人工搬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5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股东数量(个)2债权金额(万元)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1汪财民502抚州宏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0主要财务指标(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业务无法提供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审计机构业务无法提供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年报---------其他披露事项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挂牌期间,凡有意向受让标的企业股权的意向受让方,可与转让方接洽,或对标的企业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将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100万元

其中汪财民持股50%,认缴500万元,实缴50万元;抚州宏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认缴500万元,实缴50万元

受让方须按照标的公司章程及公司法要求向标的公司履行实缴出资义务

3.转让方承诺标的企业获以下资质证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抚州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证书

4.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5.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6.标的公司名下所有车辆均为挂靠,不属于公司资产,不纳入转让范围

7.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8.自该项目挂牌之日起到股东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照受让比例享有或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不涉及

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

5.【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不涉及

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后,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8.【交易税费】(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和竞价交易服务费,按照转让方与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签订的《进场交易协议书》约定收取,由受让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9.【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经营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保持一致),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10.【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项目概述抚州市忠成清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汪财民转让方基本情况是否国资否所在地区360000361000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362501198007071412工作单位职务个人资产申报持有产(股)权比例5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0.0000%转让方名称抚州宏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大道1839号(赣东国际汽车城)5幢6区119室法定代表人邱正祥注册资本(万元)50.000000经济类型A05007企业类型A19002所属行业M74/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61003MA392LB255经营规模微型持有产(股)权比例5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0.0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转让方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监管机构属地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批准单位名称批准文件类型批准日期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万元)债权金额(万元)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1.首期交易价款(首期为交易价款的10%)应自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第二期交易价款(第二期为交易价款的40%)应自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首期和第二期交易价款须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乙方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第三期交易价款(第三期为交易价款的50%)应于股权变更完成后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受让方支付完毕首期及第二期交易价款后,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交易双方同意转款的书面材料及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及第二期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不涉及

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

5.【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不涉及

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后,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8.【交易税费】(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和竞价交易服务费,按照转让方与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签订的《进场交易协议书》约定收取,由受让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9.【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经营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保持一致),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10.【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允许房产基本信息楼盘名称楼层房产总面积房产实用面积建筑年代装修情况使用状况使用年限绿化率小区均价朝向户型配套设施房产特点详细地址房产简要介绍房产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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