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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2024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24)京01破申12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建设或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2025)京01破18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国都建设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充分发挥国都建设资质等商业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和财产价值最大化,保护全体债权人及相关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国都建设重整投资人
现将招募要求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国都建设成立于1997年12月30日,曾用名北京国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39120D,法定代表人为王文海,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承包工程、建筑装饰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商务委备案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都建设曾经获得多个国家级奖项,其中北京地铁天安门东站、西站、中国科技馆新馆及郑煤电总部搬迁项目主楼获得中国建筑工程最高奖——鲁班奖,北辰居住区工程获北京市结构长城杯银奖
此外,人民大会堂、北京饭店、民族饭店、中国国际贸促会办公大楼、新疆医科大学科研楼等工程项目先后斩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奖
在古建工程领域,国都建设亦成果卓著,先后完成了江苏宜兴大觉寺、四川广元凤台唐代建筑宾馆、北京八大处公园文物修缮等多个代表性项目
国都建设曾经连续多年名列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二、主要资产(一)行业资质国都建设在建筑工程等领域有如下资质:资质类别资质证书号资质名称发证日期证书有效期发证机关设计资质A111006843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甲级2023/12/292028/12/2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建筑业企业资质D111084577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2023/12/292028/12/2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D211158288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2023/12/272028/12/26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0601SG0001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4/3/122026/3/12国家文物局提示:请意向重整投资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注国都建设核查资质信息公示结果及动态变化
(二)土地国都建设名下共有4宗土地,地类(用途)均为工业
(三)房屋国都建设名下有房屋八幢,房屋用途为工业
(四)对外投资截至本案受理日,工商登记显示国都建设对外投资共24家公司,其中存续公司19家,吊销未注销1家,注销4家
现有存续的境内对外投资情况如下: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投资比例投资数额(万元)实缴出资(万元)1北京国都园林古建有限公司1,000.00100.00%1,000.000.002北京国都幕墙工程有限公司1,000.00100.00%1,000.000.003北京南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0.00100.00%2,000.000.004国都建设(海南)有限公司1,000.00100.00%1,000.000.005北京国都建业商贸有限公司500.00100.00%500.00500.006威海市帅府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0075.00%225.00225.007国都联合置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000.0060.00%3,000.003,000.008北京国都艺品汇科技有限公司1,400.0051.00%714.000.009国都建设(集团)安徽有限公司100.0051.00%51.0051.0010国都齐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00.0051.00%2,550.000.0011国都建设(贵州)有限公司1,000.0051.00%510.000.0012国都建设(集团)河北有限公司5,678.9051.00%2,896.240.0013北京大地智城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1,000.0051.00%510.000.0014梁山国都建设有限公司5,000.0020.00%1,000.000.0015国都建设(湖北)有限公司1,000.0020.00%200.000.0016广西国都建设有限公司1,000.0020.00%200.000.0017国都建设(鞍山)集团有限公司5,000.0010.00%500.000.0018河北国都投资有限公司1,000.0010.00%100.00100.0019国都国科建设有限公司10,000.005.00%500.000.0020天津京华土木工程建筑有限公司500.005.00%25.0025.00根据国都建设账面信息,管理人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国都建设境外对外投资1家公司,并在利比亚有项目资源
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投资比例实缴出资1中文:国都建设(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外文:GUODUCONSTRUCTION(MALAYSIA)SDN.BHD.2014/9/38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70.00%56万马来西亚林吉特提示一:管理人聘请的审计机构日前出具有《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调查专项审计报告初稿》,评估机构日前出具有《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拟了解相关资质组合投资价值项目价值报告》
意向投资人可另向管理人请提现场查阅,重整人的报价不受财产调查和价值报告限制约束
提示二:国都建设重整采取保留主体经营资质与资产债务剥离清算相结合的清算式重整
投资范围不包括国都建设的土地、房屋、应收账款等资产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对价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一部分
但重整投资人和重整后的国都建设不负责清偿国都建设破产受理前欠付的工程款、税款和职工社保医保费用,不负责安置职工(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另由接收国都建设剥离的资产债务的法律实体按照《企业破产法》进行清偿
三、招募目的本次招募投资人旨在借助投资人在资金、管理、行业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继续发挥国都建设长期积累的优良资质,尤其是其文物保护资质,有效整合资源,最大化国都建设财产价值以化解债务风险,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要求为实现对国都建设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投资人注册资金应当在壹亿元以上,或者承诺重整成功后资质续期审查前增资到壹亿元以上
意向投资人具备在壹年内全额支付投资款的能力(三)意向投资人未被法院列入失信或限制高消费名单,未负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没有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过行业主管部门或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
(四)两个及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投资,但应当作为一个报名人申请参与遴选
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应确定一名牵头人为代表,并书面说明联合体成员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等
前述各项要求仅为意向投资人遴选的最低限制性要求,并非管理人对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必然参与重整的承诺
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报名的,管理人将本着最大限度地挖掘及实现国都建设的市场价值、谋求各方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对投资人进行遴选
五、报名流程(一)报名时间有意向报名者应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7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邮寄至管理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一号桥南融科均庭南门对面国都建设集团(淳义山庄),联系人:彭女士,联系电话:13718122082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gdjsglr@163.com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1.《报名函》(表明参与国都建设重整的意向,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自然人报名的需签字并捺印);2.意向投资人介绍(机构意向投资人写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投资优势等信息;个人投资人写明基本信息、个人履历、资金来源,相关产业经验等);3.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没有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4.2022年-2024年审计报告及最新一期财务报表,若报名人为存续3年以下(含)的机构,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及报表;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捺印);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均加盖公章);7.载明委托代理人即经办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承诺对获悉的国都建设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9.保证金支付凭证(须自意向投资人账户付款)
(四)保证金的缴纳意向投资人应将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支付至管理人以下账户:户名: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8110701012102974275备注:国都建设清算案意向投资人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不享有参与遴选意向投资人的资格,即不能参与后续尽职调查、协商谈判等各阶段工作
(五)保证金的退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将最迟在与中选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参选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1.意向投资人未能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查的;2.意向投资人参与遴选后落选的;3.意向投资人为备选的
(六)保证金的没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将没收参选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材料或附件的;2.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拒绝签署意向投资协议/投资协议,或者以其他方式放弃或要求退出投资的;3.意向投资人未按照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要求的期限提交投资方案的;4.意向投资人无故违反其他承诺的
六、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缴纳保证金后可以向管理人提出,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国都建设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尽职调查工作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并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尽职调查所需费用(如有)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同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七、提交投资方案(一)提交投资方案的期限及方式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并完成尽职调查后即可以提交投资方案,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时间为尽职调查完成后10日内,确有特殊情况且经管理人同意后,最迟不迟于2025年6月30日前
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一式两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投资人名称和项目名称,同时需提交投资方案扫描件,扫描件应发送至管理人邮箱gdjsglr@163.com
(二)投资方案的内容要求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国都建设的经营方案、拟投入资金、投入期限和方式、股权调整方案等内容,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
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八、投资人遴选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进行遴选,若有一家以上的意向投资人且满足本次招募要求,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和国都建设债权人委员会监督下组建遴选委员会,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方式,从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利益以及方案可行性的角度出发,选定一家意向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选定一家意向投资人为备选投资人
若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符合本次招募要求的,则直接确认该意向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将向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及备选投资人发送《重整投资人确认函》及《重整投资人(备选)确认函》
中选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在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后30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人提供额外的履约担保
如中选投资人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与重整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则管理人将有权单方决定与备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通过上述遴选程序选定意向投资人后,管理人将该投资人的投资方案等报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并同步向债权人委员会征求意见
九、特殊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一)本招募公告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或者修改本招募公告,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赔偿
(二)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不构成要约或承诺,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各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国都建设基本情况,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自行分析判断等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时应对获悉的国都建设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三)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当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如国都建设转入重整程序,本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效力自动延续,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身份从“预招募意向投资人”转为“重整意向投资人”,相关程序及要求原则上不发生变化
诚挚欢迎各意向投资人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投资特此公告
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附件1:报名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3:授权委托书附件4:投资方案要素指引附件5:保密协议附件1:报名函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我(公司)决定参与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建设)意向投资人的遴选,现向管理人做出不可撤销的承诺并确认如下:我(公司)已充分知悉并同意重整投资人遴选要求的全部内容,承诺符合所要求的意向投资人的全部报名条件
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参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存在重大隐瞒及遗漏事项
3、我(公司)为有条件取得国都建设破产财产范围内的有关资产(含部分义务和责任)和对应营业事务的控制权,理解并承诺接受遴选文件的全部条款并知晓相应的法律后果
4、若我(公司)确认为投资人后,即按本《报名函》、招募文件与管理人签署《投资协议》
参选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2025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单位名称(盖章):2025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附件3: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参选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住所: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职务:住所:电话: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我方参加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选聘事宜(“本事宜”)的代理人
上述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1、以委托人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接收、撤回和转送有关本事宜的各类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2、代表委托人在竞价程序中报价;3、参加本事宜相关的会议并代表委托人发表意见;4、代为签署投资协议或其他相关文件;5、处理与本事宜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提交之日起至事宜完成之日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参选人(签字捺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2025年月日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附件4:投资方案要素指引投资主体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主要财务指标及业绩说明等
投资目的、投资优势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投资目的、投资优势等
投资金额及支付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构成与确定依据、支付安排等
同时应明确保证金将作为重整投资的一部分股权架构与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重整后股权架构、重整后公司治理结构、职工保障等
未来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结合公司现状及预期制定未来经营方案、发展计划等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的说明等附件5:保密协议甲方: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乙方:就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都建设”或“目标公司”)清算一案,鉴于乙方有参选投资人的意向,甲方需向乙方披露某些必要的与本交易有关的保密信息
为使国都建设及本案件的保密信息得到有效保护,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一致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本协议所使用的下列词句或词组,除本协议中另有约定或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以外,按照下列定义解释:1.1保密信息:指目标公司或甲方以乙方可获得或收到的任何方式,向乙方披露的与本交易有关的任何性质的任何涉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通过与目标公司股东、管理人员、甲方及甲方聘请的中介机构/顾问的接触、沟通、商讨,而获得的任何不被公众所知悉或目标公司、甲方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2)涉及目标公司资产负债基本情况、价值评估、内部经营管理情况等信息;(3)由甲方制作的、与目标公司相关的任何原始材料、记录、文件、报告、分析、编辑研究、法律意见以及其他材料或文件;(4)甲方本身及甲方与乙方为进行本交易而达成的任何合同、协议、约定或在进行本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会议纪要、会谈记录等;(5)甲方向乙方及其雇员和中介机构提供的不被公众所知的与目标公司破产及其相关事项有关的任何资料或信息;(6)根据保密信息生成的复制信息;(7)根据其内容或性质被甲方视为保密信息的其他信息
上述保密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图表、胶片、光盘、文件、计算机媒介和网络),也无论是否以口头、文件、演示或其他形式提供,也无论是否记载或标注为保密信息,均不影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性质
但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1)在不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下,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2)乙方合法地从目标公司、甲方外的第三方处得知的信息,并且该第三方向乙方做出的披露并不违反任何其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无论该保密义务是基于协议/合同的约定产生,还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产生);(3)乙方能够证明是由其在不依赖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所开发的信息;(4)甲方明确书面表示该信息已不属于其保密范围之内或该信息已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对外公开披露
1.2甲方或乙方均包括各自参与本交易的所有当事人及其雇员
1.3雇员:指被聘用或服务于甲方或乙方的人员,无论该人员是否获得报酬,也无论其服务期限为长期、短期还是临时
1.4复制信息:指乙方为了本交易作价、评估以及商讨之目的所必需的对保密信息的任何形式的复制
复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包含、反映或来源于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电子文档、注释、摘要、分析,或代表、记载保密信息的任何其他媒介
该等复制信息应当清楚地表明为保密文件或保密信息,并且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2.1乙方获取和收取目标公司、甲方交付或提供的保密信息,应符合其向目标公司实施投资的目的
乙方在离开目标公司或甲方的场所时,在未获取目标公司或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前,不得携带在目标公司或甲方的场所获得的保密信息
2.2乙方应对其从目标公司或甲方处获知、收到的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确保保密信息不因乙方的原因被本协议以外的其他方直接或间接接触、获悉
2.3乙方使用保密信息应仅限于研究、评估及商讨与本交易有关的事项的目的,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除本交易以外的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保密信息再披露给本协议以外的其他方
2.4乙方在履行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要求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进一步同意并承诺,不会与任何其他已知的潜在投资方讨论任何事宜,除非上述讨论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也不会将与本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或文件提供给任何其他已知的潜在投资方,或使该等潜在投资方获得任何保密信息
2.5对于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已知悉的保密信息(如有),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对该等信息加以保密
第三条对被许可第三方的披露3.1以下人员可以被甲方和乙方视为“被许可第三方”:(1)乙方和控制乙方、被乙方所控制的或与乙方受共同控制的任何法律实体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雇员,该等人员合法适当地参与对本交易的研究、调查、评估及与甲方就本交易进行磋商;(2)乙方或控制乙方的、被乙方所控制的、或与乙方受共同控制的任何专业中介机构所聘请的雇员,该等雇员就本交易提供专业咨询及服务;(3)为乙方实现本交易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雇员;(4)甲方书面许可获得保密信息的任何机构、个人
3.2乙方可将部分或全部保密信息披露给上述被许可第三方,在作此披露前,乙方应告知该等雇员、中介机构的受聘工作范围,确保该等雇员、中介机构在其受聘的工作范围内工作;乙方并且需要确保被许可第三方了解知悉本协议的内容及规定;乙方有义务采取必要之措施防止保密信息被泄露,限制该等保密信息仅为被许可第三方所知;且乙方应确保上述被许可第三方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如同被许可第三方为本协议的一方
3.3乙方同意,乙方将对任何被许可第三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同乙方违反了这些规定,并应由乙方承担本协议所约定的违约责任
3.4乙方在本交易中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聘用的被许可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和主要专业人员姓名现披露如下:(1)财务顾问名称:地址:电话:主要专业人员姓名:(2)法律顾问名称:地址:电话:主要专业人员姓名:(3)其他顾问名称:地址:电话:主要专业人员姓名:第四条法律法规要求的披露4.1如果乙方意识到,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司法、行政、金融监管机构的合法要求,乙方可能被要求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乙方应立即将该事实、所有有关的情况和将被披露的保密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以减轻对甲方的不良影响
如果乙方在做出该等披露之前不被允许通知甲方,乙方应在披露之后立即通知甲方
4.2在进行任何该等披露之前,除非不被允许,否则乙方应就如何避免或限制披露向甲方咨询,并应从接收披露保密信息的机构获得关于保密的任何可以获得的保证
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乙方可以在被要求披露保密信息的最低程度上,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司法、行政、金融监管机构的合法要求,对保密信息进行披露
4.3在乙方知晓或怀疑保密信息已被披露给任何未授权方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第五条保密信息的归还及销毁5.1如果甲方在任何时间经其完全的独自决定,认为本交易将不再继续进行,甲方可以于当时或随后的任何时间要求乙方停止所有对保密信息的评估及使用并且在这种情况下:(1)乙方应将拥有的甲方关于本交易的保密信息和复制信息归还给甲方,或在甲方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按照甲方的指示将保密信息销毁或永久删除,并应确保每一被许可第三方采取同样的做法;(2)乙方应销毁由其制作或为其制作的或其拥有的、包含任何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及上述文件的复制信息,并应确保每一被许可第三方采取同样的做法
第六条对乙方的限制6.1乙方在此确认并证实,除本协议中甲方以明文授予乙方与保密信息有关的权利或许可外,乙方对保密信息并未获得其他权利或许可
6.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无论乙方或乙方的任何代表,均不得与任何目标公司的债务人或其雇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联络、讨论或提供或接收与本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
第七条保密信息披露的基础7.1本协议及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任何保密信息不构成甲方就本交易的要约
乙方参与目标公司投资人招募应按甲方公布的目标公司投资人招募文件执行
7.2甲方现在或将来,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都不作任何明示的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甲方现在或将来也均不会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形式的责任,除非根据由甲方和乙方为本交易而正式签署的《投资协议》(或类似协议,下同)的条款另有规定
7.3乙方将仅依赖为本交易而签署的《投资协议》的条款
在不损害上述规定的一般性的情况下,乙方同意,不会就保密信息或与保密信息有关的错误陈述提出索赔或诉讼或其它要求,除非由甲方和乙方为本交易而正式签署的《投资协议》的条款另有规定
7.4在提供保密信息时,甲方不承诺使乙方获得任何其它的保密信息,或对保密信息进行更新,或改正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中可能明显出现的任何不准确之处
第八条违约责任8.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下述违约责任:(1)立即停止违反本协议的行为;(2)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范围继续扩大;(3)赔偿因违