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国药集团健康实业(海南)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项目编号QY202412HN1240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止挂牌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12月27日挂牌截止日期2025年1月24日挂牌价310.92万元保证金50万元标的企业简况标的企业情况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9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450.90万元,负债总额1207.24万元,净资产1243.66万元
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9102号)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国药集团健康实业(海南)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滨海大道117号海南滨海国际金融中心A座802单元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宏涛成立时间2014.12.9注册资本2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60100324210290W所属行业医疗主营业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汽车新车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药品批发,医疗设备租赁,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五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1%2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5%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标的企业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3年12月31日84,663.87167.92167.92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4,509,028.3112,072,447.3512,436,580.96审计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单位: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3年10月30日-1,443,231.48240,459.87240,417.58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3,352,742.2810,675,743.7412,676,998.54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评估情况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号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9102号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核准(备案)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标的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2376.461207.241169.22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92.305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60000MA5RCAPY0G注册地(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15海垦国际金融中心42层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25%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5%转让方决策文件党委会会议纪要、总办会会议纪要重大事项披露受让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公司已计提的财务减值发生追回,由原股东按股权比例享有该债权
转让方承诺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转让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海南省农垦控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受让方资格条件1、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受让方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若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视为违约2、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手续,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损失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4、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享有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公告期内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5、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或双方视交易情况实际约定的办理
标的交割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1、项目竞买保证金为50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下午17:00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本项目成交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交纳保证金账户: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现场展示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违规条款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
竞买人应在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网络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从而确定为受让方
2、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5、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意向受让方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报名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17:00止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1月24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一、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3、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合同签署已知悉6、其他相关材料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受让方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缴纳竞价安排序号标的名称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加价幅度延时竞价周期1国药集团健康实业(海南)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2025年1月26日9:002025年1月26日10:0010万元120秒附件下载《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咨询电话标的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麦先生66558007,交易一部孙女士66558019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66558002单位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若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视为违约2、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手续,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损失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4、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享有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公告期内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5、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或双方视交易情况实际约定的办理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